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8-11 16:52
字号: 下载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工作的要求,查处违规组织技工院校学生实习、社保不参保、“黑职介”等违法违规现象,在已开展的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教育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失业保险条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长三角地区劳务派遣合规用工指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抓典型、严执法、正行风,为市场主体招用工和劳动者实现高质量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监督。包括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等问题。

(二)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包括未经行政许可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业务;开展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活动未依法备案;以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收集与发布的名义开展职业中介活动;未履行信息审查义务,发布不真实、不合法招聘信息;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收取押金,不依法退还中介费;为无合法证照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中介、劳务派遣服务;以“返费”等不正当方式揽工、抢工、卖工、招工,组织劳动者非正常频繁更换用人单位,哄抬或操纵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未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变更或注销登记;泄露或违法使用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违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收取明令取消的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等费用。

(三)查处用人单位招用工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违规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在录取、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培训、辞退等过程中实施性别歧视;实施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就业歧视;招用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违规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非法开展“培训贷”等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活动;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名义从事劳务派遣;强制或诱导劳动者注册个体工商户。

(四)严惩与职介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包括以招聘为名介绍劳动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胁迫、欺诈等方式进行职业中介,以及由此衍生的强迫劳动、非法拘禁、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活动;以介绍工作为名,通过培训、置装、体检、“内部推荐”等各类名目非法收取财物,或以其他方式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五)坚决纠治骗领失业保险基金问题。以零容忍态度打击骗取和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骗领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问题。包括未提供实际劳动通过短期参保骗领失业保险待遇行为;劳务派遣单位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稳岗返还资金;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未按规定用于员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三、目标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底前)。各县区人社局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讲明讲透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各类求职招聘陷阱防范宣传力度,督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增强诚信守法意识,提高求职者对非法职介的鉴别防范能力,倡导依法维权。

(二)执法检查阶段(9月20日前)。各县区人社局要主动对接相关执法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方式,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的监督检查,既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也要稳慎掌握时度效,着力优化执法方式,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找准问题症结,抓准反面典型,利用信息比对、现场核实等手段,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评估阶段(9月下旬)。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典型做法和成效,深入挖掘分析典型案例,研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实现高质量就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有力支撑。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市局将适时开展工作抽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将提级督办。请各县区人社局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典型案例、处理情况、工作总结等材料报市局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科(行政审批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落实省委“五大”要求,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六破六立”的一项重要具体实践,充分认识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实现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目标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班,抓紧抓实各项执法检查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同配合。市县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优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证照信息和违法线索的通报移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县区人社局要加强系统内部的协调联动,行政审批、就业、劳动关系、社保征缴、劳动监察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有序开展。

(三)畅通维权渠道。各县区人社局要打通维权“最先一公里”,畅通和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在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及时受理和查处相关违法线索,切实做到“民呼我应”、“接诉即办”。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处的重大违法案件,要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录入信用公示系统,公开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监督举报渠道:

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3376062

市人社局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科

联系方式:3376167  邮箱:larsyshj@126.com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系方式:3337080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        

市人社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小组

组  长:刘传好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梁允让  局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科长

朱  莉  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卢  皓  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科长

陶  俊  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黄  欣  局政策法规与劳动保障监察科科长

潘亮亮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刘伟伟  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管理中心主任

关于深入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205号.doc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