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公安局 征集时间:[ 2025-11-05 00:00 ] 至 [ 2025-12-05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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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市公安局草拟了《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5日-2025年12月5日。

二、征集方式

(一)网上留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六安市公安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gaj.luan.gov.cn/hdjl/dc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管理大队,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s_jiniyi@163.com。

(四)联系电话:金熠、陈婷,0564-3132186。

来函来件,请在信封表面或者来件主题注明“《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附件:

1.《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19年2月1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明确了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宁静生活、清洁空气、安全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相关诉求和建议在12345热线、110报警台等渠道均有反映。另外,随着城镇化进程加速和城市空间格局优化,现行禁放区域范围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发展新阶段的需求。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根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结合我市禁放管理工作实际,拟对《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修订过程

市政府作出关于优化调整禁放区域的工作部署后,公安机关会同应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城乡发展实际,对拟新增禁放区域开展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直观了解区域情况、风险隐患以及管理难点。在广泛听取基层单位、村干部以及部分群众代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划设禁放区域,形成了《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三、修订主要内容

和原《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相比,本次修订主要为以下内容:

1.禁放区域调整。原“寿春路——滨河大道——清源路——莲香路——天堂寨路——凤凰河——阜六铁路——淠杭总干渠——创新路——金裕大道——电厂铁路专线——沪汉蓉高铁——南苑路——梅山南路——南湖北路——洪山路——丰源大道——迎宾大道——三汊河——杭淠干渠——长淮路——蓝溪路——淠河总干渠——银雀路”所合围的禁放区域调整为“瓦西干渠——沪陕高速——迎宾大道——解放北路——刘庆路延伸路——徐渡中心路——X017县道——兴隆红旗路——松柏路——西外环路——永嘉路——长乐路——平桥大道——赛石矶路——独山路——康城紫棠府外侧路——兴华路——平桥大道——西外环路——宁西铁路——赤壁路——宁西铁路西合段——淠河总干渠——金裕大道——迎宾大道——三汊河——杭淠干渠——沪汉蓉高铁——三凤路——龙池路—一元大道——古碑路延伸路”合围区域。(具体见附图)

2.部门名称调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城乡规划”、“旅游”等因部门名称更换,分别调整为“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文旅”。原文中“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现已明确为城管部门,不再重复表述。


附件2

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环境质量,倡导文明的社会风尚,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瓦西干渠——沪陕高速——迎宾大道——解放北路——刘庆路延伸路——徐渡中心路——X017县道——兴隆红旗路——松柏路——西外环路——永嘉路——长乐路——平桥大道——赛石矶路——独山路——康城紫棠府外侧路——兴华路——平桥大道——西外环路——宁西铁路——赤壁路——宁西铁路西合段——淠河总干渠——金裕大道——迎宾大道——三汊河——杭淠干渠——沪汉蓉高铁——三凤路——龙池路—一元大道——古碑路延伸路”合围区域。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确需进行调整的,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建立燃放烟花爆竹联防联控长效工作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保障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所需经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具体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

第五条 公安机关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教育、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旅、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气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是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发现和劝阻违法燃放行为,并可以组织管理或者服务区域的居民、村民以及机关单位制定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公约。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向公安机关举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的教育和监管。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查处,并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第八条 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违反本规定第二条第一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九条 依据《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 本规定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8016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6年1月5日 10时18分

《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5年11月5日至12月4日,市公安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示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共收集各类有效意见54条,其中采纳47条、部分采纳2条、不采纳5条。具体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序号

反馈主体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域调整。

采纳

 

2

社会公众

支持调整,保护环境。

采纳

 

3

社会公众

支持调整,利于健康

采纳

 

4

社会公众

支持调整,有利健康

采纳

 

5

社会公众

虽说禁放区扩大,但外围设置了集中燃放点,很开阔,还有交道疏导、公安执勤,大家到燃放点一起放,更热闹!

采纳

 

6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调整,科学划设禁放区。赞成。

采纳

 

7

社会公众

虽说禁放区扩大,但外围设置了集中燃放点,很开阔,还有交道疏导、公安执勤,大家到燃放点一起放,更热闹!

采纳

 

8

社会公众

同意扩大禁放区,真是想放,到集中燃放区去,减少对城市人口的影响。

采纳

 

9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注重民众安全。

采纳

 

10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元旦、春节好多路堵的水泄不通!

采纳

 

11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扩大[强],外围设置了集中燃放点,很开阔,还有交道疏导、公安执勤,大家到燃放点一起放,更热闹!

采纳

 

12

社会公众

从城市安全管理角度及保护大气环境角度出发,支持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放区。

采纳

 

13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放区,我家住在河西那边,每年过年烟花爆竹味道难闻死了,大过年的窗户都不能开。

采纳

 

14

社会公众

目前西外环仅建成天源湖大桥段,桥南北两边尚未打通。建议西外环边界细化明确到乡镇和具体村组。

采纳

 

15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采纳

 

16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注重民众安全。

采纳

 

17

社会公众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坚决守护城区美好蓝天,支持该项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采纳

 

18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放区域,改善环境。

采纳

 

19

社会公众

禁燃禁放,人人有责。坚决守护城区美好蓝天,支持该项禁止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采纳

 

20

社会公众

减少安全隐患,改善生态环境,值得点赞!

采纳

 

21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禁放区,改善人居环境,减少安全隐患,提高空气质量。

采纳

 

22

社会公众

良好的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支持扩大范围!

采纳

 

23

社会公众

减少安全隐患,改善生态环境,支持!

采纳

 

24

社会公众

好,非常好!

采纳

 

25

社会公众

从安全和环保的角度,都是十分有利的,赞成!

采纳

 

26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扩大,减少大气污染

采纳

 

27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放区,改善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采纳

 

28

社会公众

同意禁放。

采纳

 

29

社会公众

烟花爆竹禁放能够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烟花爆竹禁放!

采纳

 

30

社会公众

同意禁放。

采纳

 

31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放区域,改善城区环境,防范火灾风险。

采纳

 

32

社会公众

同意禁放!

采纳

 

33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扩大,支持政府科学决策

采纳

 

34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范围调整

采纳

 

35

社会公众

同意禁放范围

采纳

 

36

社会公众

同意禁放范围

采纳

 

37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禁放区,改善环境,消除安全隐患

采纳

 

38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禁放区!城区不放烟花后,空气里没了刺鼻烟雾,呼吸都清爽;路面少了满地红纸,环卫工人也不用辛苦清扫;晚上不用被突然的巨响吵醒,老人孩子能睡个安稳觉。更重要的是,能少很多火灾、炸伤的风险,住得安心又舒心

采纳

 

39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禁放区!城区不放烟花后,空气里没了刺鼻烟雾,呼吸都清爽;路面少了满地红纸,环卫工人也不用辛苦清扫;晚上不用被突然的巨响吵醒,老人孩子能睡个安稳觉。更重要的是,能少很多火灾、炸伤的风险,住得安心又舒心

采纳

 

40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禁放区!城区不放烟花后,空气里没了刺鼻烟雾,呼吸都清爽;路面少了满地红纸,环卫工人也不用辛苦清扫;晚上不用被突然的巨响吵醒,老人孩子能睡个安稳觉。更重要的是,能少很多火灾、炸伤的风险,住得安心又舒心

采纳

 

41

社会公众

支持禁放区调整。城区人口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巨大,不仅消防安全隐患巨大,还城市污染空气、声环境,危害人体健康。从安全、环保、健康角度,支持禁放区调整。

采纳

 

42

社会公众

支持扩大烟花禁放区!城区不放烟花后,空气里没了刺鼻烟雾,呼吸都清爽;路面少了满地红纸,环卫工人也不用辛苦清扫;晚上不用被突然的巨响吵醒,老人孩子能睡个安稳觉。更重要的是,能少很多火灾、炸伤的风险,住得安心又舒心~

采纳

 

43

社会公众

我支持扩大烟花爆竹禁燃范围,扩大烟花禁放区势在必行。烟花燃放易引发火灾、污染空气,还会产生高分贝噪音干扰居民生活,尤其对老人、孩童和病患影响显著。为守护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让大家共享安宁洁净的生活空间

采纳

 

44

社会公众

支持政府因地制宜修订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禁放区内应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有禁必止;同时禁放区外合理设置集中燃放点、售卖点,这样既保证了主城区的安静祥和,又为希望在春节期间感受传统节日氛围的提供一个去处,有堵有疏,合理引导。

采纳

 

45

社会公众

1.原《管理条例》中明确了电子礼炮等替代物品噪声污染处罚,但此次修订规定未明确处罚措施,建议补充对电子礼炮等替代品的管控条款,防止出现执法上的漏洞。 2.修订规定第八条规定了300-500元的罚款,对于在深夜、居民区等情形有意、多次燃放的行为,这个处罚力度可能威慑力不足,建议设定按次处罚,以应对此种违法行为。

采纳

 

46

社会公众

过年放烟花爆竹是我成长中的记忆,但是近些年因为燃放爆竹导致小区楼房起火的事件比比皆是,过年期间更是消防官兵严阵以待的关键时刻,本次禁放区的调整我看了一下也是因为这些地方基本上都是居民小区,六安城区不是很大,大家稍微开一下车就可以到禁放区外面了,支持本次禁放区的调整,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采纳

 

47

社会公众

关于在城区设立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的建议 一、 核心观点: 支持对《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进行修订,以回应民生关切并适应城市发展。建议在全面禁放的基础上,采取“疏堵结合”的策略,在城区东西南北四个方向科学设立若干“集中燃放点”,以满足市民节日需求,提升管理效能。 二、 建议的具体优势分析: 1.满足文化需求,保留节日氛围: 烟花爆竹是传统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许多市民对“年味”的情感记忆。设立集中燃放点,可以为有需求的市民提供一个合法、合规的渠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避免“一刀切”禁放可能引发的文化失落感。 2.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风险可控: 将零散、不可控的燃放行为集中到指定区域,便于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集中部署安保力量,现场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置火险、伤人等安全隐患。 消防保障: 可以在燃放点提前配置消防设施(如消防车、灭火器等),并清理周边易燃物,极大降低火灾风险。 3.便于环境卫生管理: 集中清理: 将所有烟花残屑集中在固定区域,极大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强度。环卫部门可以安排专车、专人,在燃放活动结束后高效、快速地进行集中清扫转运,避免纸屑垃圾遍布全城。 保护环境: 集中燃放便于环保部门对空气质量进行定点监测和评估,同时也利于对残留物进行统一环保处理。 4.降低执法成本,促进社会和谐: 为市民提供了合法的宣泄渠道,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违规燃放行为,降低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巡查和处置压力。 体现了政策的弹性和人性化,更易获得市民的理解和支持,有利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实施层面的补充建议: 科学选址: 燃放点应选在远离居民区、加油站、电力设施、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建筑的宽敞开阔地带,如城市广场、公园空地、河滩等。 明确规则: 制定详细的集中燃放点管理规定,如开放时间(仅限于重大传统节假日的特定时段)、允许燃放的品种规格等,并设立醒目的告示牌。 加强宣传: 通过媒体、社区公告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集中燃放点的位置、开放时间和注意事项,确保市民周知。 强化保障: 在开放期间,安排公安、消防、环卫、医疗等部门人员现场值守,提供应急保障。

采纳

 

48

社会公众

一、具体建议 实施分级管控: 核心禁放区:市中心(如政府机构、医院、交通枢纽周边1公里)全年禁放。 限制燃放区:近郊居民区设定除夕至初六19:00-24:00为可燃放时段。 开放引导区:远郊公园、河滩等划定安全燃放点,配备消防设施与志愿者引导。 配套措施: 开发“燃放地图”小程序,实时显示可燃放区域与空气质量预警。 二、预期效果 文化效益:保留“爆竹声中一岁除”的传统仪式感,尤其满足农村及城郊居民需求。 管理减负:缩小重点管控范围后,执勤人员可减少50%以上巡逻频次,转向定点值守。 风险分散:通过空间与时间分流,降低集中燃放导致的PM2.5爆表现象。 希望在我们六安能在传统文化与风俗传承上,能够跨出勇敢的一步

部分采纳

予以采纳的内容及原因:关于在远郊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的建议,为兼顾群众燃放需求,综合考虑区位、交通、安全等因素,目前我市拟设置4个引导燃放点。

49

社会公众

尊敬的六安市公安局:  感谢贵单位就《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在认真研读征求意见稿及相关说明后,我对其中可能涉及的扩大禁放区域内容持不同意见,并希望我市能在保障公共安全与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放宽对烟花爆竹的限制,回归传统习俗与市民情感需求。具体理由如下:  一、尊重传统文化与民俗情感  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和喜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全面禁止或不断扩大禁放区域,不仅削弱了传统节日的氛围,也忽视了市民对文化传承的情感需求。建议在重要传统节日(如春节、元宵节等)设定特定时段和区域,允许市民有序燃放,兼顾文化传承与城市管理。  二、实施分区、分时管理,避免“一刀切”  建议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采取“分区管理、限时燃放”的灵活政策。例如,在人口密度较低、远离易燃易爆设施的指定区域,允许在特定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而在医院、学校、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周边继续保持禁放。通过科学划定区域与时段,既满足市民需求,也降低安全与环境风险。  三、加强安全宣传与环保型产品推广  与其全面禁止,不如加强对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选择环保型、低噪音的烟花爆竹产品。同时,推动相关企业研发和生产更安全、更环保的产品,从源头上减少污染与安全隐患。  四、关注市民意愿与社会和谐  随着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希望在传统节日中保留一定的燃放习俗。政策的制定应充分听取民意,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逐步放开限制,有助于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  五、建议开展民意调查与试点工作  建议在修订过程中,广泛开展民意调查,了解市民对烟花爆竹管理的真实意愿。可选择部分区域先行试点,评估放开限制后的实际影响,为后续政策调整提供依据。  综上,我希望《六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修订)》能更加注重传统文化保护与市民实际需求,不扩大禁放区域,并逐步推动限制的合理放开。感谢贵单位对市民意见的重视,期待相关规定更加科学、合理、人性化。  此致 敬礼!

部分采纳

不予采纳的内容及原因:针对不扩大禁放区域、逐步放宽限制的建议,目前,我市新增禁放区域是基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城乡发展实际而划定的。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以及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量分析近年来拟新增区域内违规燃放警情、火情以及环境污染、群众投诉等情况,科学划设的禁放区域范围。

50

社会公众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以下我代表我自己对烟花禁放区扩大范围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2025年11月5日市公安局发布了六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区拟实施征求意见稿,在本方案中我们看到新安镇的禁放范围是从徐渡中心路--X017县道--兴隆红渠路--松柏路。这个范围其中包括了新安镇的:徐渡村、东关村、兴隆村、石塘村、关塘村这5个村,范围较大,户数较多,大部分都是纯农村,没有成片小区,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较大的易燃易爆场所,其中有的村东边不给放、西边给放、有的路这边不给放、路那边给放,对于附近居民来说并不能接受一刀切政策,一年到头就那几天,农民只想好好的在家过一个喜庆的春节或只想热热闹闹的办一个喜事。在农村群众生活的意识中一直有过年燃放鞭炮作为对美好一年新的向往,更是中国传统年味的组成部分。 如果是害怕环境污染,一年到头总共就那几天集中燃放,全国都有放烟花的,不能因为放个烟花就把所有环保问题归咎于它,就算要控制集中燃放带来的环境污染,政府应该从传统民俗,到群众利益考虑,可以增添新的燃放点,而不是一刀切,将所在所有农村地带划为禁放区。政府不能因为自己的政绩,不顾群众人民意愿,损害群众的利益,应该多做调查,了解人民的意愿。  二、如果各位领导对现在拟划定的禁放区给予肯定那将给乡镇派出所、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无限的压力和责任。我相信政府形成的文件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遵守,不想让政府的文件成为一纸空谈,设想:大年三十的晚上,大家都准备吃年夜饭要燃放鞭炮时,有多少民警有多少乡镇干部有多少村干部可以管的过来。如果不予理睬那么政府的制度不就形同虚设。如果要加以管理,群众会说我居住的地方是农村又不是城市、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在我自己家门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反而激起群众们的民愤,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 、目前从网络上了解很多城市已经从禁放改为限放,为什么政府没有看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是一味的制定条条框框,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认为烟花禁放区可以扩大,但应该综合考虑禁放区范围,以群众利益为基础,把群众的损失和麻烦降到最小。可以完全把寿春路大桥划在禁放区内,劝导群众不聚集燃放,不会造成大面积污染,增加环保压力。但不是无里头无休止的扩大,应当遵循当地群众的基本心声和生活习惯,更应该从本质去考虑,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禁放区。 一、目前政府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对外界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区拟实施征求意见稿,但是绝大多数新划定禁放区中的群众是不知晓的,很多农村老人思想比较固执但获取信息闭塞,没有太多的社交,农村的中年人又都在忙忙于生计,没有时间顾及这个事情,感觉我生活在农村政府不给我放我过 年晚上放谁来管我。造成群众没有更好的参与到评论和发表言论中来。希望政府部门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收集群众真实意愿,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如果各位领导对现在拟划定的禁放区给予肯定那将给乡镇派出所、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无限的压力和责任。我相信政府形成的文件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遵守,不想让政府的文件成为一纸空谈,设想:大年三十的晚上,大家都准备吃年夜饭要燃放鞭炮时,有多少民警有多少乡镇干部有多少村干部可以管的过来。如果不予理睬那么政府的制度不就形同虚设。如果要加以管理,群众会说我居住的地方是农村又不是城市、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在我自己家门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反而激起群众们的民愤,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如果通过征求意见不能改变现有规划,我建议把整个新安镇纳入到禁放区范围,因为在目前拟划定的范围中大多数都是农村,但新安镇的主镇区小区林立、工业厂房错综复杂、人员居住集中,这么复杂的环境都没有纳入禁止燃放范围,为什么农村平均10亩地一户人家的地方就要纳入,我认为该范围不合理。 四、还有任何政策的落实都是需要一个过渡期,而不是政府讲什么就是什么,讲什么就立马执行,不给群众应有的缓冲期,国家的政策也没有这么雷厉风行的。 我建议禁放区从:城北刘庆路延伸路--新安镇沿淠路--合武高铁沿线--西外环路--永嘉路一直到平桥

不予采纳

目前,我市新增禁放区域是基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城乡发展实际而划定的。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以及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量分析近年来拟新增区域内违规燃放警情、火情以及环境污染、群众投诉等情况,科学划设的禁放区域范围。

51

社会公众

三十铺北边的农村地区不应该纳入禁放范围

不予采纳

目前,我市新增禁放区域是基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城乡发展实际而划定的。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以及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量分析近年来拟新增区域内违规燃放警情、火情以及环境污染、群众投诉等情况,科学划设的禁放区域范围。

52

社会公众

禁燃禁放区域保留现状,甚至在禁放区域内特殊时间段允许燃放爆竹烟花 引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24-06-17 00:00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常纪文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2024年06月17日”,“在传统习俗文化中,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长期选择、长期积累形成的重要习俗,在合适的地点适度地燃放烟花爆竹既符合中国传统,也与世界文明习俗一致,法律法规应当在规范化的前提下予以继承和发展。” 烟花爆竹燃放是 "中华文化自信的根基之一",禁放导致 "年味" 消失,传统文化传承断裂! 1、满足民众对 "年味儿" 的执着与传统眷恋,增添节日喜庆氛围,缓解现代生活压力; 2、禁燃禁放使年轻一代对传统文化认知模糊,削弱民族凝聚力; 3、通过 "限时间、限地点、限品种" 的精细化管理,增强政府与民众互信。

不予采纳

无明确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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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烟花爆竹作为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节日氛围营造、亲情联结等情感价值,尤其在春节,燃放活动是群众表达喜庆的重要方式。从实际影响来看,近年来随着对燃放管理的加强,燃放对环境的影响已得到有效控制,相关数据显示,特定时段的空气质量波动并非仅由烟花爆竹燃放导致,且可在短时间内恢复。 因此,在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考虑公众对传统习俗的情感需求和文化传承的重要性,而不是一昧的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建议通过进一步细化管理措施、增加和优化燃放区域、加强安全监管等方式实现公共安全与民俗文化的和谐共生。

不予采纳

无明确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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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尊敬的各位领导:  以下我代表我自己对烟花禁放区扩大范围提几点建议和意见 2025年11月5日市公安局发布了六安市烟花爆竹禁放区拟实施征求意见稿,在本方案中我们看到新安镇的禁放范围是从徐渡中心路--X017县道--兴隆红渠路--松柏路。这个范围其中包括了新安镇的:徐渡村、东关村、兴隆村、石塘村、关塘村这5个村,范围较大,户数较多,大部分都是纯农村,没有成片小区,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较大的易燃易爆场所,其中有的村东边不给放、西边给放、有的路这边不给放、路那边给放,对于附近居民来说并不能接受一刀切政策,一年到头就那几天,农民只想好好的在家过一个喜庆的春节或只想热热闹闹的办一个喜事。在农村群众生活的意识中一直有过年燃放鞭炮作为对美好一年新的向往,更是中国传统年味的组成部分。 如果是害怕环境污染,一年到头总共就那几天集中燃放,全国都有放烟花的,不能因为放个烟花就把所有环保问题归咎于它,就算要控制集中燃放带来的环境污染,政府应该从传统民俗,到群众利益考虑,可以增添新的燃放点,而不是一刀切,将所在所有农村地带划为禁放区。政府不能因为自己的政绩,不顾群众人民意愿,损害群众的利益,应该多做调查,了解人民的意愿。  二、如果各位领导对现在拟划定的禁放区给予肯定那将给乡镇派出所、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无限的压力和责任。我相信政府形成的文件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遵守,不想让政府的文件成为一纸空谈,设想:大年三十的晚上,大家都准备吃年夜饭要燃放鞭炮时,有多少民警有多少乡镇干部有多少村干部可以管的过来。如果不予理睬那么政府的制度不就形同虚设。如果要加以管理,群众会说我居住的地方是农村又不是城市、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在我自己家门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反而激起群众们的民愤,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 、目前从网络上了解很多城市已经从禁放改为限放,为什么政府没有看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是一味的制定条条框框,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我认为烟花禁放区可以扩大,但应该综合考虑禁放区范围,以群众利益为基础,把群众的损失和麻烦降到最小。可以完全把寿春路大桥划在禁放区内,劝导群众不聚集燃放,不会造成大面积污染,增加环保压力。但不是无里头无休止的扩大,应当遵循当地群众的基本心声和生活习惯,更应该从本质去考虑,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禁放区。 一、目前政府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对外界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区拟实施征求意见稿,但是绝大多数新划定禁放区中的群众是不知晓的,很多农村老人思想比较固执但获取信息闭塞,没有太多的社交,农村的中年人又都在忙忙于生计,没有时间顾及这个事情,感觉我生活在农村政府不给我放我过 年晚上放谁来管我。造成群众没有更好的参与到评论和发表言论中来。希望政府部门加大入户宣传力度,收集群众真实意愿,做到人人知晓、人人参与。 二、如果各位领导对现在拟划定的禁放区给予肯定那将给乡镇派出所、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无限的压力和责任。我相信政府形成的文件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遵守,不想让政府的文件成为一纸空谈,设想:大年三十的晚上,大家都准备吃年夜饭要燃放鞭炮时,有多少民警有多少乡镇干部有多少村干部可以管的过来。如果不予理睬那么政府的制度不就形同虚设。如果要加以管理,群众会说我居住的地方是农村又不是城市、你没有权利管我,我在我自己家门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样反而激起群众们的民愤,不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如果通过征求意见不能改变现有规划,我建议把整个新安镇纳入到禁放区范围,因为在目前拟划定的范围中大多数都是农村,但新安镇的主镇区小区林立、工业厂房错综复杂、人员居住集中,这么复杂的环境都没有纳入禁止燃放范围,为什么农村平均10亩地一户人家的地方就要纳入,我认为该范围不合理。 四、还有任何政策的落实都是需要一个过渡期,而不是政府讲什么就是什么,讲什么就立马执行,不给群众应有的缓冲期,国家的政策也没有这么雷厉风行的。 我建议禁放区从:城北刘庆路延伸路--新安镇沿淠路--合武高铁沿线--西外环路--永嘉路一直到平桥

不予采纳

目前,我市新增禁放区域是基于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公共安全管理需要和城乡发展实际而划定的。通过实地走访和座谈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单位以及部分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全量分析近年来拟新增区域内违规燃放警情、火情以及环境污染、群众投诉等情况,科学划设的禁放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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