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征集公告
- 征集渠道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
- 文件
- 解读
为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市文旅局研究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集时间: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6日
二、征集方式:
1.网络平台。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文化旅游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wl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书面信件、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406室。来信请注明“《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字样。
3.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874741839@qq.com。
4.联系电话:市文旅局规划发展科 0564-3378358。
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十四五”规划、《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六发〔2019〕14号)、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叶露中书记在市委经济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皖美旅游”行动等,加快旅游强市建设,助推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我局着手起草《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1月初,形成初稿。1月中上旬,陆静副局长召集科室人员分别进行了3次讨论、修改。1月19日,局主要领导召开专题讨论会对两个文件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建议。1月20日,形成《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征求意见,并要求各县区摸排本辖区重点旅游项目。1月底,完成县区意见征求收集工作。2月16日,我局向35个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目前意见正在收集中。
二、主要内容
(一)《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共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23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以旅游富民、惠民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市绿色发展的新动能、乡村振兴的新引擎、富民强市的重要支柱产业。力争到2024年,国内外游客年接待量突破62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480亿元,旅游业对全市经济的综合贡献率超过12.8%,旅游带动就业、创业9万人。
工作任务共四个方面19条:
第一部分是加快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坚持统筹发展、提升全域旅游发展水平、打造世界知名生态旅游目的地、强化旅游项目支撑四方面内容。
第二部分是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包括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三方面内容。
第三部分是实施八大旅游富民工程。包括加快旅游景区提升、加快旅游度假区建设、加快红色旅游发展、加快乡村旅游发展、大力发展康养旅游、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强化旅游融合发展、加大旅游商品开发力度八方面。
第四部分是提升旅游目的地形象。包括塑造旅游系列品牌、大力开拓旅游市场、丰富旅游营销方式、优化旅游环境四方面内容。
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督查考核四方面内容。
(二)《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三部分。总体要求部分包括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其中,发展目标是在“十四五”期间,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民宿发展“1389”工程,即到2025年,建设1个民宿品牌,300家精品民宿,8个民宿风景带,9个民宿产业集聚区。全市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品牌化显著提高;民宿产业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板块,有效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富民增收。重点工作部分包括十个方面:
1.科学规划布局。主要是科学编制民宿发展规划,以旅游民宿为纽带,延伸价值链,开展多元业态经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2.盘活相关资源。主要是鼓励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民宿发展。
3.完善配套设施。主要是合理布局旅游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为游客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休闲旅游环境。
4.培育产品业态。主要是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康养运动等产品开发,建设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
5.打造体系品牌。主要是实施民宿发展品牌“1+N”培育工程,重点打造“大别·乡宿”民宿品牌和皖西人家、茶谷小院、画廊人居、大别山人家、兰花庭院、果岭佳苑、淮畔人家等具有地方鲜明特色民宿品牌。
6.抓好示范带动。主要是对标对表江浙沪,扎实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民宿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美食美宿”双美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全市民宿设计大赛,成立市旅游民宿协会,鼓励组建民宿联盟体,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民宿发展样板。
7.引领绿色发展。主要是在旅游民宿规划和开发中,突出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注重旅游民宿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
8.强化科技支撑。主要是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运用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设计开发智慧旅游民宿产品,将“高科技与高颜值”融入民宿产业发展。
9.实施动态管理。主要是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10.培养民宿人才。主要是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建立民宿业发展智库和导师团,鼓励地方高校培养民宿经营管理人才,鼓励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实施“旅游民宿培训计划”。保障措施部分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创新政策支持、完善工作机制和强化资金支持四大方面内容。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2年2月16日,市文旅局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求<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7条。现就具体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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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部门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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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财政局 |
1.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此条采纳市乡村振兴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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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鼓励采用该方式进行资金支持,非强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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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乡村振兴局 |
建议将“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中的“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修改为“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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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公安局 |
我们认为民宿应该由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四实”登记制度进行人员信息上传。同时各民宿单位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入住人员有效证件查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安全隐患排除等职责。 |
未采纳,文件表述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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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金融监管局 |
1.第8页(二)创新政策支持中“依法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上。”建议删除。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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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9页(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建议修改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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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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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将“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旅游民宿比例不低于10%”修改为“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发展旅游民宿的用地需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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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以及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议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部分采纳,简化相关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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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安区文旅局 |
1、P6(八)强化科技支撑。原文中“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支付服务。”建议修改为“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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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9(四)强化资金支持。原文中“在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建议修改为“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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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裕安区文旅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精品民宿“18”改成“26”;小计“40”改成“48”。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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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寨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金寨县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2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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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霍山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霍山县 甲级民宿“3”改成“0”; 乙级民宿“8”改成“1”; 丙级民宿“20”改成“15”; 精品民宿“29”改成“30”; 小计“60”改成“46”。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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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霍山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为国家标准,评定标准较高,建议将数量合理调整。甲级民宿“3”修改为“1”、乙级民宿“8”修改为“3”、丙级民宿“20”修改为“9”。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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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1.第二页“(三)发展目标”中“8个民宿风景带”里面“五显—万佛山”与“大别山风景道”基本重合,是否合适? |
未采纳,不完全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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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工作”中“(三)完善配套设施”里第二行末,建议将“农副产品市场”改为“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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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叶集区政府 |
1.第42页,建议删除“(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 |
未采纳,鼓励性措施,非强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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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3页,建议将“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叶集区“乙级民宿”由“2家”修改为“1家”,“丙级民宿”由“5家”修改为“3家”,“精品民宿”由“8家”修改为“5家”。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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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寨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3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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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裕安区政府 |
《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第44页, 裕安区乙级民宿“6”建议改为“3”,丙级民宿“15”建议改为“10”,精品民宿“26”建议改为“34”。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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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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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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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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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委统战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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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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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教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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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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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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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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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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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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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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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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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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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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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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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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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卫健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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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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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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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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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市统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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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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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市气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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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团市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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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市妇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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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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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中国移动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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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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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六安火车站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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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4月14日 16时11分
根据安排,市文旅局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广泛征求各县区文化和旅游部门、市直相关部门、社会公众、专家学者意见。其中,2022年2月16日,印发《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征求<六安市旅游富民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征求意见稿)><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共收到反馈意见21条,其中采纳10条,部分采纳4条,未采纳7条。2022年2月25日—2022年3月26日通过网络平台、书面信件、电子信件、电话等方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意见建议。现就具体采纳情况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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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县区、部门 |
反馈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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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财政局 |
1.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此条采纳市乡村振兴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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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修改为“市县统筹旅游产业发展等资金,支持旅游民宿发展”。 |
未采纳,鼓励采用该方式进行资金支持,非强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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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乡村振兴局 |
建议将“三、保障措施”“(四)强化资金支持”中的“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修改为“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民宿产业发展”。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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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公安局 |
我们认为民宿应该由消防部门进行消防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由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四实”登记制度进行人员信息上传。同时各民宿单位要与辖区公安机关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增强经营者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落实入住人员有效证件查验、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安全隐患排除等职责。 |
未采纳,文件表述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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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市金融监管局 |
1.第8页(二)创新政策支持中“依法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上。”建议删除。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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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9页(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推出新型金融产品,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建议修改为:“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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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议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三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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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议将“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发展旅游民宿比例不低于10%”修改为“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发展旅游民宿的用地需求。”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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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审查、消防设计审查,以及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议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规定》《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
部分采纳,简化相关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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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金安区文旅局 |
1、P6(八)强化科技支撑。原文中“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支付服务。”建议修改为“完善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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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9(四)强化资金支持。原文中“在市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建议修改为“在市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比例不低于20%”。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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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裕安区文旅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精品民宿“18”改成“26”;小计“40”改成“48”。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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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金寨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金寨县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2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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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霍山县文旅体局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霍山县 甲级民宿“3”改成“0”; 乙级民宿“8”改成“1”; 丙级民宿“20”改成“15”; 精品民宿“29”改成“30”; 小计“60”改成“46”。 |
未采纳,与该县实际不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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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霍山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乙级民宿、丙级民宿为国家标准,评定标准较高,建议将数量合理调整。甲级民宿“3”修改为“1”、乙级民宿“8”修改为“3”、丙级民宿“20”修改为“9”。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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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舒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1.第二页“(三)发展目标”中“8个民宿风景带”里面“五显—万佛山”与“大别山风景道”基本重合,是否合适? |
未采纳,不完全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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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点工作”中“(三)完善配套设施”里第二行末,建议将“农副产品市场”改为“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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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叶集区政府 |
1.第42页,建议删除“(四)强化资金支持”中“重点用于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民宿风景带及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 |
未采纳,鼓励性措施,非强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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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3页,建议将“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叶集区“乙级民宿”由“2家”修改为“1家”,“丙级民宿”由“5家”修改为“3家”,“精品民宿”由“8家”修改为“5家”。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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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金寨县政府 |
附件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中 甲级民宿:3改成1 乙级民宿:8改成3 丙级民宿:20改成5 精品民宿:29改成10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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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裕安区政府 |
《六安市精品民宿发展任务表(2021—2025年)》第44页, 裕安区乙级民宿“6”建议改为“3”,丙级民宿“15”建议改为“10”,精品民宿“26”建议改为“34”。 |
部分采纳,部分与该县区实际不符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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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霍邱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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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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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市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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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市委统战部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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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市发改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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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市教体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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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市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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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市经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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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市民政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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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司法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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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市人社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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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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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市住建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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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市交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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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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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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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市商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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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市卫健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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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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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城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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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市应急管理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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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市统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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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市林业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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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市气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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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团市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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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市妇联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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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中国电信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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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中国移动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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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中国联通六安分公司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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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六安火车站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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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促进优质乡村旅居产品开发,不断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良好、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为我市乡村振兴、绿色赶超发展贡献新动能。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民为本。充分利用“原居民、原住房、原生态、原生活”等乡村优势资源,发展旅游民宿产业,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经营、绿色消费、可持续发展,加强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坚持融合发展。结合各地资源优势、人文优势,推进旅游民宿与当地优势产业融合,形成产业消费链。
坚持政府和市场联动。发挥政策扶持、规划引领等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民宿开发建设。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1289”工程。到2025年,建设1个旅游民宿品牌(“大别·乡宿”),200家精品旅游民宿(具体任务见附件),8个旅游民宿风景带(大别山风景道、山湖大道、合六南通道、淮河风情线、中国红岭公路、九十里山水画廊、五显—万佛山、淠河经济带),9个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区(中心城区和天堂寨、万佛湖、白马尖、六安茶谷、独山、万佛山、皖西大裂谷、东石笋等重点景区所在区域)。全市旅游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品牌化显著提高,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板块,有效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富民增收。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规划布局。科学编制旅游民宿发展规划,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衔接。各县区要结合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坚持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定位,强化规划引领管控作用,明确旅游民宿发展重点区域,统筹考虑“环山、滨水、临田、伴林、依景”等因素,推动建设8条旅游民宿风景带,打造9个旅游民宿集聚区,逐步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旅游民宿发展格局。以旅游民宿为纽带,延伸价值链,开展多元业态经营,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二)盘活相关资源。鼓励盘活闲置资源,积极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老庭院、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旅游民宿发展。启动农村闲置房屋调查摸底工作,分析利用调查成果,加快闲置资源转化利用。鼓励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自有或租赁房屋开办旅游民宿。规范发展城镇旅游民宿,突出旅游民宿主人参与接待,探索创新发展内涵丰富、空间活化、多元休闲的城镇旅游民宿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共享经济发展。鼓励以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历史遗存、民俗文化和生态环境为主要吸引物因势造景,推进村庄景区化,创建主题乡村旅游景区,拓展旅游民宿发展新空间。
(三)完善配套设施。合理布局旅游民宿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在旅游民宿集聚区规划建设综合性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在旅游民宿风景带沿线布局旅游服务功能区,打造地方形象展示窗口,为游客提供补给、休闲、换乘等服务。完善乡村信息化建设,推进光纤到村,提升农村信息化水平。完善旅游民宿公共信息标志、游步道、骑行道、休憩点等,为游客提供规范化、人性化的休闲旅游环境。
(四)培育产品业态。加强主题客房、特色餐饮、健康养老、农事体验、工艺研学、亲子课程、康养运动等产品开发,建设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结合当地自然生态、历史文化、生产生活方式,开发创意产品及相关体验项目,提升趣味性,打造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产品体系。加强红色文化、茶文化、山水文化、民俗文化、中医药康养文化等挖掘和利用,将六安特色文化元素植入到旅游民宿设计建造和运营管理中。依托生态、温泉、中药等养生资源,培育“民宿+康养”业态,发展以石斛养生、温泉养生、生态康养为主题的特色主题旅游民宿。开发霍山石斛、六安瓜片、皖西白鹅、老班长红烧肉等旅游民宿伴手礼。鼓励支持旅游民宿与非遗传承人、非遗传习基地合作开发研学旅行产品,建立研学实践基地。支持国家级艺术大师在我市建设艺术民宿,让艺术扎根基层,陶冶群众情操。
(五)打造品牌体系。实施旅游民宿品牌“1+N”培育工程,重点打造“大别·乡宿”旅游民宿品牌。依据资源、环境、规模、档次,培育皖西人家、茶谷小院、画廊人居、大别山人家、兰花庭院、果岭佳苑、淮畔人家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民宿品牌。避免同质化,突出个性化、主题化,培育打造一批知名高端旅游民宿品牌。制定全市旅游民宿推广计划,开展旅游民宿形象LOGO设计、宣传口号、宣传片拍摄、民宿故事征集等工作。通过“民宿+艺术”“民宿+非遗”“民宿+民俗”等形式,在旅游民宿集聚区举办乡村音乐节等主题节会。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推介旅游民宿产品及线路,切实提升全市旅游民宿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抓好示范带动。对标对表长三角,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发展示范工程。组织开展“美食美宿”双美评选活动,不断提升我市民宿精品化、特色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民宿设计大赛,建立知名旅游民宿设计单位名录库,征集优秀旅游民宿案例,引导旅游民宿高品质建设。成立市旅游民宿协会,积极引导旅游民宿经营者资源共享、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有序发展。探索农户自主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创客+农户”“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发展模式。鼓励组建旅游民宿联盟体,支持农户通过资本入股、场地出租等方式开展合作经营,集中连片发展旅游民宿集聚区,统一开展营销服务。充分发挥金寨县携程农庄、天堂寨八湾堂民宿,霍山县善水雅居,裕安区抹茶民宿等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实现螺旋提升。因地制宜扶持、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旅游民宿发展样板,积极开展等级旅游民宿申报创建工作,逐步形成竞相发展、中高端旅游民宿相结合的阶梯式发展格局。
(七)引领绿色发展。在旅游民宿规划和开发中,突出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注重旅游民宿与周边人文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科学合理配备相关设施。鼓励建设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引进使用循环水冲、真空气冲、无水冲、可生物降解泡沫等厕所革命技术,有条件区域应统一纳入城镇排污管网。旅游民宿建设运营坚持绿色设计、生态建设和清洁生产,倡导绿色消费。
(八)强化科技支撑。完善旅游民宿智慧旅游系统,为游客提供便捷、安全的旅游民宿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整合利用现有平台,完善监测统计、分析预测、市场引导、推介营销等功能。运用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设计开发智慧旅游民宿产品,将“高科技与高颜值”融入旅游民宿产业发展。
(九)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旅游民宿的标准化管理,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推进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促进旅游民宿在资源开发、产品建设、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服务水平、社会责任等方面良性发展。
(十)培养民宿人才。加大招才引智工作力度、旅游民宿发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支持外地来六安投资、从事旅游民宿管理经营且具有高学历的管理人才享受市级相关人才政策。建立旅游民宿发展智库和导师团,为旅游民宿经济发展研究、业务指导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地方高校,开设旅游民宿管家、旅游民宿主人专业,培养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人才。鼓励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实施旅游民宿培训计划,分类、分层举办旅游民宿管理和从业人员专题培训班,着力培养一支懂经营、善管理、高素质、专业化的旅游民宿人才队伍。每年评出一批旅游民宿精英,至2025年,培训旅游民宿从业人员不少于600人次,评出100位旅游民宿精英。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县两级旅游民宿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市级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民宿产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民宿业健康发展。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开展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加强优质产品宣传,指导开展经营管理业务培训。公安部门负责旅游民宿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依法审核发放《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指导经营者安装、维护治安管理信息系统,配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消防救援部门负责依法对旅游民宿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对旅游民宿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探索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旅游民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批发放,依法对旅游民宿公共卫生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发放和旅游民宿经营主体商事备案,依法对旅游民宿经营和食品安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指导旅游民宿选址规划,对符合相关条件的项目保障用地需求。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把发展旅游民宿产业作为乡村振兴、拓展区域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维,结合实际,制定旅游民宿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旅游民宿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创新政策支持。借鉴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经验和做法,出台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市场准入、项目供地、融资支持、资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村庄规划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应充分保障发展旅游民宿的用地需求。积极分析利用国家和省出台的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相关的各项税费减免政策。鼓励旅游民宿企业积极参与会议、公务接待、职工疗休养等政府采购项目。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入股、联营等方式,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旅游民宿。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旅游民宿发展考核机制,将旅游民宿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市有关单位的乡村振兴年度考核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开展季度督查调度,形成比学赶超的氛围。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对旅游民宿集聚区、精品旅游民宿项目建设实行“一对一”领导联系服务。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动,解决旅游民宿产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加强旅游民宿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及时准确把握全市旅游民宿产业运行态势,增强旅游民宿经济运行分析的时效性、前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
(四)强化资金支持。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重点用于旅游民宿设计、品牌创建和旅游民宿风景带及旅游民宿集聚区等项目建设奖励补助等。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统筹旅游民宿产业发展需要。加大对高端旅游民宿项目的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各县区政府要制定相应的奖补政策,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补助、贷款贴息、奖补结合等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旅游民宿产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
附件:六安市精品旅游民宿发展任务表(2022—2025年)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六安市精品旅游民宿发展任务表
(2022—2025年)
|
区(县) |
甲级民宿 |
乙级民宿 |
丙级民宿 |
精品民宿 |
小计 |
|
金安区 |
2 |
3 |
5 |
25 |
35 |
|
裕安区 |
1 |
3 |
5 |
26 |
35 |
|
叶集区 |
0 |
1 |
2 |
9 |
12 |
|
霍邱县 |
0 |
1 |
3 |
14 |
18 |
|
金寨县 |
1 |
3 |
5 |
26 |
35 |
|
霍山县 |
1 |
3 |
5 |
26 |
35 |
|
舒城县 |
1 |
3 |
5 |
21 |
30 |
|
总 计 |
6 |
17 |
30 |
147 |
200 |
注:各类民宿不重复计算。
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社会各级高度重视乡村旅游民宿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2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建设旅游强市的意见》(六发〔2019〕14号),市委主要领导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民宿发展作了专门的指示。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动民宿业发展,市文旅局组织力量,结合实际,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根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旅游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1 〕2号)精神,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文化和旅游强市建设,促进优质乡村旅居产品开发,不断满足广大游客日益增长的文化和旅游消费需求,促进我市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实施意见。
三、起草过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将旅游民宿作为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重点课题。1月初,市文旅局起草了《六安市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初稿),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对《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1月20日、2月16日,先后书面征求各县区政府、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收到反馈意见157条,采纳144条,未采纳13条。2月23日,副市长魏武专题听取市文旅局关于《意见》起草有关情况汇报。3月6日,叶露中书记对两个文件起草情况作出重要批示,市文旅局根据叶露中书记批示进一步修改完善。3月21日,再次征求各县区政府、市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收到反馈意见75条,采纳67条,部分采纳8条。2月25日至3月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无反馈意见。4月14日、5月11日,先后通过市市场监管局的公平竞争性审查、市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查。5月13日,形成《意见》(送审稿)。5月24日,《意见》(送审稿)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30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旅游民宿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1289”工程。到2025年,建设1个旅游民宿品牌 (“大别·乡宿”), 200家精品旅游民宿 (具体任务见附件), 8个旅游民宿风景带 (大别山风景道、山湖大道、合六南通道、淮河风情线、中国红岭公路、九十里山水画廊、五显—万佛山、淠河经济带), 9个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区 (中心城区和天堂寨、万佛湖、白马尖、六安茶谷、独山、万佛山、皖西大裂谷、东石笋等重点景区所在区域)。全市旅游民宿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品质化、品牌化显著提高,成为我市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板块,有效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富民增收。
五、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共有10项重点工作,具体如下:
科学布局。加强各类规划的衔接,突出特色化、差异化,结合“环山、滨水、临田、伴林、依景”等因素,推动建设8条旅游民宿风景带,打造9个旅游民宿集聚区。盘活资源。调查摸底农村闲置房屋等,加快闲置资源转化利用,探索通过回购、租赁、置换、退出等模式,将古民居、旧厂房、旧校舍、农户闲置房等用于旅游民宿发展。完善设施。规划建设综合性游客接待中心、旅游土特产商品市场、旅游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推进乡村信息化建设,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优化休闲旅游环境。丰富业态。建设适应不同需求的旅游民宿,加强主题客房、健康养老、亲子课程、康养运动等产品开发,融入红色文化、山水文化、民俗文化、中医药康养等。开发六安瓜片、皖西白鹅等旅游民俗伴手礼。打造品牌。实施旅游民宿品牌“1+N”培育工程,打造“大别·乡宿”旅游民宿品牌。培育皖西人家、茶谷小院、大别山人家等特色旅游民宿品牌。加大全市旅游民宿推广宣传,举办乡村音乐节等主题节会,扩大影响力。示范带动。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发展示范工程,举办全市旅游民宿设计大赛等,成立旅游民宿协会等。开展等级旅游民宿申报创建工作,逐步形成竞相发展、中高端旅游民宿相结合的阶梯式发展格局。绿色发展。突出旅游民宿与周边环境的良性互动,注重协调发展,倡导绿色消费。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做好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科学合理配备相关设施。科技支撑。完善旅游民宿智慧旅游系统,提供线上预订、信息查询、点餐、支付服务等。完善监测统计、推介营销、分析预测等功能,融入AR、VR等现代科技手段。动态管理。推进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促进旅游民宿在资源开发、产品建设、安全管理、环境卫生、服务水平等方面良性发展。人才培养。建立民宿业发展智库和导师团,鼓励地方高校培养民宿经营管理人才。实施旅游民宿培训计划,举办专题培训班,每年评选一批旅游民宿精英等。
六、创新举措
坚持以民为本。充分利用“原居民、原住房、原生态、原生活”等乡村优势资源,发展旅游民宿产业,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共享发展成果。
坚持品牌培育。实施“生态原味·乡宿六安”旅游民宿“1289”工程。到2025年,建设1个旅游民宿品牌(“大别·乡宿”),200家精品旅游民宿,8个旅游民宿风景带,9个旅游民宿产业集聚区。
坚持融合发展。结合各地资源优势、人文优势,推进旅游民宿与当地优势产业融合,形成产业消费链。
坚持政府和市场联动。发挥政策扶持、规划引领等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旅游民宿开发建设。
七、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市、县两级旅游民宿发展推进工作机制和旅游民宿发展考核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旅游民宿业健康发展。二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文件等精神,出台支持旅游民宿发展的扶持政策,在市场准入、项目供地、融资支持、资费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三是鼓励县区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加强招商引资力度,支持旅游民宿产业发展。
八、下一步的工作考虑
下一步,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按照《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意见》实施机制,做好任务分工,确保《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要求,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计划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是利用多种渠道和媒体平台,组织对本意见进行宣传培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推进会,指导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加强对旅游民宿发展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年度目标考核指标,督促各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落实重点工作,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落细。三是加大“双招双引”力度,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业。鼓励金融机构围绕旅游民宿建设、运营等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旅游民宿发展融资渠道。四是推进民宿品牌建设,编制《大别•乡宿基本要求与评价》地方标准,明确旅游民宿的建设要求、服务要求、等级、评价管理等,制定创建管理办法和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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