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一部分裁决内容法院是否会全面审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4-3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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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用人单位对裁决中的部分事项不服起诉,法院是否全面重新审理的问题,鉴于你提供的案件信息不明确,且属于法院审理事项,建议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向案件受理法院或律师咨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十一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的规定,如果你对同一裁决内容不服,同样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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