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 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水利局 征集时间:[ 2026-01-19 00:00 ] 至 [ 2026-02-18 00:00 ] 状态: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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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根据最新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六安市水利局六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划定的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进行复核,组织编制了《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时间:2026119-2026218

二、 征集方式:

(一)网上留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水利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lj.luan.gov.cn/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0楼水土保持中心,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assbb@163.com;

(四)联系电话:胡莎莎  0564-3339115。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征求意见”字样及来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

1.《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

20261月19

 

《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

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草说明

 

起草背景及过程

(一)起草背景及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水土流失调查结果划定并公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对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对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九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一)大别山区、皖南山区和长江、淮河、巢湖的水源涵养区;(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三)梯田集中分布区;(四)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大的其他区域。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十条:下列区域应当划定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一)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二)荒山、荒坡和坡耕地分布集中的区域;(三)废弃矿山(场)、采石宕口;(四)大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迹地;(五)水土流失轻度以上的山区、丘陵区、平原沙土区等区域。

2.上级部署安排

水利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水保〔2023〕25号)第三项第二款:指导各地结合“三区三线”等,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的范围

3.划定技术指南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第1.0.2条: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国家级“两区”范围的划定,省、市、县可参考本指南进行本级“两区”范围划定工作。第1.0.5条 :“两区”范围划定以小流域(片区)为基本单元,在小流域(片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需求,以及与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关系,必要时可对小流域(片区)作适当的切分调整。第1.0.6条:“两区”范围划定应注重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坚持定量判定和定性判别相结合、内业和外业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保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4.上级重点防治区划定情况

2025年9月28日,水利部以《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落地上图成果应用的通知》(办水保〔2025〕170号),公告了国家级重点防治区的划定情况。国家级防治区在我市境内涉及金寨、霍山、舒城、金安、裕安等5县区,总面积1718.51平方公里。

2017年,省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在国家级预防区之外,划定了3个省级重点预防区、4个省级重点治理区,共涉及9市30个县区,不涉及我市。

5.市级重点防治区相关情况

根据2018年2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六安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230年)》,全市共划定1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1个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均位于霍邱县,涉及13个乡镇1387平方公里,占霍邱县国土面积42.8%。

原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基本情况

防治区

范围

面积

东西湖上游市级重点预防区

夏店镇、花园镇、岔路镇、孟集镇、三流乡、宋店乡、邵岗乡

847.05km2

西北部市级

重点治理区

龙潭镇、马店镇、冯井镇、范桥镇、临水镇、周集镇

540.07km2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突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强化人为水土流失监督管理,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持续双下降,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2074.69km2,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11.39km2,重点防治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0.55%,占比很小。

为适应水土流失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生态保护修复需要,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衔接上级重点防治区,市级重点防治区进行复核调整十分必要 

(二)起草过程

2025年我局草拟了《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11月22日通过部省专家审查;1124-1223日在市水利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1215日我局发函征求霍邱县人民政府、县水利局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规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等8单位意见,并对市林业局反馈的意见认真研究,已采纳,其余7家单位无意见;经咨询市市场监管局,《报告》不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复核调整情况

(一)复核调整理由

根据最新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全市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2074.69km2,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面积下降至11.39km2,重点防治区内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0.55%,占比很小。原划定的六安市西北部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现状水土流失面积10.6km2水土流失已基本治理,不再属于水土流失严重区;原划定的东西湖上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现状水土流失面积0.8km2林草地和大于15度的坡地面积占比很小,水土流失潜在危险较小。

为适应水土流失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生态保护修复需要,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衔接上级重点防治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条规定,我局六安市市级重点防治区进行复核调整。

(二)复核调整成果

依据最新的水土保持遥感监测数据,结合自然保护、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地设置情况本次拟取消原六安市西北部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原东西湖上游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定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为新的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安徽省安阳山省级森林公园位于霍邱县马店镇,涉及安徽省小流域划分名录中的李上楼、龙潭2条小流域,面积为4km2

三、专家咨询、公众参与、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专家咨询情况:2025年11月22日,我局邀请水利部淮委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省水利厅水保处、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省水利科学研究院、霍邱县水利局的专家和代表,对《报告》进行审查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公众参与情况:20251124-1223日,我局在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情况:2025年12月15日我局书面征求8家单位意见,其中7家单位无意见,市林业局提出1条意见,采纳。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20251212日,我局对《报告》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参会人员认为《报告》为低风险等级12月24日我局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报送市政法委并取得报备回函。

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情况:2025年12月24日,我局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发改委,12月30日市发改委以六发改一致性评估〔2025〕23号出具了评估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情况:经咨询市市场监管局,《报告》不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附件2:六安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成果报告(征求意见稿).pdf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39115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0楼水土保持中心
座谈会渠道
六安市皖西大道1513号六安市水利局10楼水土保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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