六安市“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
前 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安徽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规划范围是全市7个县区,以脱贫县、脱贫村为重点,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为主要工作对象。本规划是指导六安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动纲领和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2000年3月撤地建市,现辖霍邱、金寨、霍山、舒城4个县和金安、裕安、叶集3个区,总面积1.55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90万。2020年前,六安市是全省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扶贫任务重的地区之一,历来也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域。全市所辖4县3区中,国家贫困县4个,分别是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裕安区,其中霍邱县、金寨县被列入大别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省级贫困县1个,为金安区;叶集区比照享受省级贫困县待遇。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六安考察,首站就来到了大别山革命老区金寨县,叮嘱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特别是不能忘记老区人民。2016年以来,我们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以贫困不除愧对历史的责任担当,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坚定意志,举全市之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贫中之贫、坚中之坚,建档立卡的70.96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4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彻底解决,在脱贫攻坚伟大的史诗中,会就了绚丽的六安华章。
第一节 坚实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始终牢记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六安时的殷殷嘱托,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和深度贫困堡垒,坚持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领各项工作、以各项工作保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高质量脱贫“一大目标”,融合红色和绿色“两大颜色”,打牢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基层组织“三大基础”,做实西山药库、六安茶谷、江淮果岭、淠淮生态经济带“四大平台”,实施特色产业增效、边缘边远均衡、防范返贫预警、内生动力激活、特殊群体关爱“五大举措”,坚决打赢打好大别山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我市始终坚持目标不变、靶心不散、尽锐出战,认真答好疫情汛情两道“加试题”,决胜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经过这些年的艰苦鏖战,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历史性胜利,创造出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伟大成就,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减贫工作取得前所未有的成效。2014年建档立卡时,全市贫困村总数442个,贫困人口总数70.96万人,贫困发生率13.84%。截至2020年底,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44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霍邱、金寨、舒城和裕安4个国家级贫困县、金安区1个省级贫困县全部摘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历史性地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和绝对贫困。在2016-2021年度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我市分别获得第六、第三、第二、第一、第一、第一的好位次。
二、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取得前所未有的增长。截至2020年底,全市442个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突破10万元,村均收入35.89万元,50万元以上的村达97个。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从建档立卡时的2486元增长到2020年的12952元,年均增速29.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4年的8393元增长到2020年的14449元,年均增速9.5%。
三、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取得前所未有的改善。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覆盖,村村都有标准化卫生室和合格村医,贫困人口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5.5万户、易地搬迁33555人,贫困人口自来水普及率由32%提高到96%,所有贫困群众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及饮水安全均得到保障。同时,实现所有行政村通4.5米宽水泥路、城乡公交一体化、光纤到村和无线网络全覆盖,全市县域供电可靠率和电压合格率分别达99.85%、99.99%,群众出行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长期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普遍解决。
四、乡村产业取得前所未有的发展。坚持“稳定脱贫奔小康、绿色减贫促振兴”,依托四大特色产业发展平台,大力实施农业特色产业“138+N”工程,着力推进产业规模发展、融合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市建成特色产业扶贫园区450个,八大特色主导产业实现综合产值366亿元,累计带动超40万贫困人口增收。消费扶贫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有2155个扶贫产品通过国家认定并发布,累计销售扶贫产品19.35亿元。累计建设扶贫车间163个,开发保洁、保绿、护林等10多种公益岗位,实现近4万名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五、农村环境取得前所未有的提升。深入实施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累计完成48.6万户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所有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实现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8%以上。
六、乡村治理水平取得前所未有的提高。通过发展产业、带动就业、扶持创业,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扶贫政策,贫困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大幅提高。通过脱贫攻坚的洗礼,一大批讲政治、善作为、敢担当、能攻坚的干部得到了锻炼提高和提拔使用,提升了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金寨县大湾村荣获“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9名,荣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53个、先进个人90名。
第二节 经验做法
六安作为脱贫攻坚重要战场,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干群“上下同心、尽锐出战”,战贫认识达到高度统一;“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战贫能力得到极大提升;“攻坚克难、不负人民”,战贫成效得到广泛认同,生动诠释了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我们紧密结合实际,探索出了脱贫攻坚“六安经验”,贡献了脱贫攻坚“六安智慧”,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支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六安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进一步强化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立以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领导靠前指挥、高频调度,分管领导深入一线、狠抓落实。坚持四级书记一起抓,把市县乡村四级书记首先定位为扶贫书记,深入开展“四级书记遍访”行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进一步强化“市县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
二、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精准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制胜法宝。我市牢牢把握精准要义,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围绕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问题,聚焦“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实施“十大工程”, 落实“六看六确保”“七个不落、 一个不少”和“四严”“四覆盖”工作要求,形成了“1+N”的政策体系,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因贫困原因施策,因贫困类型施策,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真正发挥拔穷根的作用。脱贫攻坚实践表明,只要我们坚持精准的科学方法、落实精准的工作要求,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一定能够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科学路径和持久动力。
三、坚持加大投入,强化支持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2.5亿元,贫困县累计整合涉农资金135.8亿元,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35万户45.6亿元,有力地保障了脱贫攻坚的资金需求。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市、县扶贫工作机构建设,市本级及所辖重点贫困县区扶贫部门均为政府组成部门,市扶贫开发局编制由2012年的7个增加到17个、在岗人数由9人增加到22人;所辖7个县区扶贫部门编制由2012年的36个增加到120个、在岗人数由42人增加到164人;所有乡镇均设立扶贫工作站、在岗人数由224人增加到839人;所有行政村均配备扶贫专干、在岗人数由546人增加到2369人。
四、坚持社会动员,凝聚各方力量。十八大以来,全市累计选派驻村干部5273人,其中355人驻村时间达到4年,78人驻村时间超过6年。深入推进县域结对帮扶。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作为国家级重点贫困县区,分别与包河区、肥东县、庐江县和宣州区开展结对帮扶,2017-2020年共接受帮扶资金2.4亿元,实施就业扶贫车间、深加工、种养殖业等特色项目397个,带动一大批贫困群众脱贫增收。深入推进社会帮扶。组织动员1805家企业、商(协)会参与脱贫攻坚,投入帮扶资金7亿多元,帮扶贫困人口近20万人,安徽华好生态养殖有限公司、霍邱龙翔美食王禽业有限公司、安徽牧翔禽业有限公司、裕安区伊甸园油茶种植合作社等4家企业成为全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先进企业。深入开展10.17国家扶贫日活动,2014年-2020年,全市国家扶贫日期间认领认捐金额累计达7.74亿元。
五、坚持从严要求,促进真抓实干。切实改进作风。切实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开展“严规矩、强监督、转作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集中治理作风不实、政绩观偏差等方面突出问题。从严督查检查。把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暗访作为倒逼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大脱贫攻坚暗访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直接深入村、组、户实地核查,侧重工作实绩,帮助基层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收到较好效果。精准监督执纪。紧紧盯住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探索开展“背包式”巡察方式,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2016年-2020年,先后开展5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实现全市44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专项巡察全覆盖。
六、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宣传发动系统化。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和脱贫攻坚政策“百场宣讲”“举旗帜、送理论、助脱贫、创文明”宣讲以及文艺会演、网络宣传等一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脱贫攻坚宣传舆论氛围,形成人人参与脱贫、人人关心脱贫的强大合力。正向激励常态化。推广以评选结果换积分、以积分换取日常生活用品的“振风超市”“爱心超市”等做法,全市已建立“振风超市”“爱心超市”370余个,“振风超市”“爱心超市”真正成了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加油站”。文明自治全民化。开展“脱贫之星”“孝老爱亲”“文明家庭”“最美扶贫干部”等系列模范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设置乡风文明“红黑榜”、召开表彰大会、模范宣讲、送荣誉进家庭等各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选树脱贫典型,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凝聚脱贫正能量。舒城县五显镇脱贫典型纪道明荣获2019年全国脱贫攻坚奖奋进奖。
第三节 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把工作对象转向所有农民、把工作任务转向推进乡村“五大振兴”、把工作举措转向促进发展,面临着从攻坚式、阶段性向常态化、制度化治理转型的新形势、新特征,风险与机遇并存。总体看,各种利好不断叠加释放,机遇大于挑战。
一、有利条件
(一)政策叠加效应持续释放。中央连续十八年出台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不断强化支农惠农强农政策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我市坚持绿色振兴发展战略,一批重大产业布局、重要民生工程、重点生态项目相继建成,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经济社会发展步入了快车道,取得了全方位成就。交通、能源、信息、水利等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有利于我市在新发展阶段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抢抓机遇、乘势而上。
(二)战略机遇更加可为。我市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中部地区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淮河生态经济带和合肥都市圈、合六经济走廊、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等多个重大战略叠加,是国家和安徽省的重要经济板块,具有“承东启西”“左右逢源”优势。合肥市经济总量迈上万亿新台阶后,合肥都市圈的辐射带动作用将明显增强。今后几年我市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市深度参与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崛起的关键决胜期,是全面改善民生、建设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的重要突破期。
(三)组织保障依然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高度重视,要求在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帮扶资金、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在此要求下,原有的帮扶队伍和工作机制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我市继续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派驻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在组织、人力、物力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二、主要挑战
(一)各种致贫返贫因素依然存在。从地理区位、气候条件、发展水平、市场变化、人口素质等方面看,我市规模性返贫风险点主要集中在: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规模性失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稳不住,等等。还有少数脱贫户自身造血能力弱,外界帮扶一旦“断奶”,往往会形成惯性返贫。
(二)自我发展总体动能不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任务繁重,教育、医疗、公共文化服务、养老、托育、住房等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公共卫生、防灾抗灾、安全生产等领域风险依然突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和提高。
(三)有效衔接机制亟待建立。巩固好5个贫困县摘帽、442个贫困村出列、70.96万建档立卡人口的脱贫攻坚成果,特别是深度贫困县、沿淮行蓄洪区等欠发达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任务非常艰巨。过渡期内,工作衔接、政策衔接、机构衔接、帮扶衔接的体制机制尚在探索阶段,各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体系还不够健全。
(四)发展风险隐患不容忽视。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叠加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国内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变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加大,可能影响“十四五”我市资金投入力度和农民增收,进而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具体来说对产业帮扶市场的风险、金融扶贫过度负债的风险、政策依赖形成的道德上的风险,缺乏足够的应对政策措施。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长效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激发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革命老区实现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节 规划依据
根据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安徽省“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以及市委四届十三次会议精神和《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主要明确“十四五”时期六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展望到2035年远景目标,部署重大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是“十四五”时期我市全面推进有效衔接的宏伟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三节 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分级管理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建立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推进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坚持合理调整、平稳有序过渡。过渡期内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稳定脱贫不返贫。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持久性。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以典型示范为引领,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提升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依靠劳动稳定增收致富。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协同发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稳妥推进。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统筹发展状况,霍山县作为先行示范区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打造我市乡村振兴样板,其他县区作为持续攻坚区要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步伐。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政策措施等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共同富裕迈出新步伐。
“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成果明显巩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并有效运转,规模性返贫风险全面消除。
农村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培育壮大茶叶、蔬菜、中药材、生猪、白鹅、竹木6个年综合产值超100亿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增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000家,农业绿色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脱贫人口收入水平和可持续增收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2万元,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全面改善。
乡村治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脱贫地区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村集体经济作用进一步凸显,乡风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提高。
第三章 构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第一节 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过渡期内,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摘帽不摘责任,防止松劲懈息;摘帽不摘政策,防止急刹车;摘帽不摘帮扶,帮扶责任保持不变,防止一撒了之;摘帽不摘监管,对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防止贫困反弹。坚持精准施策,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实施“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强化帮扶责任落实,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在落实好中央、省政策基础上,对市县现有帮扶政策进行研究论证、优化调整。加强帮扶政策与市场机制对接,促进帮扶政策合理、适度、可持续。兜底救助类政策要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给予贫困地区的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政策要维持一段时间,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
第二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监测对象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重点关注大病重病患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特困老人以及就业不稳定户、产业发展失败户、灾后重建户、无劳动力户等群体。
完善“农户申报、系统预警、基层核实”相结合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完善互为补充、互相协同的监测方式。建立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和部门数据比对机制,及时预警、核查和处置,重点监测农户收支变化、“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推行“一码”申报,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健全农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自主申报通道。全面推行网格化监测,优化基层网格划分,加强基层网格员力量,开展网格员轮训,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县乡村组四级管理,对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开展跟踪走访和常态监测。加强日常走访联系,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及时分析研判媒体、信访等信息,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拓宽风险预警渠道。
完善“乡村排查、县级审核、市级备案”定期排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每年一季度,根据物价指数变化、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监测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对风险稳定消除的严格履行程序后在系统中予以标注。
第三节 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
把持续稳定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环节,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发现“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优先安排项目、优先保障资金、优先落实措施。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
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健全应助尽助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
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推动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因综合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防范因病返贫致贫风险。推进分级分类救治措施,提升脱贫地区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完善便民住院诊疗付费政策,将易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范围。加强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推进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
建立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明确保障对象范围,按照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程序,通过农村危房改造、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公用房安置等多种方式解决帮扶对象住房安全。
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维护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成果,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因自然灾害、水源变化、运行管护等原因引起的动态新增饮水安全人口问题,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以县域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为对象,健全完善农村供水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节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
聚焦规模较大的451个安置区,从就业、产业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完善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搬迁群众增收,持续强化就业帮扶,发展培育后续产业,以安置点为单元,加强与周边企业对接,拓宽就近就业渠道。完善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迁入地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教育、医疗、社会福利、养老幼托等公共服务扩容升级,确保享有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安置区治理水平,加强党建引领,加强社区服务,提升治理能力,建立关爱机制,促进社会融入,加快建设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园。
第五节 加强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
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谋划,加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力度,2021-2025年,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至2025年达到70%以上,规范组织实施,提升资金绩效。分类管理项目资产,按照项目资产“三三”模式,以县区为单位对各类扶贫资产以及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健全跟踪监督和风险预警应对,促进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责任,保持其公益属性不变。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资产处置,防止资产流失,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第六节 夯实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防返贫监测体系建设。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以国家脱贫攻坚普查结果为依据,结合省脱贫攻坚调查抽查结果等,积极推进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升级,优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功能。完善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帮扶措施落实模块,定期分析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研判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等重点区域脱贫成果巩固拓展情况,提高数据化管理水平,提升监测准确性。
健全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建立联络员和部门会商制度,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提升重大风险应对能力。做好风险预案编制工作,针对干旱、高温、暴雨(雪)、重大疫病等主要灾害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影响,制定风险防范预案。及时处置各类风险,对正在发生的灾害开展分析研判,加强与应急、水利、卫健委等部门协作联动,对受灾群众群众进行分区分类精准帮扶。建立灾后救助跟踪机制,做好受灾农户帮扶成效跟踪监测,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问题。
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与衔接。建立突出问题和关键信息实时推送制度,强化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推进乡村振兴、民政、残联、农业农村、教育、医保、卫生、住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等部门数据平台互联互通,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机制,常态化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比对、筛查和预警,形成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监测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推动监测对象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成果共用,提高数据化管理水平,提升监测准确性。
第七节 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应对
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风险监测,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强化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产业帮扶、村级集体经济生产经营、道德及社会等风险隐患防范,坚持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排查分析项目实施、带贫主体持续发展能力、科技人才服务支撑、农产品销售帮扶、带贫减贫机制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确保早监测、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加强对涉贫舆情的引导和管控,着力提高对涉贫网上舆情和涉贫信访风险的排查化解力度,尤其注重对负面舆情的引导管控,做好监测处置,积极有效应对舆情,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营造宽松向上的舆论环境。
第八节 强化五大帮扶
一、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帮扶。建立健全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并走访脱贫户、监测对象或农村低收入家庭,推动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困难问题。
二、深化单位定点帮扶。帮扶单位要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继续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及时制定年度帮扶计划和三年帮扶规划,明确帮扶事项,压实帮扶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组建党建联盟,深入开展组织联建、党员联育、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的“五联创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精准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等活动,积极购买或帮销帮扶村的农副产品、推动乡村双基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结对帮扶。帮扶干部定期开展走访联系,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标准制定帮扶措施,协调解决帮扶户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扶实效。
三、深化驻村帮扶。继续向442个出列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同时向37个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选派第一书记。进一步完善选派帮扶工作体系,抓好选派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驻村工作队要全面了解掌握派驻村的特色禀赋和困难问题,帮助制定完善村发展规划,切实抓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低收入人群帮扶、推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
四、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六安市裕安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分别与合肥市包河区、肥东县、庐江县、宣城市宣州区开展县域结对帮扶,被帮扶的县区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责任制,加强同帮扶县的沟通对接,主动作为,相互学习,实现共享发展。利用好每年帮扶县区提供的帮扶资金,围绕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确定帮扶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发挥效益。根据群众务工意愿和帮扶县企业需求、针对性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农民特别是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稳定就业。组织开展高质量、多层次、多类别的干部双向挂职、人才双向交流工作,组织优秀年轻干部到帮扶县学习锻炼,以委托培训、跟班学习、支教支医支农等形式,发挥双方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领域的各自优势,并做好挂职选派人员的后勤保障。
五、深化社会帮扶。统战、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慈善协会、邮政公司等部门要发挥组织动员优势,扩大行业协会商会影响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引导有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社会帮扶。支持企业特别是涉农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活动,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多途径推动企业资源优势同乡村发展需求有效对接。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将资源向脱贫地区聚集,促进帮扶资源与帮扶需求精准对接。积极实施“万企兴万村”“同心示范工程”“青春同行 筑梦六安”“百千万巾帼大宣讲”“阳光伴我行”和“社会帮扶齐助力,消费赋能促振兴”等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动员鼓励广大民营企业、社会组织,通过投资兴业、招工就业、慈善捐赠等形式,促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村级集体收入,带动群众就业增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服务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发展,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组织中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支持社会资本、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乡村产业发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挖掘社会组织潜力,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服务的特色品牌,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运用省属企业资源优势,抢抓皖北煤电集团、省港航集团、省投资集团、淮河能源控股集团分别帮扶霍邱县邵岗乡、三流乡、金寨县长岭乡和裕安区狮子岗乡的机遇,在深入对接基础上,不断深化党建引领、产业就业帮扶、人才支援、消费帮扶等。
第四章 做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
第一节 发展壮大农村特色产业
一、持续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以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农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发挥科技引擎带动作用,实施科技强农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农业种质资源保护提升、种养业提质增效、农业全产业链建设、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农业绿色循环发展、数字赋能七大行动。围绕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补短板、强弱项、促和谐,实施机械强农优势农机产业壮大、农机装备补短板、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升、农业“标准地”改革行动、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六大行动。聚焦精准发力,充分考虑农民收入四大构成部分增长潜力,实施促进农民增收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
二、持续发展特色产业。以县区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特色种养业发展水平。拓展强化“一谷一带”“一岭一库”承载能力,深入实施“138+N”工程,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发展壮大农村能人经济,支持农村能人开展市场主体经营。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经营,推动乡村多种业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围绕挖掘特色、塑造特色、培育特色,推进标准化、专业化、品牌化,全力提升茶叶、蔬菜、水果坚果、中药材、小龙虾、皖西白鹅、霍寿黑猪、皖西麻黄鸡等特色产业。优化到户产业帮扶政策,保持政策延续性,支持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加大农业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强化产业帮扶带动,优先扶持低收入农户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力度,支持县区探索利用衔接补助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三、持续稳固光伏项目。维护好、运营好、管理好光伏电站,强化光伏电站运维管理,合理开展综合利用。谋划好、开发好、分配好光伏公益岗位,建立健全开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市光伏扶贫公益岗位“不减少、有增加”,确保收益主要用于解决低收入人口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劳务支出。鼓励符合条件的经济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家庭建设乡村振兴光伏电站。探索开展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碳排放权交易”。
四、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打造十三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或引进一批乡村旅游休闲基地、创客基地、帐篷营地等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休闲农庄、果园花园、农业产业园、休闲观光园。支持实施乡村旅游“特色美食村”、旅游“风景道”等行动,支持和完善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建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和“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积极拓展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渠道,鼓励通过招工、订单采购农产品等方式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
五、持续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等组织模式,深化拓展“四带一自”产业帮扶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和提质增效,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发展壮大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低收入农户通过参股、合作方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供销、邮政、农业服务公司、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引导各类服务网点向乡村延伸。
第二节 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一、科学推进脱贫地区乡村规划管理。以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为统领,着眼统筹资源要素,科学划定县乡村生产空间。以县域为单位,在做好村庄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土空间体系下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和项目建设需要,编制完善“多规合一”的村庄建设规划或村庄建设指引规划。加强农村住宅建设改造。按照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原则审批村民建房,加强农村建房管理。加强农村住宅建设指导,指导村庄整治与拆除,鼓励村民在符合安全规范的前提下,主动拆除、整改违建房。在村庄整治和农村住宅建设中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并盘活利用。严格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各项建设,坚持量力而行,坚决防止违反民意的合村并居。
二、继续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制度。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鼓励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与生态管护和管理服务。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有序推动“三大革命”,重点围绕提高改厕质量、选择适宜技术模式、落实新的技术标准、强化全程质量管控、抓好厕所粪污治理、完善建设管护机制等开展工作,确保干一个成一个、管用可持续。合理布局公共厕所,与乡村旅游发展等紧密结合,鼓励在村庄和文化广场、集贸市场、游客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持续开展以“五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
三、继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完善农村污水管网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居民集中度较高的农村建设集中污水处理管网,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集中污水处理厂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农村,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简易处理技术就地处理,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快乡(镇)、村老旧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提质升级。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标准,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应达到该类水体要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实现再生水利用的,应达到分类利用要求的水质标准,坚决杜绝水源污染事件发生。
推进生活垃圾治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体系。加快完善农村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小型垃圾处理设施等建设,增加垃圾桶布放密度,设置规范的垃圾集中填埋场。以垃圾治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城乡一体化为重点,建设完善“户分拣、组归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收集处理体系。鼓励开展农村垃圾分类试点,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实现作物秸秆和部分生活垃圾回填处理、可回购物拉到市场交易、其它垃圾在垃圾场集中处理模式。
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各类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制度。重点谋划建设一批高速公路、水利、电力、机场、通信网络等区城性和跨区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动“四好农村路”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和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并向进村入户倾斜,推进20户以上自然村(组)、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加强通村公路和村内主干道连接,推进渡改桥等便民设施建设,解决脱贫地区乡村道路建设“最后一公里”问题;持续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提升客货运输服务品质和乡镇村级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深化道路管理、养护和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改善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的生产生活出行条件。整合商务、农业、供销、邮政等既有农村物流资源和交通企业站场、交管站、公路养护站等交通基础设施,拓展物流功能,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推动脱贫地区运输服务提质升级。
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和区域规模化供水,加快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升级改造、运行监管和维修养护,加快实施防汛抗旱提升工程,构建蓄泄兼筹、防治并重的水灾害防御体系。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快递进村” 工程。持续推进与现代化农业农村相适应的电网建设,落实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现能源供给清洁化、能源消费全电化、交通出行绿色化、供电服务品质化。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立足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抓好土地平整、渠道防渗等常规节水建设,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合理确定建设优先顺序,优先安排已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开发潜力较大的地块。引导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工商资本投资建设高标准农田。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鼓励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分布式光伏发电等小型能源设施,实现农村能源供应方式多元化,建设绿色能源乡村。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乡村试点,推进农业产业互联网。推进光纤网络和无线网络向自然村延伸,推动农村区域高速光纤宽带网络跨越发展。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落实基础设施长效运行管护制度。
四、继续加强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综合运用就业服务措施,加大帮扶力度,促进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立足安置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大力培育特色产业,促进搬迁群众持续增收。完善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健全安置区配套设施管护机制。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促进社会融入,引导搬迁群众移风易俗,使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社区。
第三节 不断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
一、实施教育帮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办学条件、教育信息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帮扶机制。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继续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打造升级版的“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推进乡村振兴育人计划。
二、实施健康帮扶。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调整优化健康帮扶政策和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优化高血压等主要慢性病签约服务,调整完善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健全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健康帮扶机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覆盖。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推进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支持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持续加强重点地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
三、实施科技帮扶。健全完善科技特派员制度,注重多领域选认科技特派员,丰富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方式,服务“三农”,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合理布局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继续发挥已认定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服务作用,推进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引导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市内外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大力实施农业科技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引领和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四、实施文化帮扶。组织实施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传承提升、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等行动,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等文化遗址。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乡土文化人才。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文化惠民工程、农家书屋提升工程和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群众性文化活动等支持力度。
五、实施扶志帮扶。采取开办“启智课堂”、网上“云课堂”、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渠道组织农民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时代农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公约、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在脱贫地区乡村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农村殡葬改革,祛除陈规陋习,加快普及科学知识,反对迷信活动。
第四节 切实提高基层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农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以换届为契机,着力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特别是选优配强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持续推深做实主题党日和“四联四帮”工程,全面加强农村党员思想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继续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
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五年提档升级工程”,持续培育50万元以上集体经济强村。深入推进“村党组织领导下的‘一社三会+N公司(合作社)’”运行模式,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实体化运行。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加快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落实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激励政策。
三、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能力。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健全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合理提高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加强社会救助资源统筹,及时有针对性给予专项救助。加强临时救助。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坚持基本标准,调整现行健康脱贫综合医疗保障政策,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保障方式。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费政策。强化县乡两级养老机构对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大对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提高低收入残疾人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农村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救助范围,加强农村残疾人公共服务供给,加快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料机构建设。织密兜牢丧失劳动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积极实施灾害救助制度。积极实施灾害救助制度,对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农户,及时提供生活救助。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四、强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乡村治理方式、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小微权力、村级事项、公共服务等清单,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提高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健全村民议事协商制度,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乡村治理。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健全村务档案管理制度,推广村级基础台账电子化。深化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推介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模式和典型经验,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坚持抓乡促村,落实县乡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的主体责任。县级要加强统筹谋划,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包村制度,增强群众工作本领。选优配强乡镇、村领导班子。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等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继续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从源头上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提升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服务能力和自主性。整合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集成统一平台、综合指挥体系,发挥促进乡村治理作用。
五、推进平安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脱贫地区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深化农村社区警务和“一村一警”包村联系工作,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和网格化管理。健全脱贫地区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打击“村霸”,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黄赌毒和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脱贫地区农村宗教工作力量,加大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健全脱贫地区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开展农村交通、消防、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各类安全隐患。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脱贫地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和危机干预,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确保乡村和谐稳定。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真心实意回应解决群众诉求。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制止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加强脱贫地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加大普法力度,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广大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脱贫地区农村公共法律服力体系,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第五节 持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一、加大培训力度。实施“技能六安”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落实低收入农户免费培训机制,加强实用人才培育和帮扶致富带头人培训,从低收入农户中挖掘培育一批“土专家”“田秀才”和产业致富带头人。大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一批适应本地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需要的精品特色专业。
二、扩大转移就业。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低收入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发挥对口帮扶机制作用,搭建完善用工信息对接平台,推广使用就业帮扶直通车,建立常态化的跨区域岗位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推进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允许微小型建设项目直接委托由村级组织自建自管。
三、扶持创业增收。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低收入人口自主创业。鼓励脱贫地区发展“小店经济”、“夜市经济”,设立一批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探索组建国有劳务公司。支持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力度,带动低收入农户创业就业。探索产业资金扶持办法,对加盟创业增收项目的低收入农户,允许以村或乡镇为单位通过项目捆绑方式申报帮扶资金。
四、推动消费帮扶。继续开展脱贫县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和优质特色扶贫产品展示展销、直播带货等消费帮扶活动。加强扶贫产品认定管理和后期监管,加强“三专一平台”建设和后期维护,督促指导本地产品供应商及时入驻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建立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机制,确保脱贫地区农产品不滞销。
第五章 抓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落实
第一节 财政政策
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根据有效衔接需要和财力状况,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聚焦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帮扶村适当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地方可支配财力,支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偿还。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给予救助帮扶。过渡期前3年原国家级贫困县继续实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其他地区探索建立涉农资金整合长效机制。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要确保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现有财政相关转移支付继续倾斜支持脱贫地区。对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效果明显的贷款贴息、政府采购等政策,在调整优化基础上继续实施。落实过渡期内延续脱贫攻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节 金融政策
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开发更多支持乡村振兴的信贷产品。对有较大贷款资金需求、符合贷款条件的对象,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作用,积极开展“防贫保”综合性保险,有效防范脱贫群众与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业务范围内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服务。支持脱贫地区提高大宗农作物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小农户投保率。大力支持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动脱贫地区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品扩面,着力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继续支持脱贫地区企业运用上市“绿色通道”政策实现上市。探索农产品期货期权和农业保险联动。
第三节 土地政策
坚持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按照应保尽保原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过渡期内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专项计划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专项指标不得挪用。用活增减挂钩政策,增减挂钩计划优先安排给资源禀赋好、乡村建设任务重、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过渡期内,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交易政策。
第四节 人才政策
保持人才智力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重点高校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优先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继续支持脱贫户“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资助,鼓励其回乡干事创业。按照国家部署,适当放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可根据需要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
第五节 社会帮扶政策
继续坚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定点帮扶机制,适当予以调整优化,安排有能力的部门、单位和企业承担更多责任。被帮扶县区要积极做好帮扶关系衔接,确保过渡期内县域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工作重点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等,探索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作共建的县城结对帮扶新路径。组织开展企业、群团和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每年年底对参与定点帮扶的企事业单位帮扶成效进行考核评估。
第六章 推动“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的顺利实施
保持过渡期内主要保障措施健全稳定,强化各项举措组织实施,按计划开展考核评估,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走前头做示范,奋力打造乡村振兴“皖西样板”。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农村领导小组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第一责任人,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第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实践基地。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成功做法,强化村“两委”、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落实责任,围绕“村庄规划、产业项目、资金使用、政策落地、发动群众、项目监管”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干部培训学习,严肃整治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领导脱贫地区、脱贫人口稳步迈上共同富裕道路,过上美好生活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节 完善工作体系
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全面振兴在规划实施、项目建设、工作力量、要素保障、组织保障等方面的有机衔接,建立上下贯通、一抓到底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建立统一高效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五大振兴”专项小组分工落实机制。构建由农办牵实施、农业农村局统筹实施、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振兴重点村、全国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村和相对后进村,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落实各项衔接政策、项目资金,最大限度地向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地区倾斜,优先支持重点帮扶县、村,进一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第三节 加强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
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举措纳入“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十四五”时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全面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任务、重点项目、政策措施、帮扶机制等,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纳入本规划的重点工程项目,依法依规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确保脱贫地区任务优先部署、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信息化监测评估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依据。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四节 加强舆论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展乡村振兴宣传,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广电台、皖西日报社等相关单位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力度,做好常态化宣传舆论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新闻报道、典型经验挖掘及信息简报等工作质量,开展全市乡村振兴宣传工作经验交流,加强调度指导,激发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乡村振兴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宣传报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打好主动仗,弘扬正能量,全面展现新时代减贫事业和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加强涉贫涉农领域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强化网络舆论引导,壮大主流声音,防止出现抹黑脱贫攻坚成果和重大涉贫涉农负面舆情发酵蔓延干扰工作大局等情况出现。分类开展好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办好乡村振兴专题业务培训班,提升产业发展带头人技能水平,强化乡村振兴系统干部专业素质。
第五节 完善考核机制
在开展乡村振兴考核时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做好衔接,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对考核发现工作进展缓慢、问题较多、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反馈督办,限期整改。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推进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和侵占损害集体资产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