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能解除吗?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10-1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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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终身制的铁饭碗”,有14种情形用人单位作为管理方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14种情形分别是(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当然,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法律的强制力,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如第(八)、(九)、(十)3种情形,用人单位必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一方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就不能随时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因为劳动者一方的过错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但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并符合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一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无论属于哪种情形,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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