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cg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六安市南华路华安小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邮政编码:237000;
(三)电子邮件方式,邮箱:617394491@qq.com;联系电话:0564-3377065。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意见”字样。
附件:1.《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9日
关于《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范设置行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我局组织起草了《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规划》的起草背景
一是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的需要。《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7-2022)》即将到期,为完善法规技术体系,并继续发挥专项规划在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户外广告治理水平,有必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订。
二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目前的专项规划已不能适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
三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六安市城市发展功能的不断升级,现有《专项规划》已无法满足我市“打造以绿色为底蕴的现代化精品城市”的要求,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有特色的城市市容环境,亟需对现有《专项规划》进行修订。
二、《专项规划》的制定依据与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专项规划》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同时参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自然资源局《安徽省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等规划文件。
(二)制定过程。市城管局十分重视《专项规划》的起草工作,自2022年7月《专项规划》方案初稿完成以来,多次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成果修改完善后通过会议、座谈等方式,多次、广泛地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于2022年8月8日完成《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明确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目标原则。
依据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实际,《专项规划》确立了公共利益优先、提升品质活力、鼓励创新创意和引导多元参与的原则。通过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促进户外广告品质提升,全面优化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推动户外广告设施与城市市容景观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振城区活力,塑造良好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分区规划,明确区域政策
遵循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本《专项规划》采用基础分区和特色地区相叠加的分区体系。优化分区结构,基础分区覆盖六安市主城区,并以“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按照主城区“一轴一带、双核五片”的空间结构特点,统筹考虑城市风貌和商业网点结构等,提出户外广告分区管理控制,划定重点展示区、适度设置区、严格限制区、禁止设置区的边界,并明确设置要求。
依据六安城市形象和景观风貌体系,筛选具有六安城市特色且有重要意义的地区作为城市特色地区,对城市特色风貌区、城市门户节点、河流景观带、特色商业街(区)等城市特色地区实施针对性引导。
(三)分类管理,规范设施设置
《专项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和《六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六安实际,构建5大类41小类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分类系统。该分类体系将LED透明屏、玻璃屏等新材料和裸眼3D、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新媒体一并纳入,结合行业发展,实施前置管理。
针对以上类型,按照“淘汰落后、提升品质、鼓励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采用“禁设、可设、鼓励”的方式实施对上述类型户外广告设施实施管理,明确设置管理要求。其中窗户广告、桥体广告等12种类型列为禁设类,划定红线、明确禁止;墙体广告、底座式广告等29类列为可设类,明确设置标准,规范设置;对橱窗广告、景观雕塑式广告和LED透明屏广告等4类列为鼓励类,引导规范设置。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
|||||
征集单位 |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日期:2022-9-27 |
|||
序号 |
反馈单位或个人 |
提出意见 |
是否采纳 |
是否采纳原因或理由 |
来源 |
1 |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议增加对广告设置的安全性要求。 |
采纳 |
修改后将进一步增加提升户外广告安全性的相关要求。 |
书面 |
2、第10条第六小项第二点,不得占用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建议修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
采纳 |
修改后为“ 落地式广告设施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人流疏散,不得占用 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
|||
3、第17条第二项建议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
采纳 |
修改后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
|||
4、第21条第一项建议增加户外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条件。 |
采纳 |
修改后增加“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 条件。“ |
|||
2 |
六安市文明办 |
1、第12页第9行,“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西路等商业区域...…”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区域.……”。 |
采纳 |
修改后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集中区域,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条件下,鼓励各类广告设施围绕商业中心布置,体现商业片区和商业街道的繁华与热闹”。 |
书面 |
3 |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意见 |
|
|
书面 |
4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
采纳 |
修改后将充分考虑《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 |
书面 |
2、持续加强与在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
采纳 |
修改后将紧密衔接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内容。 |
|||
5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无意见 |
|
|
书面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9月28日 16时52分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设置行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户外广告设施与城市市容景观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振城区活力,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我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等方式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9条,公众反馈意见0条,其中采纳7条,无意见2条,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
|||||
征集单位 |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日期:2022-9-27 |
|||
序号 |
反馈单位或个人 |
提出意见 |
是否采纳 |
是否采纳原因或理由 |
来源 |
1 |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
1、建议增加对广告设置的安全性要求。 |
采纳 |
修改后将进一步增加提升户外广告安全性的相关要求。 |
书面 |
2、第10条第六小项第二点,不得占用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建议修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
采纳 |
修改后为“ 落地式广告设施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人流疏散,不得占用 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
|||
3、第17条第二项建议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
采纳 |
修改后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
|||
4、第21条第一项建议增加户外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条件。 |
采纳 |
修改后增加“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 条件。“ |
|||
2 |
六安市文明办 |
1、第12页第9行,“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西路等商业区域...…”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区域.……”。 |
采纳 |
修改后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集中区域,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条件下,鼓励各类广告设施围绕商业中心布置,体现商业片区和商业街道的繁华与热闹”。 |
书面 |
3 |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无意见 |
|
|
书面 |
4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
采纳 |
修改后将充分考虑《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 |
书面 |
2、持续加强与在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
采纳 |
修改后将紧密衔接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内容。 |
|||
5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无意见 |
|
|
书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