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发改委 征集时间:[ 2025-03-18 00:00 ] 至 [ 2025-04-17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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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30项民生实事实施,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起草了《六安市2025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现公开征求全市人民及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征集时间为2025318日起至417

二、征集方式

(一) 登录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fgw.luan.gov.cn/hdjl/zxdc/index.html)留言;      

(二) 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410室,邮编:237000;

(三) 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asmsb@163.com;

(四) 联系电话:0564-3379790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2025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为《六安市202530项民生实事推进措施(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建议!

 

附件:1. 六安市2025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起草说明

       2.六安市2025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六安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的起草说明

(市发改委 2025年3月)

 

现将《六安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推进举措》)起草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5〕2号)要求市发改委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在认真研究学习有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研究起草了《推进举措》。

二、起草过程

2025年2月20日,市发改委向市直有关单位征集30项民生实事的具体推进措施,经收集梳理后形成《推进措施》(初稿);3月3日,书面征求市直有关单位意见,3月5日召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征求座谈会再次征求意见,修改后形成《六安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征求意见稿)》,于3月6日再次征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意见,汇总形成六安市2025年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推进举措》主要分为30项具体事项各事项均与省保持一致,主要是明确了我市具体目标任务,根据省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放心家政行动;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安心托幼行动;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老有所学行动;健康口腔行动;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便民停车行动;公共文化空间建设;送戏进万村活动;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推动全省工会驿站增能提质;“惠民菜篮子”行动;“食安名坊”培育行动;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附件2

六安市30项民生实事推进举措

(征求意见稿)

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全市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7个。(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推进措施:

1.规范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统一发放对象和标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及时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2.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优化社区就业服务质效,广泛收集社区周边企业招工信息,动态实时发布岗位信息,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推进全市城市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不断优化“三公里”就业圈线上服务平台,持续提升服务经营实体数量、发布招聘岗位数量、对接求职人员数量、对接成功率。

3.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认真落实《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要求,原则上在常住人口达10万人的城区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全市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7个,每个县区至少1个。科学设置布局,合理规划功能,统一建设标准,规范运行管理,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权益维护,加强信息支撑。指导各县区针对地方特色和实际需求,以“1+N”(1个零工市场加N个零工驿站)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

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44万人次,其中岗前培训0.36万人次,“回炉”培训1.08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7200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推进措施:

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

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

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星级评定,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荣誉称号的,由省级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

4.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用水、用电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9个、农村幸福院93个,支持公建公营农村敬老院运营管理。(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新建、闲置房产资源改建、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种类和规模,科学布点规划,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面。探索“家门口”养老服务模式,依托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发展助餐、助洁、居家上门服务等,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通过整合农村闲置校舍、村民富余房屋等方式,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摸清需求、分层分类、多元筹资,促进长效运营。

3.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在省级财政适当奖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县级财政支出资金,推动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指导县级民政部门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做好敬老院运营管理,争取在民政重点工作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4个城乡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推进措施:

1.完成舒城县张母桥镇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改造、桃溪镇朱槽沟河防洪治理工程墓地建设和金安区中店镇公益性公墓、东桥镇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工作。

2.编制《六安市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

3.提升公墓管理水平,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逐步完善公墓配套设施,加强日常监管,进行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提升公墓服务管理水平。

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推进措施:

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现精准救助。

2.根据省厅提标工作要求,动态调整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合理确定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确保新标准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300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6064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司法局)

推进措施:

1.通过基层工会摸底排查、职工自主申报等方式,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2.市总工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个梯度进行帮扶救助,发放帮扶救助金。

3.高质量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17519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1428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全日制康复训练0-6周岁儿童不低于1.7万元/人,7-14周岁儿童不低于1.5万元/人;预约单训康复训练每人不低于1.2万元,具体按各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意见执行。

2、124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申请假肢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为3607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补贴(资金由县区统筹安排),提升全辅助器具服务适配水平。

31236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1200人。(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推进措施:

1.充分发挥市、县、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作用,开展常态化联系,动态掌握困难退役军人情况,主动作为、因人施策,切实做到应帮尽帮、帮援及时。重点帮扶因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或大病重残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

2.鼓励引导各县(区)设立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有效拓宽援助渠道。各地根据帮扶援助对象的困难情形和程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救助保障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标准

3.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加强与民政、住建、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用好用足各项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实施精准帮扶,帮助其缓解实际困难

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75275人次。(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加强与民政、残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学校做好春季学期、秋学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

2.加强资助数字化平台运用,为资金预算分配提供数据支撑。

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

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036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托养服务项目,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700人。 (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3.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

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 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534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市残联)

推进措施:

1.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采取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残联补贴的方式,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2.省级以上财政给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统筹资金予以安排。

3.加强工作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使用,提高改造绩效。

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2000个,提供普惠托位650个,霍邱县、霍山县各建设1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实现各县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 70%以上。(牵头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清单化推进民生实事目标任务2025年全市新增托位2000个,其中:金安区450个、裕安区600个、叶集区90个、开发区30个、霍邱县300个、舒城县280个、金寨县150个、霍山县100个。督促指导霍山县、霍邱县各建设1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

2.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地区通过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收购民办幼儿园或租赁办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

3.指导各地落实好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5部门《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教基〔2022〕39号)文件精神规范延时服务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措施,实现幼儿园提供延时服务和有需求的家长全覆盖。

十三、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全市光环境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改造,确保2025年底达标率达到90%;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将原国家连片特困大别山片区县的乡镇中心校或公办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为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象,由霍邱县、金寨县摸排上报需要改造的教室数量,按照省分配教室数进行改造。将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纳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点和对县区级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

2.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

3.督促霍邱县、金寨县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用好省财政统筹资金,按照每间教室7000元标准,开展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市级财政安排59.5万元支持市直学校开展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对所属中小学校光环境未达标的中小学校教室进行改造,2025年底实现达标率90%。督促各县区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督促各县区统筹学校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学校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工作经费。

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市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2.21万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3万人。(牵头单位: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33万人左右。

2.落实对改建的公办市、县、乡、村四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20万、10万和3万元的改建补助,其中对脱贫县,省级财政按标准的一般给予补助,其余资金由县区财政承担。

3.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老年教育工作,组建和培养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管理队伍。

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持续扩大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以上。

2、继续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12225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38470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依托六安市口腔预防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200人次以上。

3、依托市、县区医院教学培训基地,强化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依托市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市医学会口腔分会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200人。

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健委)

推进措施:

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鼓励有条件地区逐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

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1.48万人次宫颈癌、3.99万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教体局)

推进措施:

1、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1.48万人次宫颈癌、3.99万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由中央、省级和县(区)共同承担。

2、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全市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按照每剂次40.5元标准测算(具体价格根据省统一招标中标价确定),该项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区)承担。

3、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成立“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

十八、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新增完成24条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在全市范围内推荐有基础、有条件的县(区),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争取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加强督促指导,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试点成效,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模式。

2.开展常态化摸排调研,实行每月调度、定期通报。鼓励推动各地“以用促治、以管促治”,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3.用好农村公益性岗位,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对完成治理的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一般为2000平方米及以上,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水质监测杜绝治理完成的水体“返黑返臭”

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措施:

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选址导致的油烟扰民问题,鼓励餐饮集中区采取“绿岛”模式开展油烟治理。

2.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或调整;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实现有效预警、防控噪声超标问题。

3.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

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37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推进措施:

1.坚持“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协同并进机制,有序推进县乡公路升级改造、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联网路建设。

2.按照“月分析、季调度、年考核"加强项目调度,及时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质量巡检,确保农村公路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3.1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2100个。(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推进措施:

1.加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空间以及城市边角地、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

2.推进停车资源共享。鼓励公共建筑、机关事业单位、 住宅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缓解市民停车难 问题。

3.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制定停车收费优惠措施,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加大违法停车劝导和处罚力度。

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依托全省公共文化新空间建设,新改建、扩建不少于30家公共文化新空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旅局)

推进措施:

1.积极申报2025年度公共文化新空间不少于30家。

2.积极引导全市公共文化新空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举办各类活动700余场,年服务群众6万人次。

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省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市文旅局)

推进措施:

1.2025年全市完成“送戏进万村”场次不少于1800场。

2指导县(区)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

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

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3个。(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推进措施:

1.及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分解到县区、落实到 项目。加强调度,目标任务重、工作进展慢的县区开展现场督导调度。

2.充分征求民意,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改造效果和群众满意度。

3.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使用政府专项债,保障项目建设和改造资金需求。

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1万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4.5万平方米,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143台。(牵头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 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指导各县区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鼓励国有企业和规模较大的企业承接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项目。

2.全面摸排辖区住宅电梯,建立分类台账,对照安全评估标准进行“深度体检”,科学评估更新改造的必要性和方式,结合群众意愿确定维修更新改造对象。

3.研究梳理现有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支持方向,积极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项目。

4.构建协同机制。县区成立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市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建立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分片区包保督查制度,协同推进。

5. 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二十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442个。(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推进措施:

1.根据省水利厅工作部署和《六安市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任务分解至各县区,加强过程调度和指导,按时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畅通群众供水诉求反映渠道,高效处置农村供水投诉,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服务水平。

二十七、推动全市工会驿站增能提质,新增和提升全国和安徽省最美工会驿站54家。(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推进措施:

1.按照“人群最集中、站点最靠近、服务最便捷”的原则,重点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和流动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

2.健全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工会驿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落实省市县三级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

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基本服务。

4.要充分利用各类服务阵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让更多的人知驿站、进驿站、享驿站、爱驿站。

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推进43家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推进措施:

1.鼓励“惠民菜篮子”运行主体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等运行模式,加强生产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按照“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由市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给予奖补,在主要节假日、突发事件及价格大幅上涨期间平价销售蔬菜、猪肉等,引导市场预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3.市、区商务局将“惠民菜篮子”门店纳入保供稳价企业名录、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应急投放网点。市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对“惠民菜篮子”运行门店按规定在用电价格、冷链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6家“食安名坊”,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根据省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数量、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资金奖补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2.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择优遴选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品牌知名度较高的“食安名坊”,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发放证书。

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食安名坊”资格并向社会公布,适时进行补充。

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500批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推进措施:

1.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现场征集等方式,确定当季度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等。

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你点我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

3.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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