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失业保险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2-11-29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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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1999〕27号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按照统筹地区的规定执行,并同步参加医疗救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
  失业人员按上述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医疗救助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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