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医保局 征集时间:[ 2023-12-22 00:00 ] 至 [ 2024-01-21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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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使用绩效,经研究,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一、征集时间

意见征集起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4年1月21日

二、征集方式

1.网站留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医保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s://yb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2.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将意见发送至layb0232@163.com

3.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2室,邮政编码:237000;

4.联系电话:0564-3370232。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一)调整原因。一是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自2001年开始建立,市直和霍山按3%的比例缴纳(其中:1%补充划入个人账户、2%划入统筹),金寨县、金安区、裕安区按2%缴纳全部进统筹、不划个人账户。舒城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委托商业保险运作、协议确定补助标准,霍邱县、叶集区未开展。二是据统计,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平均实际报销比例约68%,通过公务员医疗补助住院平均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78%。但受基本医保目录限制等原因,2022年度,全市共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金12210万元,划入个人账户1770万元,进入统筹10440万元,统筹支出2020万元,结余率81%;截止2022年底,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累计结余达3.97亿元(综合因素考虑可支付7年以上),其中市本级1.04亿元。三是调整后,预计每年减支1885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计每年减支613万元(财政2022年安排市本级公务员医疗补助920万元),省部属驻六安及非财政供给机关事业单位预计每年减支1272万元,基金运行安全可控。

(二)调整依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00﹞95号)规定,“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需要财政负担的医疗补助经费由同级财政纳入当年财政预算。公务员医疗补助具体筹资标准由各地根据近年来公费医疗的实际支出,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以及当地财政的承受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我市于2001年印发《六安市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1﹞54号),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单位上年度基本医疗在职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退休金总额之和为基数,按3%比例缴纳”。

二、起草过程

11月中旬,市医保局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调取系统数据等方式,并就调整情况多次与市财政局负责同志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初步完成《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起草工作;经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后,进一步完善《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形成《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初稿)。11月份以来,魏武副市长先后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11月23 日,潘东旭市长听取了文件起草情况汇报,对相关具体政策标准提出明确要求。12月,市司法局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魏武副市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修改稿),形成《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1.调整费率:市直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由3%调整为1%,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建议调整期限2年。后期根据基金运行情况作适当调整;

2.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根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结余情况自行调整;霍邱县、叶集区参照市直及其他县区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


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使用绩效,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由3%下调为1%,1%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不变。

二、县区根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结余情况自行确定费率调整标准。

三、本次费率调整执行期暂定2年,期满后视基金运行情况再作调整。

四、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0232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佛子岭路人力资源大楼3楼302室
其他渠道
电子邮箱:layb0232@163.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未收到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4年2月5日 12时0分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使用绩效,经研究,市医保局草拟了《关于调整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费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12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网站、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征求时间内未收到任何意见或建议,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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