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住建局 征集时间:[ 2020-09-23 00:00 ] 至 [ 2020-10-23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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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实现持续健康绿色的转型发展,我局起草了《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2219室 六安市建筑产业中心 曹晨(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传真至3925902,联系人:曹晨。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b0564@126.com。
    四、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3日。

                                              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实现持续健康绿色的转型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给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7 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0〕60 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 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 2025年,全市城镇民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将民用建筑建设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严格督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强化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执行,严格施工质量把控。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含绿色建筑要求。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大型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筑应在项目相关招标文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相关要求内容。加强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绿色建筑各项标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项目形成绿色建筑执行情况的闭合管理。
    (三)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根据我市绿色建筑推广要求,鼓励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定额和造价标准、制定地方绿色建筑技术标准和实施细则,逐步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四)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坚持质量安全和宜装配则装配原则,以“分区实施、分步推进、先水平后竖向预制构件,逐步提高装配率”为工作思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重点推进区域是指市本级、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叶集区、金寨县;鼓励推进区域是指舒城县、霍山县、霍邱县。2021年1月1日起,重点推进区域新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建筑均需采用预制水平构件,且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鼓励推进区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底,每年至少确定1-2个住宅小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2023年起,同重点推进区域。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积极创建国家及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产业布局引导,力争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五)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模式。各县区要合理选取建筑外遮阳、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能改造等改造措施,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六)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开展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建立完善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各县区要梳理学校、医院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改造需求,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再生水利用。
    (七)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建立建材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绿色建材企业信用分值占比。绿色评价等级为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及新建房屋建筑参与质量优质工程评选的,应使用绿色建材。多维度宣传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通过开展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培训等方式,指导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
    (八)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加强绿色建筑科技研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探索 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结合疫情防控和本地实际,开展健康建筑研究和试点,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指导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导行业主体申报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绿色建筑创新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九)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推行《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向购房人提供房屋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验收方法,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十)强化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定我市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我市一星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引导项目单位积极申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绿色建筑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政府应按照方案要求制定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计划及目标任务,并于每年1月中旬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直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
    (二)完善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在组织黄山杯、鲁班奖、勘察设计奖等评选或推荐时,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应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或优先推荐。根据国家和省关于绿色建筑的相关奖励办法,制定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的配套奖励政策,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绩效评价。对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底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全市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进行评价并于每年 11 月中旬将年度报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做好宣传培训。认真贯彻《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大力宣传推广绿色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面向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重点围绕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工作的政策、技术、标准以及成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培训。加强行业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925902
来信来访渠道
jnb0564@126.com;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2219室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0年11月3日 10时55分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全市建筑业实现持续健康绿色的转型发展,我局起草了《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9月23日至10月23日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截至10月23日结束。我局电话、电子邮件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微信、微博、百姓畅言等也未收到任何反馈信息,特此说明。

文件


















解读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绿色转型发展,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0〕60号),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目标及意义
    以城镇建筑作为创建对象, 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到 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通过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开展,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实现建筑业持续健康绿色转型。
    三、制定过程
    根据住建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安徽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科〔2020〕60号)文件要求,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向市发改、教体、经信、公管、人民银行六安支行、银监等六部门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形成《实施方案》,并由市住建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四、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从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完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既有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提升公共建筑运行能效水平、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强化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共十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及做法。
    五、创新举措
    (一)《实施方案》对于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全市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应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鼓励单体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采用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二)《实施方案》对于全市一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及参与质量优质工程评选的新建民用建筑在建材使用方面做了更高要求,应使用绿色建材。
    (三)结合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际,以“分区实施、分步推进、先水平后竖向预制构件,逐步提高装配率”为工作思路,稳步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划分为重点推进区域和鼓励推进区域,重点推进区域是指市本级、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叶集区、金寨县;鼓励推进区域是指舒城县、霍山县、霍邱县。2021年1月1日起,重点推进区域新建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建筑均需采用预制水平构件,且楼板、楼梯、阳台、空调板等水平构件应用比例不小于70%。鼓励推进区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底,每年至少确定1-2个住宅小区建筑采用装配式建造技术建造;2023年起,同重点推进区域。
    六、保障措施
    建立绿色建筑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县区住建局、发改委、经信局等部门要细化目标,落实政策,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市住建局等部门将对全市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进行评价并将年度报告报省住建厅。在做好组织保障的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完善政策扶持,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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