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的公告
城区各出租汽车经营者:
根据新修订公布的《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7号),现决定取消城区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事项。
特此公告。
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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