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六安市体育局)2023年度教育救助对象认定、办理流程、救助标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3-03-3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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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救助对象认定、办理流程、救助标准
资助项目 对象认定 办理流程 救助标准
中职学校 国家助学金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 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打卡发放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职学校免学费 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 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 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 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直接免除 公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以保证学校正常运转。 民办学校的补助政策: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打卡发放 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 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 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 学生申请--学校认定--直接免除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并取得正式学籍、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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