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为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市文旅局研究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6日
二、征集方式:
1.网络平台。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文化旅游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wl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书面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406室。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3.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74741839@qq.com。
4.联系电话:市文旅局规划发展科 0564-3378358。
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六发〔2019〕14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叶露中书记在市委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皖美旅游”行动等,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着手起草《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1月初,形成初稿。1月中上旬,陆静副局长召集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了3次讨论、修改。1月19日,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讨论会对两个文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1月20日,形成《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征求意见,并要求各县区摸排本辖区重点旅游项目。1月底,完成县区意见征求收集工作。2月16日,我局向35个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目前意见正在收集中。
二、主要内容
(一)《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共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23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旅游富民、惠民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绿色发展的新动能、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力争到2024年,国内外游客年接待量突破6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480亿元,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2.8%,旅游带动就业、创业9万人。
工作任务共四个方面19条:
第一部分是加快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坚持统筹发展、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打造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强化旅游项目支撑四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三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是实施八大旅游富民工程。包括加快旅游景区提升、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红色旅游发展、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强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八方面。
第四部分是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包括塑造旅游系列品牌、大力开拓旅游市场、丰富旅游营销方式、优化旅游环境四方面内容。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四方面内容。
(二)《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其中,发展目标是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民宿发展“1389”工程,即到2025年,建设1个民宿品牌,300家精品民宿,8个民宿风景带,9个民宿产业集聚区。全市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品牌化显著提高;民宿产业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板块,有效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富民增收。重点工作部分包括十个方面:
1.科学规划布局。主要是科学编制民宿发展规划,以旅游民宿为纽带,延伸价值链,开展多元业态经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2.盘活相关资源。主要是鼓励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民宿发展。
3.完善配套设施。主要是合理布局旅游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为游客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休闲旅游环境。
4.培育产品业态。主要是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康养运动等产品开发,建设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
5.打造体系品牌。主要是实施民宿发展品牌“1+N”培育工程,重点打造“大别·乡宿”民宿品牌和皖西人家、茶谷小院、画廊人居、大别山人家、兰花庭院、果岭佳苑、淮畔人家等具有地方鲜明特色民宿品牌。
6.抓好示范带动。主要是对标对表江浙沪,扎实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民宿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美食美宿”双美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民宿设计大赛,成立市旅游民宿协会,鼓励组建民宿联盟体,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民宿发展样板。
7.引领绿色发展。主要是在旅游民宿规划和开发中,突出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注重旅游民宿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8.强化科技支撑。主要是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运用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设计开发智慧旅游民宿产品,将“高科技与高颜值”融入民宿产业发展。
9.实施动态管理。主要是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10.培养民宿人才。主要是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建立民宿业发展智库和导师团,鼓励地方高校培养民宿经营管理人才,鼓励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实施“旅游民宿培训计划”。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资金支持四大方面内容。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2年2月16日,市文旅局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求<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7条。现就具体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县区、部门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市财政局 |
1.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此条采纳市乡村振兴局意见 |
2.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鼓励采用该方式进行资金支持,非强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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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乡村振兴局 |
建议将“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中的“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修改为“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
采纳 |
3 |
市公安局 |
我们认为民宿应该由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四实”登记制度进行人员信息上传。同时各民宿单位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入住人员有效证件查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安全隐患排除等职责。 |
未采纳,文件表述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
4 |
市金融监管局 |
1.第8页(二)创新政策支持中“依法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上。”建议删除。 |
采纳 |
2.第9页(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建议修改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
采纳 |
||
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采纳 |
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将“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旅游民宿比例不低于10%”修改为“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发展旅游民宿的用地需求。” |
采纳 |
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以及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议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部分采纳,简化相关表述。 |
8 |
金安区文旅局 |
1、P6(八)强化科技支撑。原文中“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支付服务。”建议修改为“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 |
采纳 |
2、P9(四)强化资金支持。原文中“在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建议修改为“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 |
采纳 |
||
9 |
裕安区文旅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精品民宿“18”改成“26”;小计“40”改成“48”。 |
采纳 |
10 |
金寨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金寨县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2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11 |
霍山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霍山县 甲级民宿“3”改成“0”; 乙级民宿“8”改成“1”; 丙级民宿“20”改成“15”; 精品民宿“29”改成“30”; 小计“60”改成“46”。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12 |
霍山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为国家标准,评定标准较高,建议将数量合理调整。甲级民宿“3”修改为“1”、乙级民宿“8”修改为“3”、丙级民宿“20”修改为“9”。 |
采纳。 |
13 |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1.第二页“(三)发展目标”中“8个民宿风景带”里面“五显—万佛山”与“大别山风景道”基本重合,是否合适? |
未采纳,不完全一样。 |
2.“重点工作”中“(三)完善配套设施”里第二行末,建议将“农副产品市场”改为“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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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叶集区政府 |
1.第42页,建议删除“(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 |
未采纳,鼓励性措施,非强制要求。 |
2.第43页,建议将“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叶集区“乙级民宿”由“2家”修改为“1家”,“丙级民宿”由“5家”修改为“3家”,“精品民宿”由“8家”修改为“5家”。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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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寨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3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16 |
裕安区政府 |
《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第44页, 裕安区乙级民宿“6”建议改为“3”,丙级民宿“15”建议改为“10”,精品民宿“26”建议改为“34”。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17 |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
18 |
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
19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20 |
市委统战部 |
无意见 |
|
21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
22 |
市教体局 |
无意见 |
|
23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
24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
25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
26 |
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
27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
28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
29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
30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
31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32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
33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
34 |
市卫健委 |
无意见 |
|
35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无意见 |
|
36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
37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
38 |
市统计局 |
无意见 |
|
39 |
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
40 |
市气象局 |
无意见 |
|
41 |
团市委 |
无意见 |
|
42 |
市妇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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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
44 |
中国移动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
45 |
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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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六安火车站 |
无意见 |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4月14日 16时11分
根据安排,市文旅局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广泛征求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其中,2022年2月16日,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求<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7条。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6日通过网络平台、书面信件、电子信件、电话等方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现就具体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
县区、部门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1 |
市财政局 |
1.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此条采纳市乡村振兴局意见 |
2.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鼓励采用该方式进行资金支持,非强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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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乡村振兴局 |
建议将“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中的“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修改为“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
采纳 |
3 |
市公安局 |
我们认为民宿应该由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四实”登记制度进行人员信息上传。同时各民宿单位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入住人员有效证件查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安全隐患排除等职责。 |
未采纳,文件表述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
4 |
市金融监管局 |
1.第8页(二)创新政策支持中“依法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上。”建议删除。 |
采纳 |
2.第9页(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建议修改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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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采纳 |
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将“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旅游民宿比例不低于10%”修改为“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发展旅游民宿的用地需求。” |
采纳 |
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以及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议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部分采纳,简化相关表述。 |
8 |
金安区文旅局 |
1、P6(八)强化科技支撑。原文中“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支付服务。”建议修改为“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 |
采纳 |
2、P9(四)强化资金支持。原文中“在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建议修改为“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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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裕安区文旅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精品民宿“18”改成“26”;小计“40”改成“48”。 |
采纳 |
10 |
金寨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金寨县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2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11 |
霍山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霍山县 甲级民宿“3”改成“0”; 乙级民宿“8”改成“1”; 丙级民宿“20”改成“15”; 精品民宿“29”改成“30”; 小计“60”改成“46”。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12 |
霍山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为国家标准,评定标准较高,建议将数量合理调整。甲级民宿“3”修改为“1”、乙级民宿“8”修改为“3”、丙级民宿“20”修改为“9”。 |
采纳。 |
13 |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1.第二页“(三)发展目标”中“8个民宿风景带”里面“五显—万佛山”与“大别山风景道”基本重合,是否合适? |
未采纳,不完全一样。 |
2.“重点工作”中“(三)完善配套设施”里第二行末,建议将“农副产品市场”改为“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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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叶集区政府 |
1.第42页,建议删除“(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 |
未采纳,鼓励性措施,非强制要求。 |
2.第43页,建议将“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叶集区“乙级民宿”由“2家”修改为“1家”,“丙级民宿”由“5家”修改为“3家”,“精品民宿”由“8家”修改为“5家”。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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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寨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3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16 |
裕安区政府 |
《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第44页, 裕安区乙级民宿“6”建议改为“3”,丙级民宿“15”建议改为“10”,精品民宿“26”建议改为“34”。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17 |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
18 |
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
19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20 |
市委统战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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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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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教体局 |
无意见 |
|
23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
24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
25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
26 |
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
27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
28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
29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
30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
31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
32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
33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
34 |
市卫健委 |
无意见 |
|
35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无意见 |
|
36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
37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
38 |
市统计局 |
无意见 |
|
39 |
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
40 |
市气象局 |
无意见 |
|
41 |
团市委 |
无意见 |
|
42 |
市妇联 |
无意见 |
|
43 |
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
44 |
中国移动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
45 |
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
46 |
六安火车站 |
无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