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城管局 征集时间:[ 2022-08-10 00:00 ] 至 [ 2022-09-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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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现将我局牵头起草的《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cg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地址:六安市南华路华安小区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邮政编码:237000;

(三)电子邮件方式,邮箱:617394491@qq.com;联系电话:0564-3377065。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意见”字样。

附件:1.《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     

2022年8月9日 

关于《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规范设置行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我局组织起草了《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专项规划》的起草背景

一是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的需要。《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7-2022)》即将到期,为完善法规技术体系,并继续发挥专项规划在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户外广告治理水平,有必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订。

二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目前的专项规划已不能适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

三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六安市城市发展功能的不断升级,现有《专项规划》已无法满足我市“打造以绿色为底蕴的现代化精品城市”的要求,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有特色的城市市容环境,亟需对现有《专项规划》进行修订。

二、《专项规划》的制定依据与起草过程

(一)制定依据。《专项规划》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建部《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同时参考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人民政府《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市自然资源局《安徽省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等规划文件。

(二)制定过程。市城管局十分重视《专项规划》的起草工作,自2022年7月《专项规划》方案初稿完成以来,多次组织各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查,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讨论。成果修改完善后通过会议、座谈等方式,多次、广泛地征求市级相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修改后,于2022年8月8日完成《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专项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一)明确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的目标原则。

依据我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实际,《专项规划》确立了公共利益优先、提升品质活力、鼓励创新创意和引导多元参与的原则。通过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促进户外广告品质提升,全面优化城市整体环境品质,推动户外广告设施与城市市容景观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振城区活力,塑造良好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二)分区规划,明确区域政策

遵循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本《专项规划》采用基础分区和特色地区相叠加的分区体系。优化分区结构,基础分区覆盖六安市主城区,并以“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按照主城区“一轴一带、双核五片”的空间结构特点,统筹考虑城市风貌和商业网点结构等,提出户外广告分区管理控制,划定重点展示区、适度设置区、严格限制区、禁止设置区的边界,并明确设置要求。

依据六安城市形象和景观风貌体系,筛选具有六安城市特色且有重要意义的地区作为城市特色地区,对城市特色风貌区、城市门户节点、河流景观带、特色商业街(区)等城市特色地区实施针对性引导。

(三)分类管理,规范设施设置

《专项规划》主要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和《六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结合六安实际,构建5大类41小类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分类系统。该分类体系将LED透明屏、玻璃屏等新材料和裸眼3D、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新媒体一并纳入,结合行业发展,实施前置管理。

针对以上类型,按照“淘汰落后、提升品质、鼓励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采用“禁设、可设、鼓励”的方式实施对上述类型户外广告设施实施管理,明确设置管理要求。其中窗户广告、桥体广告等12种类型列为禁设类,划定红线、明确禁止;墙体广告、底座式广告等29类列为可设类,明确设置标准,规范设置;对橱窗广告、景观雕塑式广告和LED透明屏广告等4类列为鼓励类,引导规范设置。

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稿).pdf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7065
来信来访渠道
617394491@qq.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征集单位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2-9-27

序号

反馈单位或个人

提出意见

是否采纳

是否采纳原因或理由

来源

1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1、建议增加对广告设置的安全性要求。

采纳

修改后将进一步增加提升户外广告安全性的相关要求。

书面

2、第10条第六小项第二点,不得占用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建议修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采纳

修改后为“ 落地式广告设施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人流疏散,不得占用 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3、第17条第二项建议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采纳

修改后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4、第21条第一项建议增加户外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条件。

采纳

修改后增加“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 条件。“

2

六安市文明办

1、第12页第9行,“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西路等商业区域...…”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区域.……”。

采纳

修改后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集中区域,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条件下,鼓励各类广告设施围绕商业中心布置,体现商业片区和商业街道的繁华与热闹”。

书面

3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意见

 

 

书面

4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采纳

修改后将充分考虑《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

书面

2、持续加强与在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采纳

修改后将紧密衔接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内容。

5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无意见

 

 

书面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9月28日 16时52分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规范设置行为,提升户外广告设置品质,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户外广告设施与城市市容景观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振城区活力,塑造良好城市形象,我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并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9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等方式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有关单位反馈意见9条,公众反馈意见0条,其中采纳7条,无意见2条,采纳情况详见下表。

《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征集单位

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2-9-27

序号

反馈单位或个人

提出意见

是否采纳

是否采纳原因或理由

来源

1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1、建议增加对广告设置的安全性要求。

采纳

修改后将进一步增加提升户外广告安全性的相关要求。

书面

2、第10条第六小项第二点,不得占用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建议修改,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采纳

修改后为“ 落地式广告设施设置不得妨碍交通和人流疏散,不得占用 消防通道,盲道和影响无障碍设施的使用“。

3、第17条第二项建议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采纳

修改后增加“不得影响防洪设施“。

4、第21条第一项建议增加户外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条件。

采纳

修改后增加“屋顶广告设施要符合安全设施设计,满足抗风、抗腐蚀等 条件。“

2

六安市文明办

1、第12页第9行,“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西路等商业区域...…”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区域.……”。

采纳

修改后改为“重点打造皖西大道、解放中路、梅山路、皖西路等商业集中区域,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条件下,鼓励各类广告设施围绕商业中心布置,体现商业片区和商业街道的繁华与热闹”。

书面

3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意见

 

 

书面

4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鉴于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请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采纳

修改后将充分考虑《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

书面

2、持续加强与在编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采纳

修改后将紧密衔接上位规划最新成果内容。

5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无意见

 

 

书面

 

文件

解读

《六安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2-2035年)》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15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六安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

是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的需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目前的专项规划已不能适应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是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工作的需要。《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2017-2022)》2022年到期,为完善法规技术体系,并继续发挥专项规划在规范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优化城市空间环境等各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我市户外广告治理水平,有必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订。三是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随着六安市城市发展功能的不断升级,现有《规划》已无法满足我市“打造以绿色为底蕴的现代化精品城市”的要求,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高品质、有特色的城市市容环境,亟需对现有《规划》进行修订。

(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修正)

《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

《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安徽省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

《六安淠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2015—2030年)》

其他相关基础资料及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立足六安市城市发展定位,落实精治共治法治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布局户外广告,推动户外广告品质升级,发挥户外广告在城市宣传和街区活力提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科学规划、精准管控创新驱动,引导户外广告健康有序发展,助力六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规划》通过科学布局和规范管理,优化户外广告设施的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同时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既美观又安全,并与城市风貌和规划要求相协调,实现城市环境与经济效益的双赢,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依法审批后,涉及六安城区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均以本规划为依据。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规划》方案初稿完成,管局内部多次审查调整后,通过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区县主管部门的意见,完善后于2022年8月8日完成《六安城区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2022年8月9月,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等方式向社会及有关单位(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安区、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及三区城管局)征求意见,共收到有关单位意见9条,公众反馈意见0条。2023年2月22日,召开专家评审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参会。会议原则同意通过评审,根据各方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完善。2023年5月、7月、12月和2024年1月多次提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求意见,并依据反馈意见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等文件的要求,对方案逐条进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文本、图集、规划说明、矢量数据等规范成果。2024年1月22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第一次工作例会审查。2024年6月提交市规委会全体委员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逐条落实会议意见和要求后形成《规划》文本、图集、规划说明、矢量数据等完备成果。2024年8月26日通过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审查2024年11月15日通过市政府审批(六政秘〔2024〕120号)

四、工作目标

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落实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要求,规范户外广告设置、优化户外广告布局、提升设施品质、引导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利用,推动户外广告与城市市容景观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持续提振城区发展活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规划研究范围为六安城区,总面积352.36平方公里,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六安城区范围一致。统筹六安城区范围户外广告设置与管理,制定分区分类设置要求,完善对城市重点空间、特色空间的引导,推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

《规划》在系统梳理六安市户外广告设置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发展实际,统筹制定全市的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目标原则、构建分区控制、分类管理、通则规范”多位一体,层级递进的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技术体系。

一是实现分区控制。“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为依据。根据城市区域功能定位,按照六安城区“一轴一带、双核五片”的空间结构特点,统筹考虑城市风貌和商业网点结构等,划定重点展示区、适度设置区、严格限制区、禁止设置区的边界,提出户外广告分区管理管控目标,并分别从设置高度、容量、形式、色彩、照明等方面提出设置引导要求。同时为体现六安城市特色,依据六安城市形象和景观风貌体系,筛选城市特色风貌区、特色界面、城市门户节点、地标建筑纳入城市特色地区,实施针对性引导。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依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和《六安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结合六安实际,构建5大类41小类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分类体系,并按照“淘汰落后、提升品质、鼓励创新、突出特色”的原则,采用“禁设、可设、鼓励”的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明确设置管理指标要求。该分类体系将LED透明屏、玻璃屏等新材料和裸眼3D、增强现实(AR)等新技术、新媒体一并纳入,结合行业发展,实施前置管理。

三是明确通则规范。制定户外广告设置的一般性要求,从安全、照明、材料、内容、色彩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制定公益广告设置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一是引导新技术新材料应用,激发创意和创新。通过分区政策和类型管控要求制定等引导并归类新技术、新媒体和新材料的应用,提升户外广告设施的质量和智能化水平,实现与城市环境的和谐融合。

二是构建分区体系,逐步细化设置要求。根据城市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特色,细致划分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划分区,并为每个区域制定具体的设置管理要求。优化户外广告设施的布局,提升城市形象,并确保其安全性、美观性及与城市环境的协调性

三是完善分类体系,规范广告设置。针对每一类别制定明确的设置要求和标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既美观又安全,同时与城市风貌和规划要求相协调。优化城市视觉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并促进户外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完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体系。坚持“多规合一”原则,在市级层面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的指导下,开展区级层面设置规划及重点地区方案设计推进工作,传导市级规划并指导户外广告设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

二是推动建立多元共治机制。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确保规划落实,解决户外广告治理中的难点问题,同时探索户外广告资源市场化运营,扩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三是推进实施视觉终端审查。确保户外广告的美学品质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市、区、街道三级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

四是加强宣传与行业培训。提高公众和从业人员对规划的认知和参与能力,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环境的和谐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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