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城管局 发布时间:2023-03-1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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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各单位:

现将《2023年度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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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效,经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构建垃圾分类长效机制。至2023年底,市城区(含叶集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确保每个居民小区能够按照《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第一版)》要求,配齐四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置分类宣传设施,有序实行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模式。市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各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坚持依法推动垃圾分类。深入宣传贯彻《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落实城市主体责任。推动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法律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建立本地、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协调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考核评估体系,建立激励机制。

(二)持续加大源头减量工作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把源头减量作为工作重点,着力推深做实。加大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情况督促指导力度,包括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定,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情况;落实持续倡导和鼓励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情况;落实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推行绿色生活情况;落实严格执行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标准和要求,加快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情况;落实坚持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情况等。

(三)不断强化基层治理和统筹推进。本年度要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是推动社区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重要契机,也是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治理体系重要抓手,更是提升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各县区、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住建部评估办法要求,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将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党组织与居民联系紧密的优势,深入发动群众,不断提升居民分类意识,推动习惯养成,推进垃圾分类转化为居民的自觉行动。

(四)积极配置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设施。各县区要全面布局和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设备,统一规范标识,不断提高便民性和人性化。积极配备专用分类收运车辆,加快推进垃圾收运和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充分发挥已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效益,坚决杜绝“建而不用”、形同虚设的现象。有序实行“撤桶并点”,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五)不断提升厨余垃圾精准分类水平。切实发挥已建成厨余(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营能效,加快在建或拟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进度,不断提升我市厨余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为推进厨余垃圾单独分类处理提供基础性保障。落实《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各地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单独规范处理。加大对已分类小区居民厨余垃圾规范收集宣传、督导力度,提升居民厨余垃圾分出率;同时,加强厨余垃圾投放点日常管理,严防存在脏乱、异味情况,坚决做到日产日清。

(六)坚持常态化宣教。以提升垃圾分类全社会知晓率及参与度为目标,制定全市总体宣教行动计划。各县区、各部门持续营造浓厚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结合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要求,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将垃圾分类知识宣传逐步向分类实践方向及源头减量转化,构建垃圾分类文化。指导全市媒体,利用有效阵地,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通过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强化学校教育。

(七)开展垃圾分类社会动员。开展全市范围的志愿者活动、公益活动,打造如“垃圾分类 巾帼先行”为主题的志愿服务项目,鼓励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积极落实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不断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认真落实我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按时开展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调研论证工作。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制定出台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和再生利用制度文件,推动各类可回收物应收尽收。

(二)推进管理部门切实履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促使各部门有职、有责、有压力,真正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好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各责任单位及时制定推进方案、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对本行业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指导,每季度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材料,同时接受国家、省、市组织的线上和实地督查;对交办的投诉或曝光问题要及时调查、推动整改。

(三)加强资金用地保障。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生活垃圾分类,重点支持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等。依法在相关规划中保障生活垃圾转运、集中处置等设施用地情况。

(四)强化督查考核。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充分借助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争先进位,力争获得省政府新形势下“督查激励”。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加强指导调度、督办考评。加强日常管理和执法,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附件1:

2023年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清单

1.落实垃圾分类工作法律责任,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督查计划,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工作,并按时报送公共机构工作台账,行业管理、督查工作进展材料。(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建立健全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成立重点部门参与的垃圾分类协调工作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各地参照市级协调工作机制,确立相关制度。(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3.开展《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完成时限:2023年11月)

4.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预算,保障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现的建设、运营和监管。(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5.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节约型机关创建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考核评估内容,加强指导调度、督办考评。(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办、市发改委、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6.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系统评估,综合采取督导调研、第三方监管等方式评估工作成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7.引导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鼓励本地企业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8.落实《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规定,各级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处,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9.邮政快递网点逐步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塑料胶带,推行同城快递包装材料重复使用。(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全年)

10.旅游、住宿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完成时限:全年)

11.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停止使用一次性纸杯,落实“光盘行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机关事务处;完成时限:全年)

12.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督促餐饮企业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13.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作用,建立市、区(县)、街道(镇)、社区(村)四级常态化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究、推动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4.发挥党员作用,引导在职党员向社区报到,开展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社区宣传、分类桶边督导等志愿者活动。(责任单位:市直机关工委、市委组织部,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5.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指导各县区将垃圾分类与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相结合,以社区(村)为单位,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6.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经营区域、公共场所按规定配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7.已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的居民小区,优化投放收集设施设置方案,对分类投放(收集)点进行提档升级,配置人性化设施设备,至2023年底,各县区居民小区分类投放(收集)点升级改造比例达5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8.已实行定时定点投放的,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19.保持居民小区厨余垃圾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加强道路两侧餐厨垃圾投放点环境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0.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有害垃圾前端分类投放及收集行为,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建立有害垃圾贮存管理台账。(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1.建立社区回收网点、区域分拣中心为主体的再生资源网络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2.将可回收物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牵头制定出台可回收物回收管理制度文件,推动各类可回收物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完成时限:全年)

2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网络,确定科学的分类收运频次、时间和线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4.加强运输车辆规范化改造,现有分类运输车要统一分类标识,严查运输抛洒滴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5.建成金寨县餐厨垃圾处理45吨/日项目;基本建成舒城县厨余垃圾处理50吨/日项目;基本建成霍山县餐厨垃圾处置45吨/日项目;完成霍邱县厨余垃圾处理50吨/日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单位:各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全年)

26.落实《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餐饮企业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单独规范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7.加大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类投放宣传、督导力度,提升居民小区厨余垃圾分出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28.以提升垃圾分类全社会知晓率及参与度为目标,制定全市宣教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完成时限:全年)

29.以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绿色低碳生活等内容为主题,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区域范围的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30.开展全市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打造主题志愿服务项目,鼓励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31.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所有学校每学期开展课堂教学不少于2学时,每季度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完成时限:全年)

32.谋划建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兼具市民培训功能,单次接待能力不少于50人次;或结合“口袋公园”建设等,打造至少1处垃圾分类户外示范宣传阵地。(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33.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力度,对各地执法过程加强指导,总结典型案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县区政府(管委);完成时限: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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