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文政风行风热线上线解读《六安市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时间:2023-03-2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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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时间:2023年3月28日      

上线领导及上线人员: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文

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叶伟

工作人员及联系电话:张初升  5158037  17805645395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我们知道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重大创新,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六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今天我们邀请到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章文同志做客我们的演播室,针对大家关注的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问题来进行解读。

章局长: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中午好。2021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明确了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方式方法,同时也向企业释放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不必要检查等积极信号,为服务“六稳”“六保”、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提供了重要推动力和抓手。下面我将从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总体要求、抽查事项清单及“两库”、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活动组织实施、监督保障方面向大家做简要介绍。

一、总体要求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发起实施。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分局各业务科室分别做好辖区内、业务范围内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明确了除投诉举报、上级部门转办交办、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突发环境事件、核安全检查、数据分析或监测发现问题线索等需要对被检查对象实施针对性检查外,其他生态环境领域的计划性检查均要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包括日常监督管理检查、监督执法检查、专项检查和部门联合检查等。

二、抽查事项清单及“两库”

(一)抽查事项清单

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事项清单包括抽查领域、抽查事项、抽查对象、事项类别、抽查方式、抽查主体、抽查依据等内容。同时,抽查事项清单应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二)两库

“两库”分别是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是各分局各业务科室根据监管和执法职责,建立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实行动态更新。检查人员名录库是本单位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同时建立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吸收被委托(授权)单位和人员入库,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专技人员。

三、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我市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年度抽查计划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制定业务范围内、辖区内生态环境领域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实施业务部门,防止多层重复检查。在安排随机抽查工作时,按季或月针对不同类别监管对象设置不同的随机抽查比例。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信用评价等级低、有特殊管理需要以及污染防治技术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管对象,可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学法较好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同时,建立企业(单位)被检查次数年度统计制度,用以评估检查效果和企业守法情况,并根据评估情况科学调整检查计划。

四、随机抽查活动的组织实施

按照抽查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我市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以公开、公正的方式统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开展污染源日常监管检查时,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已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一经锁定不可更改。对检查人员在兼顾专长的基础上,通过随机匹配的方式匹配检查人员,已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但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健康状况、执法回避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抽查任务的,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可调整更换。

随机抽查活动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开展。涉及专业领域的,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除监管执法部门掌握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核查原则上提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向被检查对象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目的,要求予以配合,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工作流程开展检查,检查情况应即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上传或以其他规范方式进行记录。对随机抽取的已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以非现场检查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同一年度对同一检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内部联合抽查;需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应组织跨部门联合抽查。

随机抽查任务应在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汇总抽查结果,填写《抽查结果公示审批表》,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录入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一是按照商事制度改革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自查,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二是建立检查人员年度检查次数标记制度,其检查表现和履职情况作为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结合生态环境稽查工作,定期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把随机抽查制度落到实处。应履行随机抽查工作职责的检查人员,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主持人:从刚才章局长的介绍中,我们了解了《六安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那么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体系主要包含哪些内容?2023年的随机抽查事项又有那些?

目前,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已经形成了主要包括“一单、两库、一细则”加“工作指引”为基础的监管制度体系。其中,“一单”是指《六安市生态环境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要明确了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应当开展随机抽查的主要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层级等;“两库”是指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覆盖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一细则”即指《六安市生态环境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主要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工作程序、实施范围、抽查方式、监督考核等内容进行明确;“工作指引”是指《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2021版)》,主要对抽查事项清单中每个抽查事项对应的检查内容和法规依据进行明确。

2023年我市拟开展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报告及监测数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非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防治情况监督检查、ODS生产销售使用活动检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质控、档案情况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许可、放射性同位素登记、环评、辐射安全与防护措施、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检查等方面。其中,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采取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合抽查方式开展。

 

主持人:章局长你好,刚才的介绍中,提到了我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请问我市的正面清单企业有多少家,有什么正向激励措施?

章文局长:2021年10月,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明确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包含: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畜牧业、种植业、清洁能源开发、核技术利用等粮食和能源行业;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发酵、化学合成工艺除外)、关键零部件、特殊材料等位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节点企业;三个年度内,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均为“环保诚信”的企业。我市在编制正面清单企业名单过程中,结合本地产业结构、环境容量、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监管执法能力,同时积极听取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意见,将145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针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采取的正向激励措施主要有:一是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二是严格现场执法检查条件。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确需赴现场调查核实的,经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同意后才开展调查;对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或超标等非现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可由企业先行自查并提交书面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认为还需赴现场调查核实的,经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同意后,可进行现场执法检查。现场执法检查减少不必要的企业人员陪同检查和重复性提供材料。三是加强帮扶指导。定期与正面清单企业交流座谈,及时听取企业诉求,梳理相关行业企业违法风险点,明确监管执法要求,加强普法宣传。也可根据企业需求,加强帮扶指导,及时提醒预警,引导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精细化管理服务,帮助企业提升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四是优先参与评优评奖。正面清单企业优先列入有关生态环境部门评优评奖活动;优先推荐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选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称号。

主持人:在短短的时间内,章文局长对生态环境领域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并介绍了我市2023年生态环境领域随机抽查事项等有关情况,回答了各位听众的有关问题,在节目中结束前,请章文局长同广大听众再说几句话。

章文局长:主持人,听众朋友们,感谢大家的陪伴,感谢大家对六安生态保护工作的支持。“双随机、一公开”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革创新,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局将严格按照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监管执法行为,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坚持在服务企业中出实招、解难题,在为民办实事中守初心、担使命,在推动环境质量改善中提效能、建新功,争当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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