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残联 征集时间:[ 2022-03-29 00:00 ] 至 [ 2022-04-28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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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实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更好满足残疾人美好生活需要,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理清试点工作发展思路,确定目标举措,市残联结合六安市残疾人工作实际,起草了《六安市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4月28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征集调查”栏目(http://ladpf.org.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残疾人联合会(六安市行政中心十一号楼一楼市残联康复科,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61043448@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0082。

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建议反馈”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0082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行政中心十一号楼一楼市残联康复科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其他渠道反馈意见
序号 意见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原因 备注
1 霍邱县人民政府 建议:1、主要任务(一)确定重点联系点,选择建设场所:“各县区残联和卫健委通力合作”建议改为“各县区卫健委和残联通力合作”。
2、主要任务(四)强化工作督导,扩大社会影响:“残联和卫健委要定期了解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建议改为“卫健委和残联要定期了解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要求(一)完善工作机制:“残联协助卫健委,结合本地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健全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卫健委发挥职能作用,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残联组织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动员、支持残疾人接受签约服务,协助卫健委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建议改为“卫健委发挥职能作用,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残联协助卫健委,结合本地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健全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动员、支持残疾人接受签约服务,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4.工作要求(五)做好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结束后,县区残联和卫健委联合向市残联和市卫健委提交书面试点情况报告”建议改为“试点工作结束后,县区卫健委和残联联合向市卫健委和市残联提交书面试点情况报告”。
第一条不予采纳
第二条不予采纳  第三条不予采纳
第四条不予采纳
第一条不予采纳原因:因该项工作由残联发起,残联应主动协调推进,“残联”应放在“卫健委”前面;
第二条不予采纳原因:同第一条;                   第三条不予采纳原因:该建议只是内容位置调整,没有实质意义。                  第四条不予采纳原因:同第一条。
2 金寨县人民政府 建议在“主要任务”中第一点“确定重点联系点,选定建设场所。”中添加“或残疾人聚集度较高的乡镇、社区康养中心(敬老院)”。 予以采纳,依据是《关于开展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残联康复函〔2021〕7号)表述: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或就近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建设残疾人“康复之家”。
3 六安市财政局 1、关于“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建议明确:有偿、 无偿,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
2、关于“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的标准,建议明确: 全市统一标准还是县区各自制定标准,若全市统一制定标准应充 分考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
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 15号)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方案》拟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基础上,县残联从康复经费中为残疾人购买签约服务包提供适当补助”,建议考虑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关于“工作目标”,建议对“二年时间”是建立重点联系点、康复之家还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予以明确。
5、关于“做好总结评估”,《方案》标题为全面推进,“总结评估”中的内容为试点,建议衔接。
6、 建议充分征求县区意见。 
第一条不予采纳.
第二条予以采纳,已将“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的标准明确为各县区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自行制定。
第三条不予采纳.
第四条予以采纳,已明确为重点联系乡镇(街道)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的目标。
第五条予以采纳,该文件是在金寨县作为全国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进,在其他县区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试点结束时间和国家试点结束时间基本一致,进一步提升试点成效,具有衔接性。
第六条予以采纳,已全部征求县区意见。   
第一条不予采纳原因:《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已明确“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政府部门民生工程但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的项目,由县区政府为持证残疾人提供购买康复服务经费,按照人均100元/年服务标准补贴。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按照人均200元/年服务标准补贴,其增加经费部分,由市级财政补贴50%。”                    第三条不予采纳原因:《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已明确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补贴标准,从康复资金中支付也是各级残联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 六安市财政局 “强化资金保障”建议修改为:各县区根据《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开发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明确具体标准及签约服务内容,确定具体服务价格、付费标准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基础上,统筹康复经费,为残疾人购买签约服务包提供适当补助。统筹考虑重点联系点和“康复之家”所在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拾遗补缺,配备短缺设备器材,不搞低效益投资、重复性建设。 予以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5月25日 9时11分

    2022329日至2022428日,市残联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全面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并同步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进行网络渠道征集。。截至2022429日,收到公众反馈意见0条;收到3家有关单位反馈意见共计11条,其余单位反馈为无修改意见。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网络渠道反馈意见
序号 意见反馈人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原因 备注
1



其他渠道反馈意见
序号 意见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未采纳原因 备注
1 霍邱县人民政府 建议:1、主要任务(一)确定重点联系点,选择建设场所:“各县区残联和卫健委通力合作”建议改为“各县区卫健委和残联通力合作”。
2、主要任务(四)强化工作督导,扩大社会影响:“残联和卫健委要定期了解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建议改为“卫健委和残联要定期了解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
3、工作要求(一)完善工作机制:“残联协助卫健委,结合本地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健全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卫健委发挥职能作用,将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残联组织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动员、支持残疾人接受签约服务,协助卫健委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建议改为“卫健委发挥职能作用,将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加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康复技术培训。残联协助卫健委,结合本地开展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际,健全部门协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主动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创造条件,动员、支持残疾人接受签约服务,不断提升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
4.工作要求(五)做好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结束后,县区残联和卫健委联合向市残联和市卫健委提交书面试点情况报告”建议改为“试点工作结束后,县区卫健委和残联联合向市卫健委和市残联提交书面试点情况报告”。
第一条不予采纳
第二条不予采纳  第三条不予采纳
第四条不予采纳
第一条不予采纳原因:因该项工作由残联发起,残联应主动协调推进,“残联”应放在“卫健委”前面;
第二条不予采纳原因:同第一条;                   第三条不予采纳原因:该建议只是内容位置调整,没有实质意义。                  第四条不予采纳原因:同第一条。
2 金寨县人民政府 建议在“主要任务”中第一点“确定重点联系点,选定建设场所。”中添加“或残疾人聚集度较高的乡镇、社区康养中心(敬老院)”。 予以采纳,依据是《关于开展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残联康复函〔2021〕7号)表述: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社区)卫生室或就近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建设残疾人“康复之家”。
3 六安市财政局 1、关于“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建议明确:有偿、 无偿,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
2、关于“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的标准,建议明确: 全市统一标准还是县区各自制定标准,若全市统一制定标准应充 分考虑县区财政承受能力。
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9〕 15号)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打包,交由医共体统筹用于医防融合。《方案》拟为“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基础上,县残联从康复经费中为残疾人购买签约服务包提供适当补助”,建议考虑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4、关于“工作目标”,建议对“二年时间”是建立重点联系点、康复之家还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予以明确。
5、关于“做好总结评估”,《方案》标题为全面推进,“总结评估”中的内容为试点,建议衔接。
6、 建议充分征求县区意见。 
第一条不予采纳.
第二条予以采纳,已将“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 的标准明确为各县区根据当地财政承受能力自行制定。
第三条不予采纳.
第四条予以采纳,已明确为重点联系乡镇(街道)有康复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的目标。
第五条予以采纳,该文件是在金寨县作为全国试点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进,在其他县区选择部分乡镇进行试点,试点结束时间和国家试点结束时间基本一致,进一步提升试点成效,具有衔接性。
第六条予以采纳,已全部征求县区意见。   
第一条不予采纳原因:《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已明确“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或政府部门民生工程但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的项目,由县区政府为持证残疾人提供购买康复服务经费,按照人均100元/年服务标准补贴。建档立卡未脱贫残疾人按照人均200元/年服务标准补贴,其增加经费部分,由市级财政补贴50%。”                    第三条不予采纳原因:《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已明确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补贴标准,从康复资金中支付也是各级残联要求,具有可操作性。
4 六安市财政局 “强化资金保障”建议修改为:各县区根据《六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六政办秘〔2017〕18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开发残疾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明确具体标准及签约服务内容,确定具体服务价格、付费标准等,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补助基础上,统筹康复经费,为残疾人购买签约服务包提供适当补助。统筹考虑重点联系点和“康复之家”所在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拾遗补缺,配备短缺设备器材,不搞低效益投资、重复性建设。 予以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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