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巡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8-12-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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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及国办、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等工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巡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根据2018年度工作安排,第四季度继续采取全市政府网站考核工作小组集中办公分组检查的方式,对全市55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巡查,网站检查率100%。经复核,市住建委1家网站不合格,合格率98%(见附件),环比提升11个百分点。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网站日常监管。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网站巡查取得的成效,严防问题反弹。进一步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互动交流和办事服务等网站主体功能完善、内容达标。严格做好底部功能区域内容展示工作,规范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二)规范网站及域名管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政府网站域名清理规范工作,对辖区内及所属机构网站进行全面清查,确保网站整合到位、域名全面规范,坚决关停应关停网站、注销不规范域名。各县区要加快完成县区子站建设,及时组织开展应用培训,扎实做好网站内容保障。

(三)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办《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12号)要求,切实做好《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填报工作,纳入信息公开目录,于2019年1月20日前在网站首页“专题专栏”内及“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填报发布,专题专栏须放置网站显著位置。

(四)结合机构改革做好网站关停并转工作。机构改革后,对于部门名称发生变更的,网站要同步变更名称,并及时按程序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对于新设立部门,要按照开设流程提出网站开办申请,经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后,逐级报市政府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对于涉及机构整合的部门,要制定网站关停迁移工作计划,确保内容不少、数据不丢、保障不减,网站服务不打折、不缩水。凡是网站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均应及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完善信息并逐级报审。

对于本次通报存在问题的网站,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到位,并于12月28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市协同办公系统报市政府办。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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