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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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现将《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附后,请广大群众提出修改意见。
诚挚邀请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就《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积极建言献策,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含修改依据)将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参考。
一、征询意见和建议的起止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6月19日。
二、提出方式:
1.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th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75178316@qq.com。
3.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六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自然生态科收,邮编:237005。
联系人:邓艳,联系电话:0564-5158078。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2-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docx
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切实提高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六安,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施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的行动指南。《实施意见》立足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持续加大监督和执法力度,着力统筹开展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有效保护我省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为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全过程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抓实重点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实际,对照责任准确查找存在的差距和突出问题,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有针对性、可操作的细化方案,明确下一步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时间表和线路图,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确保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表完善相关具体措施,建立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多元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导向明晰、决策科学的管理体系,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明确到人。通过实行严格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严明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责任追究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构建以生物多样性调查评估为中心,不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转化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
到2025年,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8%,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51%,湿地保护率达到53%,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5%,国家重点水生野生动物物种保护率达到90%,95%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得到有效保护,生物遗传资源收集保藏水平稳步提高。到2035年,全市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稳定在8%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51%,湿地保护率提高到60%左右,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可持续利用机制全面建立,保护生物多样性成为公民自觉行动,形成良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组织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分工协作,严格落实职责,合力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市环境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相关具体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国家、省出台的各类政策,及时细化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密切配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六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分工表
六安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分工表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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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升管理能力,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体系 |
(一)持续推进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 |
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加快卫星遥感、无人机航空遥感等技术应用,探索人工智能应用,推动生物多样性监测现代化。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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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依托现有各级各类监测站点和监测样地(线),在六安境内重点区域升级或新建一批生态地面观测(监测)站,逐步构建生态定位站点等监测网络。按照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指示性物种清单,开展长期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周期性调查。加强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开展巢河流域水生态考核指标监测,鼓励其他流域提前开展调查监测。 |
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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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数据库。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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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动生物多样性平台建设和评价评估 |
依托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有效衔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应用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参与整合利用各级各类生物物种、遗传资源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在保障生物遗传资源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数据共享。 |
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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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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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保护修复,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 |
(三)落实就地保护体系 |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等约束性指标。做好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的后续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高自然保护地的管护能力和水平。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重要生境的保护。开展对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监管,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控政策。 |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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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加强安徽麝、中华秋沙鸭、东方白鹳、大鲵、黄缘盒龟等珍稀物种,银缕梅、大别山五针松等极小种群以及古树名木的保护和管理。完善农业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点等建设管理。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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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提升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联通性 |
加强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的生态廊道建设,着力解决自然景观破碎化、保护区域孤岛化、生态连通性降低等突出问题。强化淠河、东西湖湿地和皖西大别山区低山林带等动物迁徙地建设管理,维护东方白鹳等侯鸟迁徙通道,加强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陆生动物迁移和扩散生态廊道保护管理,为野生动物生存和繁衍提供空间保障。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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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 |
编制实施六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强淮河、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和皖西生态屏障建设,擦亮大别山绿色生态名片。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等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力。积极推进以淠河和东西湖湿地为重点的湿地保护修复,恢复湿地生态功能。强化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实施“五大森林”行动,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城市绿地等保护空间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
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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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 |
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大别山植物园,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完善生物资源迁地保存繁育体系,加快建设濒危植物扩繁基地、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种质资源中心库及保护库(场、区、圃)等各级各类抢救性迁地保护设施。加强农业野生近缘和珍稀濒危种质资源材料保存,抓好迁地保护种群的档案建设与监测管理。 |
市林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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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强风险防控,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
(七)持续提升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管理水平 |
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筑牢外来物种入侵防范体系,抓紧抓实加拿大一枝黄花、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等防控工作。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六安海关、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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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外来入侵物种口岸防控,加强引入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指导科学放归、增殖放流,防控擅自实施的放生活动。 |
六安海关、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宗教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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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 |
严格落实生物安全法。按要求报告监测信息,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推进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提升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控能力。按要求制定动植物疫病防控计划和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过程管理,保障生物安全。 |
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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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守护生物遗传资源 |
按照国家、省工作部署,推动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开发利用、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惠益分享等的管理和监督。持续推进农作物和畜禽、水产、林草植物、药用植物、农业微生物等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调查、编目及数据库建设。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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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生物遗传资源获取、利用、进出境审批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外提供和合作研究利用的监督管理。 |
市生态环境局、六安海关、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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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可持续利用,推进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转化 |
(十)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 |
深入挖掘特色动植物资源,鼓励发展生态种植和养殖,积极支持绿色食品、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等申报认证,打造地域特色品牌。规范发展野生生物资源人工繁育培育利用,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推进生物资源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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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自然资源和人文底蕴优势,依法合规开展生态旅游、自然教育、研学体验、生态康养等活动,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进一步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相协同的示范技术、创新机制等应用范围。 |
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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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促进公共性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实现 |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力度。 |
市林业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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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及巢湖、淮河流域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
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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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公益林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探索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和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 |
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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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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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学习淮北绿金湖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模式,探索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 |
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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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危害生物多样性行为 |
(十二)全面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
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加强多部门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采集、运输、交易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清理取缔各种非法利用和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生境的行为。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专项行动。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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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警务协作,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建立健全重大案件信息互通、分级管理、应急处置、联合督办等机制,对严重破坏重要生物物种、生物遗传资源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应急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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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离任审计内容,实行目标责任制,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实行终身追责。 |
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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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全民保护局面 |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主题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众自觉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和科普教育,推动科技馆、科教基地等科普平台增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内容,推出一批具有激励和警示作用的陈列展览。 |
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牵头,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广电台、市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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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 |
市财政局、市司法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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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12345热线等举报渠道,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 |
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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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息公开机制,推进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加强公众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司法保障。 |
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司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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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领域的对外合作。 |
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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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障措施 |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要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切实担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协同增效。 |
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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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法规制度建设 |
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配合制定修订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领域地方法规制度等。 |
市司法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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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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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制度。 |
市林业局牵头,市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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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家种源进口相关财税政策。 |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六安海关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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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管理和监督制度。 |
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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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要求,制定修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方案,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相关部门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行业发展规划,加强可持续管理,减少对生态系统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自愿制定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 |
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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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长江十年禁渔,建立健全非法捕捞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响应和处置机制。落实耕地休耕轮作制度。 |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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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完善资金保障 |
将生物多样性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和保障的重点之一,纳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和通过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在长江禁捕、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加强各级财政资源统筹,用好信贷、保险、基金、专项债等支持政策,采取担保贴息、风险补偿、资本注入、科学激励等政策手段,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多渠道、多领域筹集保护资金。 |
市财政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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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 |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领域的关键技术等研究,支持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引导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强化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
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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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教育优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 |
市教育局牵头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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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
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
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环境优的美好安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2022年3月9日,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省意见),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市意见)。
二、起草过程
省意见出台后,市政府要求立即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2022年3月下旬,我局草拟了市清单初稿,4月2日邀请了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主要经办科室负责人对初稿进行了讨论,讨论稿经修改后,向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了意见征求,共收到16家单位书面反馈意见12条,采纳7条,我局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并修改完善。
三、起草依据
市意见的起草主要在省意见基础上,参考了《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相关部门三定方案等文件,结合六安市实际和相关部门意见反馈进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为六个方面,一是提升管理能力,定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健全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体系;二是强化保护修复,统筹推进重大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三是加强风险防控,依法加强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监测管理;四是推进资源价值转化,促进公共性生物多样性资源价值实现;五是强化监督执法,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六是鼓励公众参与,推动形成生物多样性全民保护局面。同时,将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各部门责任分工细化成清单作为附件。省厅正在起草生物多样性保护年度工作任务,待下发后我市将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五、提请事项
经市委办、市政府办审议通过后印发。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环境优的美好安徽,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市意见)。2022年5月19日,我单位对《市意见》(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6条,其中采纳3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原因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建议修改为: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有计划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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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社局 |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人社局 2. 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议修改为: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
否 |
1.省实施意见有此项工作任务,市级不能删除成员单位,以免造成市级层面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2.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
3 |
市交通局 |
结合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建议修改为:结合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在全市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
否 |
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评价并不局限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区域 |
4 |
市教育局 |
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教育优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建议删除,因为高校管理权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无管理权。 |
否 |
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教育优势,不存在对高校管理权限问题 |
5 |
市文旅局 |
1.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第二栏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应与省文件保持一致,修改为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第一栏的责任单位中市广电局建议改为市广电台。 |
是 |
|
6 |
市林业局 |
1. 有计划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建议修改为: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责任单位建议修改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 2. 配合省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建议修改为: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数据库。 3. 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优化建设动植物园,探索建设原生态植物园,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修改为: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大别山植物园。 4. (十)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责任单位修改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 5.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力度。建议修改为: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力度。 |
是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6月24日 16时2分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考察安徽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建设环境优的美好安徽,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的意见(以下简称市意见)。2022年5月19日,我单位对《市意见》(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反馈意见和建议6条,其中采纳3条,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未采纳原因 |
1 |
市农业农村局 |
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建议修改为:在禁捕水域和重点水域,组织有计划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定期定点连续监测和专项监测。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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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人社局 |
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激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等活动。建议责任单位删除市人社局 2. 完善人才选拔机制和管理办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建议修改为: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在核定的编制内及时补充专业人员,增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
否 |
1.省实施意见有此项工作任务,市级不能删除成员单位,以免造成市级层面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2.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仅仅是生态环境部门一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合力。 |
3 |
市交通局 |
结合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建议修改为:结合全市生态状况调查评估,每5年发布一次生物多样性综合评估报告。在全市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重点区域开展大型工程建设、资源开发利用、外来物种入侵、生物技术应用、气候变化、环境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评价。 |
否 |
生物多样性保护影响评价并不局限于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区域 |
4 |
市教育局 |
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教育优势,加强生物多样性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建议删除,因为高校管理权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无管理权。 |
否 |
利用科研院所专业教育优势,不存在对高校管理权限问题 |
5 |
市文旅局 |
1.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第二栏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应与省文件保持一致,修改为市林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加强宣传教育。第一栏的责任单位中市广电局建议改为市广电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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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林业局 |
1. 有计划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湿地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建议修改为: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系统、重点生物物种及重要生物遗传资源调查。责任单位建议修改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 2. 配合省有关部门探索建立濒危野生动植物基础数据库。建议修改为:开展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建立野生动植物数据库。 3. 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优化建设动植物园,探索建设原生态植物园,在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中心。修改为:加强动植物迁地保护管理,争取国家省级财政支持建设大别山植物园。 4. (十)加强经营性生物多样性资源利用,责任单位修改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工 5. 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力度。建议修改为:探索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争取逐步扩大转移支付范围,加大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补偿力度。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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