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与应急管理科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安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5-06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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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相关处室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各项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持续强化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全面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工作,为全市“十四五”期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是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根据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安排,成立了4个检查组,全面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共对全市60家产废单位和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规范化检查考核评分,产废单位(达标50家,基本达标10家)检查合格率为95%,经营单位(达标6家)检查合格率100%。综合检查合格率95.5%。危险废物整治三年专项行动共在APP上报检查企业169家,排查出存在问题企业50家,反馈问题80余条,上报危废违法违规案例11件。

二是着力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为破解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难题,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市危险废物管理水平,率先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综合收集、贮存、转运平台试点,目前转运平台正式建成投运,许可经营危险废物共21类;截止2021年8月,共签订危险废物收集合同430家,收集、转运各类危险废物1402吨,开展危险废物环保管家服务48家。同时推进创美环保危废焚烧处置项目投产运营,协助该项目于今年4月21日顺利获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范围共计15大类、219小类。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有力解决了六安市及周边区域的危险废物处置难题。

三是扎实开展尾矿库环境整治。针对部分长期停产和少数无主尾矿库,按照《安徽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皖应急〔2020〕131 号)要求,联合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推进销库工作。我市目前29座尾矿库均已完成污染防治方案编制,其中,金寨、霍山已完成10座尾矿库销库工作,霍邱兴达矿业和金寨仕翔矿业2座尾矿库,由县政府主导,按照管理办法正在有序推动销库工作。

四是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今年5月13日我市突发新冠疫情,为有效应对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第一时间启动了应急协同处置机制,截止今年11月份,我市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304.254吨(含病理480.74kg),其中新冠医废7.42吨,隔离点医废99.23吨,核酸检测医废22.33吨;通过此次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检验了我市医疗废物收集、转移、处置体系的运行能力,圆满完成了医疗废物100%安全处置的目标任务。

五是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在线申报登记。督促各县区按序时进度推进辖区内涉危险废物单位申报登记。截至目前,我市完成申报登记422家,其中工业企业194家,医疗机构164家,机动车维修单位53家,危废经营单位12家,生活垃圾焚烧厂2家。

六是顺利通过省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为做好省人大《固废法》执法检查工作,协助市人大积极筹备检查重点事项,与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委、城管等部门对接,收集相关资料9份,与市人大共同拟定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和全市工作汇报。开展《固废法》知识问卷,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等多媒体平台,制作了电子知识问卷,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今年7月份,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直奔产废单位,通过座谈调研、实地走访的形式,对我市《固废法》宣传贯彻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对我市《固废法》宣传贯彻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目前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固废管理机制运行不畅。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电子废物、医疗废弃物等,涉及范围十分广泛,尤其是对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要求高,监管工作负荷重、难度大、专业性强。部分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未设置固废监管机构,未配备专职固废工作人员,固废监管工作向下延伸不畅;同时,没有独立设置固体废物管理中心,现由环境监察支队代为管理,日常工作多为支队人员兼职办理,人员力量不足,工作压力及工作量大,影响日常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较大。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压力大,在尾矿库排查中发现部分长期停产尾矿库,未落实污染防治方案,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县级政府对部分尾矿库销库积极性不高,影响全市整体销库进度。

(三)危废违法行为仍然存在。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多发生在偏远、隐蔽地区,而且绝大多数实施时间均为夜间,同时可能对倾倒的固废进行填埋和掩盖,所以在日常监管中难以及时发现线索,造成案件不能及时查处。同时,因为危险废物的特性以及装备的缺失,造成在对现场处置的过程中专业难度较大,对清理人员也有一定的危险,在监管过程中人员专业素质和装备力量都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一是紧盯危废规范化管理排查“重点”。在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以重点监管企业和化工园区为抓手,继续深入排查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情况。

二是完善危废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结合2021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具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建立并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重点加强叶集化工园区内企业排查整治力度,完善全市化工企业管理台账。

三是巩固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进一步推进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全市的中小微企业、社会源危险废物(汽修危废、过期药品等)和各类实验室危险废物(各大院校、社会单位的化验室、研究室废弃试剂)的监管力度,会同执法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废弃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止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是开展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效“体检”。按照“全覆盖、促整改、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全市尾矿库污染治理成效调查评估,全面提升尾矿库环境管理水平,对调查评估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交办县区政府和责任单位,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消除我市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

五、抓住安全生产与应急风险防控“关键”。配合应急管理局和市环境综合执法支队,重点针对沿湖沿河企业、污水处理厂、化工及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开展安全检查。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预警,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早发现、早调度、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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