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住建局 征集时间:[ 2023-10-12 00:00 ] 至 [ 2023-11-11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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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我局牵头起草的《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1月11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s://www.luan.gov.cn/hdjl/yjzjk/)或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zjj.luan.gov.cn/hdjl/yjzj/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2楼2219室,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nb0564@126.com;

(四)联系电话:0564-3925902。

《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科〔2022〕103号)《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六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以及低碳片区等建设,打造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早日建成“宜居宜业”“绿色人文”的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绿色建筑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特组织编制《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0年)》。

本规划系统梳理了我市“十三五”以来,绿色建筑专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在总结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落实省住建厅“一条例、两方案和一计划”政策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制定了符合我市实际的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总体目标,确定了推进绿色建筑高品质建设、加强民用建筑能效提升、加快建筑工业化进程、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助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重点工作。

本规划经过多轮的外部交流和内部讨论,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六安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从规划编制背景、编制原则、编制依据和规范范围及期限进行了分项说明,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基本范围。

第二部分工作回顾。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进行分类总结成效。正视与先发地区的发展差距,提出我市在绿色建筑专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下步重点工作提供方向指引。

第三部分形势分析。基于我市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发展目标,面对全社会实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和城乡居民对建筑品质日益提升的需求,分别阐述新发展阶段国家对建筑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要求。

第四部分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住建厅“一条例、两方案和一计划”政策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持续推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近期目标(2023-2025年):到2025年,全市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建造质量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本地建筑节能相关产业加快壮大,形成绿色生活氛围,推动六安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走在全省上游。中期目标(2026-2030年):到2030年,建筑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建筑领域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第五部分重点工作。紧跟形势要求,提出了五大重点工作,其中绿色建筑高品质建设重点工作包括闭合全流程管控、提升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健全标识管理制度、提升绿色住宅品质、坚持示范创建引领和推进低碳片区建设等内容;加快民用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工作包括强化增量控制、控制存量提升、提升用能管理等分项工作;加快建筑工业化进程重点工作包括强化政策执行、做好能力提升、加强基地建设等专项工作;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工作包括拓宽应用领域、推动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内容。重点工作提出重点攻关方向,从政策、标准和重要事项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阐述工作开展方式,指导下一步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任何工作取得的成功,离不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加强组织领导非常必要。完善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激励政策支撑体系,激发绿色建筑市场活力。加强政府与社会监督,结合舆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绿色建筑专项工作的认知,实现全社会范围监督。

三、《规划》主要创新点

一是划分了规划阶段。本规划按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的阶段要求,分为近期(2023-2025年)和中期(2026-2030年),针对不同发展阶段制定适当的发展目标。

二是规划目标适度超前。当前绿色建筑政策发展指标基本以2025年为目标,本规划通过梳理全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数据,合理预测并提出2023年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指标,在省内率先探索尝试。

三是紧密联系产业发展。规划中将绿色建材推广工作单列章节,通过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等手段,创新推广模式。规划系统梳理了六安市绿色建筑相关产业链,并对产业发展方向进行专栏表述,能一定程度上指导产业招商工作。


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科〔2022〕103号)《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六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结合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以及低碳片区等建设,打造全省绿色发展示范区,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早日建成“宜居宜业”“绿色人文”的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绿色建筑实现新发展新跨越,特组织编制《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0年)》。

二、规划原则

(一)以人为本,提高建筑品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战略,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通过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合理化确定绿色建筑发展指标和路径,提升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可感知性,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因地制宜,促进协调发展

六安现阶段城市发展进程相对滞后,面对国家级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大别山区域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副中心城市等发展定位,城镇化建设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在全市实现碳达峰期间,既要可知城区扩张规模,又要合理安排城市更新进度,对应的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降碳工作力度,科学确定发展目标,推进相关工作协调发展。

(三)市场主导,调动各方参与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绿色建筑市场化推动的路径和模式,优化政策扶持措施,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增强内循环动力,提高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建筑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创新驱动,提供优质服务

积极推动机制创新,加强部门协同,优化监管模式,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鼓励各地探索创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三、规划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年第二次修正)

(3)《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年)

(4)《公共机构节能条例》(2017年第一次修正)

(5)《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2012年)

(6)《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2021年)

2 政策文件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中发〔2021〕36 号)

(2)《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标〔2022]53 号)

(4)《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1〕34号)

(5)《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皖政办〔2022〕11号)

(6)《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科〔2022〕103号)

(7)《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皖政〔2020〕21号)

(8)《关于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

(9)《六安市碳达峰行动方案》(2023年)

(10)《六安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3年)

(11)《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六建科〔2020〕70号)

(12)《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六建科〔2022〕11号)

3 相关规划

(1)《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

(2)《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3)《安徽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

(4)《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5)《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6)《六安市城市更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7)《六安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2021年)

(8)《六安市“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规划》(2021年)

(9)《六安市“十四五”工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2021年)

(10)《六安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2年)

四、规划范围及期限

本专项规划范围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市经济开发区、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和舒城县。

本专项规划期限为:2023-2030年,其中近期:2023-2025年,中期:2026-2030年。

第二章 工作回顾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以来,六安市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探索建筑碳达峰为核心,以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为出发点,通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等方式,不断提升建筑能效;以加快发展建筑产业为核心,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市累计建成绿色建筑4200.46万㎡,成功创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7个、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获得“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等荣誉称号,成绩斐然,为全市推动绿色建筑高品质发展奠定了基础。

建筑节能扎实推进。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强化增量控制,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积极探索,在舒城县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低碳片区中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试点。2016-2022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民用建筑面积达到6076.54万平方米,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均达到100%。

表1  2016-2022年度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统计表

年份

城镇新增建筑面积(万㎡)

城镇新增居住建筑面积(万㎡)

城镇既有建筑中公共建筑面积(万㎡)

城镇既有建筑中执行50%及以上节能标准建筑面积(万㎡)

2016

794.0

704.93

89.07

4506.96

2017

583.89

480

42.16

5300.96

2018

628.6

579.1

49.5

5884.85

2019

723.60

640.60

83.00

6513.45

2020

946.34

746.34

200.00

7459.79

2021

1465.33

729.5

735.83

8925.12

2022

934.78

626.6

308.18

9859.9

绿色建筑全面推行。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了绿色建筑标准,明确在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按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同时,全市范围内提升了绿色建筑实施水平,通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建设监督检查等方面管理,初步建立了全过程管理体系,推动绿色设计向绿色运行延伸。全市以试点促建设,成功申报了六安市体育中心PPP项目、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等7个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创建了金寨、叶集2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舒城县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低碳片区,实现绿色建筑由点向面发展。2016-2022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4200.46万平方米,累计11个绿色建筑项目获得评价标识。

表2  2016-2022年度新建绿色建筑统计表

年份

新增绿建筑面积(万㎡)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2016

31.35

2.40%

2017

161.97

31.00%

2018

373.8

59.5%

2019

508.8

70.3%

2020

783.59

82.80%

2021

1409.47

96.19%

2022

931.48

99.65%

表3  2016-2022年度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统计表

年份

项目名称

星级

面积

(万m2

1

2017

正和一中公园

设计二星

23.02

2

六安市中医院综合楼

设计二星

4.39

3

2018

六安万达广场

运行一星

14.5

4

金寨干部学院三期综合楼

设计三星

3.1

5

2020

六安市体育中心PPP项目(体育馆)

运行二星

2.6

6

2021

安徽省六安第一中学扩建项目

运行二星

18.3

7

2022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病房及老年养护院综合大楼

运行二星

10.1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不断扩大。2017年,全市顺利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验收评估工作,通过示范经验总结,全市针对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管理出台了相关文件,标志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由示范引领阶段转向全面实施阶段。压实各建设工程主体责任,明确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监理单位等主体责任,建设主管部门通过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施工许可发放、竣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加大对新建、在建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的监管力度。2016-2022年期间,全市累计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超4639.33万平方米,占新增民用建筑比例达76.3%。

表4  2016-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统计表

年份

新增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万㎡)

新增浅层地能应用面积(万㎡)

新增建筑光伏装机容量

(MW)

2016

89

/

4.11

2017

346.25

/

1.22

2018

494.6

7.6

5.66

2019

723.5

/

22.2

2020

741.2

/

3.5

2021

1373.02

3.08

16.64

2022

871.76

2.66

110.07

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依托优质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通过建机制、出政策、抓创新、树典型,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2017-2022年全市竣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从1.61%跃升到45.29%,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1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3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1个和装配式绿色农房区域试点1个,参与省级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编制2项。

表5  2016-2022年度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统计表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结构类型

面积(万m2

1

2018

六安索伊大厦

钢结构

6.3

2

2019

和平家园小区

混凝土结构

19.36

3

叶集区未名湖畔小区

混凝土结构

43.0

4

金寨鸿路·橘子洲项目

钢结构

17.72

5

2020

中梁·望台(住宅小区)

混凝土结构

14.7

6

叶集区广场东苑小区(住宅小区)

混凝土结构

17.6

7

2021

叶集区史河湾安置小区(一期)

混凝土结构

13.4

8

宝业君悦绿苑(西区)

混凝土结构

16.5

9

2022

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

钢结构

14.7

10

六安市裕安区丁集镇实验学校建设工程

钢结构

2.7

11

裕安区陡步河安置小区

钢结构

15.0

 

绿色化改造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天盈星城小区、毅达小区、桃李园小区和滨河小区等为代表的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建筑面积127.73万平方米。积极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开展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圆满完成皖西学院、六安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建筑面积12.77万平方米,促进了建筑节能由建设节能向运营节能延伸。

表6  2016-2022年度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统计表

年份

居住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万㎡)

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万㎡)

2016

23.8

/

2017

12.2

/

2018

40.0

1.54

2019

14.98

6.50

2020

15.37

2.25

2021

10.38

1.28

2022

11.00

1.20

节能管理覆盖范围不断扩张。全市不断完善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功能,逐步扩大监测范围,建筑能耗监测推广工作成效显著。坚持以创促建,全市成功创建六安市建设大厦、六安市人民医院等一批省级能耗监测示范项目。截至2022年,全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累计接入48个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数据,监测建筑面积达151.2万平方米,项目类型涵盖商场、医院、写字楼、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

表7  2018-2022年度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项目统计表

年份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栋数

公共建筑能耗监测面积(万㎡)

2018

19

40.95

2019

40

72.65

2020

48

151.2

2021

/

/

2022

/

/

备注:2018年市级能耗监测平台正式运行。

政策体系日趋成熟。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全市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通过强化组织引导、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分别就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水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范围以及装配式建筑推广重点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促进了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专栏1  “十三五”以来六安市绿色建筑相关政策汇总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1

《六安市“十三五”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与现代化发展规划》

市住建委

2016年12月

2

《关于在全市民用建筑工程应用可再生能源的通知》

市住建委

2017年6月

3

《六安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

4

《关于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

市住建委

2018年2月

5

《关于推进全市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

市住建委

2018年6月

6

《六安市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市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

7

《关于取消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事项的通知》

市住建局

2019年11月

8

《六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市住建局等七部门

2020年10月

9

《关于进一步做好装配式建造

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

市住建局等四部门

2021年7月

10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的通知》

市住建局

2022年3月

11

《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住建局

2022年10月

12

《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住建局

2023年5月

产业支撑能力逐步凸显。绿色建材方面,以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升级实际需要,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研发,积极推广绿色建材认证工作。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有安徽中擎、安徽森普等21家建材企业,申报并取得28张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标识证书,获评企业数位居全省前列。装配式建筑方面,依托安徽精工、六安杭萧推广钢结构体系,从事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及技术咨询。依托安徽中擎、安徽高迪等企业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销售、开发、施工以及产学研深度融合的一体化全产业链运营。截至2022年底,全市累计培育集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装配式建筑企业2家,装配式构配件生产企业12家。

宣传工作常抓不懈。全市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宣传工作,通过组织论坛、成果展、宣贯会等不同活动形式,围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等主题,每年定期开展宣传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升全民节能意识,引导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近年来,全市累计培训各类人员3000余人次,为全市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差距分析

“十三五”以来,全市在绿色建筑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长三角先发地区推动城乡建设领域节能降碳、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等成效,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群众对绿色建筑认知不高

六安市GDP总量长期处于全省中游水平,结合新一线城市合肥的“虹吸”效应,全市经济增长速度相对较慢,常住人口数量逐年下降,导致全市对住房及配套需求进一步下降,房地产行业发展低迷,市场对于品质提升类绿色建筑信心不够强烈,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二)配套能力建设尚需完善

在政策配套方面,全市对于鼓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引导农村建筑参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绿色农房、支持高星级绿色建筑专项资金力度等方面,缺少推动绿色建筑向高星级、多类型发展的激励政策。在产业配套方面,全市可依托支撑的建筑业企业较少,尤其在建筑全装修、建筑电气化等领域的企业,是全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制约因素。

(三)闭合管理质量有待提升

一是管理体系有待健全。目前,六安市绿色建筑在可研、招投标以及施工图审查等阶段,提出了绿色建筑相关管理要求,并不定期对绿色建筑项目进行抽查,但绿色建筑相关施工过程监督和专项查验尚未开展。推进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力度有待加强,逐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等全流程管理体系。二是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现阶段,六安市在绿色建筑方案技术合理性、绿色建筑建设质量可靠性,多部门协作过程中信息沟通存在脱节情况,需要完善有关流程。

(四)建筑工业化水平相对较低

数字化生产水平有待提升。装配式建筑企业现场仍然由大量人工来操作,效率和质量便无法得到提升,生产环节工业化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够。部品部件标准化程度不够。统一模数系统不完善,标准化预制构件目录不健全,构件质量验收标准部分缺失,制约了构件企业产能释放。人才保障能力有待提高。装配式建筑项目管理人才匮乏,产业工人职业化、专业化、技能化水平不高,技能考核鉴定机制不完善,产业队伍综合素质不高。

第三章 形势分析

碳达峰期间是全面融入长三角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着力推动合六同城化发展,对标实现沪苏浙地区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加快建设美好六安的推进,城镇化水平的快速提升,居民对居住环境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节能降碳工作刻不容缓,六安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推进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力争于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于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建筑领域是碳排放的重要领域,绿色建筑作为建筑运行和建筑建造过程的节能降碳关键技术,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径,需要加强建筑领域全过程节能减碳的谋划,抓住关键环节,提高建筑领域碳减排的贡献率。

二、绿色发展带来新机遇

国家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大力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后疫情时代绿色发展、绿色生活、绿色消费需求更为迫切。全市承接南北和贯通东西的区位优势正在形成产业优势,革命老区的人力资源正在转化为人才资源,依托生态优势、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加速向经济优势、产业优势、竞争优势转变,进一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人民对高质量建筑需求日益增长

在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大背景下,六安市坚持一体化发展导向,加强与长三角城市等高对接,把六安打造成为大别山区域性中心城市、合肥都市圈协同创新产业基地、长三角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全国知名红色旅游示范基地和康养基地。良好的经济发展潜力以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加快提升,六安的城市集聚力将有所改善,人民对高品质住宅、高质量配套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

四、产业转移带动人口回流效应

随着六安市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结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合六经济走廊建设和合六同城化的背景下,全市将会承接先发地区的产业转移,吸引更多外地人员返乡创业和吸纳本地人就业,城镇化率将会大幅提高。城市发展将逐步由增量扩张进入存量优化阶段,住建部已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和县城发展规模,正在由追求发展速度和规模转变为更多地追求质量和效益。

五、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需求

六安市是传统建材的生产基地,“十三五”期间已培育有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3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4个。2021年,全市实现建筑业增加值220.3亿元,建筑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5%,建筑业增加值对GDP支柱作用稳中有升。建筑从业人员期末人数8.7万人,作为稳就业的重要市场主体,建筑企业发挥出重要的作用。碳达峰期间,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将有利于推动全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更好应对市场需求。

六、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前景广阔

全市林地面积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广,可用土地资源日趋紧张。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用林和涉水等方面政策日趋收紧,光伏、光热技术在建筑中应用,无需额外占用土地优势明显,将促进全市光伏产业进一步壮大。

第四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住建厅“一条例、两方案和一计划”政策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目标,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新时期的建筑方针,持续推动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全面增进六安老区人民更大福祉,奋力开创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新局面。

二、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近期目标(2023-2025年):全市不断完善绿色建筑新时期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建筑能效,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进程,稳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创新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积极推动装配式农房建设。到2025年,全市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和建造质量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本地建筑节能相关产业加快壮大,形成绿色生活氛围,推动六安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走在全省上游。

中期目标(2026-2030年):全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建造方式基本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明显低碳化。到2030年,建筑绿色低碳运行初步实现,建筑领域提前实现碳达峰目标。

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要求

(2025年)

指标要求

(2030年)

指标性质

城镇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比例

(当年度)

100%

100%

约束性

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当年度)

30%

40%

约束性

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

(当年度)

50%

55%

约束性

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

(当年度)

8%

10%

约束性

绿色低碳片区(累计新增)

2个

4个

预期性

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累计新增)

40万平方米

90万平方米

预期性

超低能耗建筑数量(累计新增)

5个

10个

预期性

(二)具体目标

1.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以城镇民用建筑为对象,全面实现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普及化,提升绿色建筑星级水平;以低碳片区为载体,推动绿色建筑集中连片发展;在政府投资项目、示范项目、星级绿色建筑等工程项目中率先开展绿色建材应用试点,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到2025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30年末,城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

行政区域

实施标准

发展目标

(2025年)

发展目标

(2030年)

金安区

1.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新建全装修商业开发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3. 新建全装修商业开发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5%以上。

2.省级低碳片区试点1个。

3.绿色建材应用试点。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5%以上。

2.省级低碳片区试点2-3个。

3.绿色建材应用全面推广。

裕安区

市开发区

叶集区

舒城县

1.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低碳片区试点内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新建全装修商业开发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3.2025年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新建全装修商业开发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2.省级低碳片区试点1个。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

霍邱县

1.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2.2025年后,政府投资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和新建全装修商业开发住宅小区按照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30%以上。

1.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40%以上。

2.省级低碳片区试点1个。

金寨县

霍山县

 

2.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

全市在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在房地产开发项目和产业园区中推广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稳步扩大应用范围。到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到2030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5%以上。

行政区域

实施标准

发展目标

(2025年)

发展目标

(2030年)

金安区

1.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2.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采用装配式建造。

3.工业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

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2.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基地1个。

3.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1个。

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60%。

2.力争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基地1个。

3.累计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基地3个。

4.累计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2个。

裕安区

叶集区

市开发区

舒城县

1.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2.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2025年后,全部强制推广实施。

3.工业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

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5%。

2.创建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1个。

霍邱县

1.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

2.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社会投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2025年后,全部强制推广实施。

3.工业建筑全部采用装配式建造。

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

2.创建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1个。

1.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5%。

2.创建省级装配式建筑基地1个。

3.累计创建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2个。

金寨县

霍山县

     3.建筑节能能效加速提升

全市以城镇民用建筑为对象,强化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监管,创新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工作路径,积极支持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试点,加快建筑能效提升进程。到2025年末,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40万平方米。到2030年末,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能效力争提升50%以上,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90万平方米。

行政区域

实施标准

发展目标

(2025年)

发展目标

(2030年)

金安区

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

2.结合城市更新、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项目,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1. 2025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比例为100%。

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

3.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3个。

1. 2030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造比例达100%。

2.累计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

3.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14个。

裕安区

叶集区

市开发区

舒城县

1.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

2.结合城市更新、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等项目,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3.低碳片区内开展超低/近零能耗建筑试点。

1. 2025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比例为100%。

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3.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2个。

1. 2030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造比例达100%。

2.累计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

3.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面积不少于2个。

霍邱县

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

1. 2025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标准比例为100%。

2.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各不低于5万平方米。

1.2030年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按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造比例达100%。

2.累计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

3.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4个。

金寨县

霍山县

 

4.建筑用能结构清洁化

全市以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为对象,深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推进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建设,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创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和省级光伏建筑试点城市,替代和减少化石能源消费。到2025年末,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不低于8%,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到2030年末,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不低于10%,累计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400兆瓦。

行政区域

实施标准

发展目标

(2025年)

发展目标

(2030年)

金安区

1.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2.针对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在满足结构安全、日常充足的前提下,应装尽装。

3.宾馆、医院等有热水系统设计要求的公共建筑和新建居住建筑,应当统一设计并安装太阳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热水系统。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100兆瓦。

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

2.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30%

3.创建省级光伏建筑试点城市。

裕安区

叶集区

市开发区

舒城县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30兆瓦。

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60兆瓦。

2.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30%

金寨县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30兆瓦。

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3.创建国家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60兆瓦。

2.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30%

霍邱县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各不低于20兆瓦。

2.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达到50%

1.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40兆瓦。

2.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30%

霍山县

 

 

第五章 重点工作

一、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建设

1.闭合全流程管控

以新建城镇绿色建筑为基础,进一步完善绿色建筑全寿命周期管理体系,细化控规编制、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和竣工查验、运营管理等环节的相关规定与指引内容,提出全方位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要求。加强与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协调,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绿色建筑等级等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建筑规划方案文本应要求编制绿色建筑专项章节,并在专家会环节增加绿色建筑技术内容审查。加快出台六安市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专项查验文件,建立绿色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查验制度,将绿色建筑的监管重点延伸到建设落实层面,抓好绿色建筑质量最后一关。推广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测评制度,加强绿色建筑运行数据收集统计。积极推进绿色物业管理技术应用,提升绿色建筑运营质量。

2.提升星级绿建比例

贯彻《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明确绿色建筑发展目标、重点发展区域等要求,分阶段、分区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级等级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居住小区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具体实施星级绿色建筑的衡量指标由土地出让指标进行综合判定,进一步科学推动绿色建筑由基本级向高星级发展。

近期(2O23-2O25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合六经济走廊科创新城和现代产业园、叶集区等规划单元内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率先形成星级绿色建筑集聚区。中期(2O26-2O3O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中心城区(金安区、裕安区)、县域核心区域全面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现重点辖区星级绿色建筑全覆盖。鼓励绿色建筑发展水平较高的辖区依据省级相关规划和本规划编制区级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

各目标单位划分表

目标单位类型

空间单元名称

中心城区

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到三元河。西到商景高速,包含六安新城、城南、南山建成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约120平方公里。

县城核心区域

金寨县主城区、副城区。

舒城县中心城区、县经济开发区。

霍山县老城综合服务片区。

霍邱县主城区。

重点辖区

裕安区:六安高新区、河西滨水新区。

金安区:城北创新区。

叶集区:东部生态新城、西部滨河生态区、南部商贸物流区、北部产业区。

金寨县:东部新城、江店新城、产业园区组团。

舒城县:舒东新区、南溪新区、舒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关园区、杭埠园区)。

霍山县:县经济开发区、高桥湾产业园、衡山工业园。

霍邱县:马店及经济开发区。

3.健全绿建标识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六安市绿色建筑专家库,提高行业技术支撑能力。强化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政策落实,切实把好绿色建筑评定关、推荐关,确保绿色建筑评定质量。大力倡导绿色建筑评价制度,各县区每年新建绿色建筑中取得绿色建筑标识的比例不少于30%,且二星级及以上建筑项目数量不少于1个。

4.提升绿色住宅品质

积极探索绿色住宅分户验收制度和使用者监督机制,研究制定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中载明绿色建筑等级、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等相关内容。引导住宅绿色健康性能提升,基于六安夏季炎热、冬季温和的气候特征,提高通风、采光、隔声、隔热等健康性能设计要求。鼓励智慧住宅发展,加强智慧家居产业培育,鼓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创新,实现智慧住宅场景可视化和感知化,提升建筑高效性、智能性和便利性。

5.坚持示范创建引领

鼓励各县区积极创建省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择优推荐,每年创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不少于1个。加强示范项目属地管理,督促各县区加强示范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和验收总结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示范任务,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鼓励开展绿色建筑运营成效后评估,并向社会发布主要评估结果。

6.推进低碳片区建设

探索促进绿色建筑由单体绿色建筑向系统低碳片区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变、由传统业态向智能智慧转变。积极引导各县区重点发展片区内高星级绿色建筑、全装修比例提出更高要求,统筹规划区域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从单体建筑向区域空间内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产业、交通、人文等方面全面绿色可持续建设模式。同时针对性的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对绿色生态城区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美好生活的向往。

专栏2  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撑

星级绿色建筑项目。以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基本盘,积极打造霍邱县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建设项目、六安市叶集区双创中心(科技孵化园)项目等一批星级建筑。以中心城区核心地段,试点开展高品质商品住宅建设,结合健康建筑、智慧住宅等要素,推行高星级绿色住宅。积极引导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创建,优先推荐申报“黄山杯”“鲁班奖”等荣誉。

低碳片区试点。推进舒城县省级低碳片区建设,围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等开展试点示范,建成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试点项目。加强经验总结,积极支持叶集、金寨等创建省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低碳片区。

二、加快民用建筑能效提升

1.强化增量控制

在新建建筑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安徽省65%节能设计标准,到2025年底,全市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确保设计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积极推广超低/近零能耗建筑,突出大别山区特色,建设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集中展示区,不断提升建筑能效。积极开展农村建筑节能试点,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推广成熟适用、经济可行、施工简便的农村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2.控制存量提升

开展既有公共建筑能耗摸查工作,继续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并完善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库。逐步构建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长效工作机制,聚焦医院、宾馆、商场等高能耗建筑,稳步推动绿色节能改造。积极引导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调适,充分发挥系统优化效能。推动一批重点标志性建筑、具备条件的历史文化建筑实施绿色化改造,延续城市文脉,树立示范典型。

结合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社区、海绵城市建设、小区公共环境治理、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等项目,对各区2OOO年前建成且需改造的老旧小区,推广绿色化改造。划定中心城区为重点改造区域先行示范建设,探索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模式,谋划绿色化改造示范工程。加强顶层推动,每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中,实施绿色化改造小区的项目比例不少于10%,数量不少于1个。

3.提升用能管理

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市场运作机制,既能促进节能绿色化改造市场的形成,又能规范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市场行为,形成有序、良性运作的市场机制。推动既有建筑节能量认定,确保绿色化改造预期效果的实现。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产权、功能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

专栏3  建筑能效提升支撑

重点项目:分年度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公共建筑,支持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对高于同类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平均水平的居住建筑,开展绿色化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热、制冷、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加快建设太安村、魏庵村、金寨县花石乡等零碳示范村。

节能服务产业。以合同能源管理、能耗在线监测、节能咨询、节能诊断、水效评估为重点,支持节能节水服务业发展。鼓励节能装备生产企业积极开展服务化转型,为用能单位提供前期设计、中期施工、后期运维等系列服务。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能单位提供诊断、设计、建设、运维等“一站式”节能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

三、加快建筑工业化进程

1.强化政策执行

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节能降碳行动计划》《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装配式建造技术推广应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新立项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单体地上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应采用装配式建造。其他地上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公共建筑和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居住小区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积极对接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在项目立项、土地出让等环节明确装配式建造方式及要求。各县区加强本地示范项目建设,通过示范项目引领,带动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2.做好能力提升

装配式建筑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采用邀请招标。指导督促企业加强装配式建筑构配件生产过程质量管理,支持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对装配式建筑构配件实行驻厂监造。不断提升装配式构件的标准化水平,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相协同,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管理。

3.加强基地建设

加大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指导,组织本地装配式建筑企业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积极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和产业基地。指导安徽精工、安徽高迪、安徽中擎等企业组建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强化企业间协同,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竞争能力。

专栏4  装配式建筑支撑

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和平家园二期、霍邱彭店安置房二期、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等政府投资装配式建筑项目,强化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提升装配式建筑品质。依托安徽精工、安徽伟宏等钢结构企业,完成裕安区陡步河安置小区(装配式钢管束结构)、丁集实验中学、六安市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六安技师学院综合型产教融合市级示范实训基地(第二校区)、六安市叶集区双创中心(科技孵化园)等钢结构建筑项目建设,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领域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大别山区优质生态资源,打造大别山健康养老基地、红色旅游基地,在旅游、养老建筑中推广装配式建筑,继续创建装配式农房区域试点。

装配式建筑产业。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重点培育安徽精工、安徽高迪等本土装配式建筑企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引导企业合理布局,提高产业聚集度,推进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加快杭萧钢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建设。

四、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拓宽应用领域

推动各县区逐步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条件调查,研究出台强化全市民用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和管理文件,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多能互补形式的热水系统。全面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生物质能应用,大力推广空气源等各类电动热泵技术。建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核算和验收导则,量化各类建筑的可再生能源应用要求,规范验收程序,保证应用效果。

2.推动光电建筑一体化

规范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具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新建建筑和设施应预留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条件,鼓励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扩大建筑光伏一体化应用范围,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推动具备条件的既有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探索住宅小区分布式光伏建筑试点。加快部署“光伏+”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推进适宜的新建建筑安装光伏。积极引导霍山、叶集、舒城申报国家光伏整县推进试点县,精心指导金寨县光伏推进建设,为六安市创建省级光伏建筑试点城市做好项目储备。

专栏5  可再生能源支撑

重点项目。引导文禾赋二期住宅小区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探索高层住宅可再生能源应用新形式。利用商场、学校、医院、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工业厂房等建筑屋顶,以长三角一体化总部经济产业园一期启动区、六安二中扩建、皖西中学迁建、六安市口腔医院、六安市综合体检中心等项目为示范,扩大分布式光伏建筑应用。推动金寨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达到国家试点要求,探索其他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模式。支持龙源霍邱县100兆瓦、中广核霍邱县71兆瓦、国网六安供电公司城东生产基地综合能源智能微网示范站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金寨县地热能、浅层低温能应用项目,金寨县空气源热泵、水源热泵项目。

产业支撑。重点推进赛拉弗1.8GW光伏大尺寸全兼容组件及1GW异质结电池片生产线项目、金寨嘉悦新能源二期5.0GW高效电池片(TOPCon)生产项目等建设,鼓励开发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和产品,加快建立“电池片-组件-逆变器-储能电池-发电工程”光伏产业链,打造金寨光伏制造基地。

五、助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1.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积极鼓励墙材、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保温材料、装配式预制构件和节能设备企业开展绿色建材认证,每年新增绿色建材认证产品不低于3个。制定绿色建材产品推广应用管理办法,建立绿色建材产品采信机制,明确在新建项目应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推动政府采购工程(含政府投资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星级绿色建筑全面推广绿色建材,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2.增强产业引导和支撑

围绕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筑智慧运维等领域,引导绿色节能支撑产品应用与发展。推广新型环保建材、高性能门窗、保温结构一体化部品、工业化内装、外遮阳产品、高效空气净化设备、高效制冷设备、智能家居等产品和系统。促进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相关的咨询、科研、规划、设计、施工、检测、评价、运维等企业和机构的发展。

专栏6  绿色建材支撑

木材家居。弘扬叶集区的建筑模板品牌优势,依托叶集丽人、六安荣冠、六安汇科等本土企业,发展板材加工和家居制造业,将叶集建成长三角(全国)有重要影响的家居板材生产基地和交易中心。

绿色照明。支持世林照明、一路明光电、阳光照明等企业,重点发展备智能照明技术、新型直流LED技术、基于数字控制的高性能电子镇流器技术等,提高LED照明器件的智能化控制水平,支持LED照明产品在智慧城市中应用。

节能保温建材。依托安徽高迪、安徽森普等企业,重点发展外墙保温与结构一体化、内外组合保温系统和自保温系统等配套产品研发和技术体系研究。

系统节能门窗。依托安徽建玻、盈润门窗等企业,支持研发镀膜玻璃、高透光隔热玻璃、真空玻璃等系列节能玻璃,引入暖边、隔热条和气密性材料等配套产业,打造本地系统节能门窗产业链。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健全协同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协调参与本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的各级主管部门合理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等环节涉及的各有关部门的协同管控。落实建筑节能工作任务目标分解与责任考核,并对工作成果进行年度公示。

二、健全政策法规

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纳入新建民用建筑查验范围,对竣工验收报告中缺少绿色建筑专项内容的不予综合验收。结合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积极争取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等发展的扶持政策,组织开展示范项目的总结展示和提升,实现示范效应最大化。

三、提高行业能力

加强政府引导,培育绿色建筑服务业,提升传统建筑业水平。强化建筑规划、设计、图审、施工、运行管理等机构和人员的培训。鼓励皖西学院、六安职业学校等高校及高职院校开设绿色建筑相关专业培训,培育一批绿色建筑领域技术人才。加强绿色建筑咨询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绿色节能建筑咨询服务水平。针对绿色建筑运行要求,加强运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物业运维人员对绿色建筑技术的专业培训。

四、创新运作机制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创新节能与绿色建筑市场运作机制,积极探索绿色节能市场化服务模式,引导建筑调适、建筑用能托管、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能服务模式的发展,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以绿色金融手段支持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新模式。积极搭建和完善市场服务平台,实现节能和绿色建筑产业与金融机构、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资金和技术连接,培育绿色建筑的市场新动力,促进绿色建筑产业的发展。

五、加强宣传培训

结合“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民节水行动”等活动,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宣传工作,倡导绿色的生活方式及消费理念,并鼓励全民参与,进一步加深和提高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认识、感知和支持。加强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培训,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技术能力;鼓励开展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925902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22楼2219室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金安区住建局 第五章重点工作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建设、1、闭合全流程管控。建议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对绿色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查验。(借鉴合肥市的经验)
6、推进低碳片区建设、专栏2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撑,建议将绿色建筑纳入房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内容组成部分。
部分采纳 未采纳意见: “ 闭合全流程管控。建议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对绿色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查验。 ” 未采纳理由: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无相应依据,目前已有相应部门、科室承担绿色建筑验收工作职能;后续将完善内容,将绿色建筑纳入房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内容。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议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将装配式、光伏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审批环节。二、健全政策法规,建议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绿色建筑综合查验纳入工改平台在线上申请确认。
采纳
2 裕安区住建局 无意见
3 叶集区住建局 无意见
4 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无意见
5 霍山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6 霍邱县住建局 无意见
7 金寨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8 舒城县人民政府 第四章 第二项 第二条“具体目标”中“建筑节能能效加速提升”舒城县发展目标(2025)第三点“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2 个”建议调整为“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1 个”。 采纳
9 市发改委 无意见
10 市自然资源局 1.建议删除 28 页“并在专家会环节增加绿色建筑技术内容审查”,理由:专家会文本为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图纸深度达不到对绿色建筑技术内容进行审查的要求,且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中,已明确绿色建筑内容由项目单位报送住建部门审批。 采纳
2.第 28-29 页中涉及中心城区的范围及面积表述等内容建议衔接《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进一步核实、规范。 采纳
3.第 28 页“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议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采纳
11 市教体局 无意见
12 市科技局 无意见
13 市经信局 无意见
14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5 市城管局 无意见
16 市机关事务处 无意见
17 市文旅局 无意见
18 社会公众意见(邮箱反馈) 规划目标中,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主要指标表中,建议降低要求,
1)绿建对建筑质量的贡献不大,但是成本增加较多;建议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由40%调为30%。
2)装配式具有较大的质量管控风险,深圳市施工用铝模也可以算作装配式,就是比较清醒的做法;建议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比由55%调为50%。
3)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90万平米米这个目标较难实现;建议2030年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由90万调为50万。
未采纳 相关工作目标根据省考核要求及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制定。
重点是第五章,助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没有材料和技术的进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都是空话。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都是常规做法,开展绿色建材认证的意义不大。鼓励在六安没有使用过的,但是在外省市已经有应用的新型建筑材料在建筑中应用。包括新型保温材料、隔声材料、低碳建筑节能一体化部品。
另外,建议增加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这方面深圳做的也比较好,六安可以参考。这是非常低碳环保的技术和做法,技术难度也不大。深圳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做下来是可以盈利的。深圳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叫华威,老板也是安徽老乡。
采纳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11月17日 10时33分

按照《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安徽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法规和政策要求,我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于10月12日-11月11日在市政府网站、市住建局门户网站上公示,截至11月11日结束,收到反馈意见18份,采纳情况见下表:

《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情况反馈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金安区住建局 第五章重点工作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建设、1、闭合全流程管控。建议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对绿色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查验。(借鉴合肥市的经验)
6、推进低碳片区建设、专栏2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撑,建议将绿色建筑纳入房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内容组成部分。
部分采纳 未采纳意见: “ 闭合全流程管控。建议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对绿色建筑施工质量专项查验。 ” 未采纳理由: 成立县区住建局绿色建筑查验管理中心无相应依据,目前已有相应部门、科室承担绿色建筑验收工作职能;后续将完善内容,将绿色建筑纳入房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内容。
第六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议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规划审批、设计审查将装配式、光伏应用、可再生能源应用纳入审批环节。二、健全政策法规,建议落实《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绿色建筑综合查验纳入工改平台在线上申请确认。
采纳
2 裕安区住建局 无意见
3 叶集区住建局 无意见
4 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 无意见
5 霍山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6 霍邱县住建局 无意见
7 金寨县人民政府 无意见
8 舒城县人民政府 第四章 第二项 第二条“具体目标”中“建筑节能能效加速提升”舒城县发展目标(2025)第三点“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2 个”建议调整为“累计新增超低/近零能耗建筑项目不少于 1 个”。 采纳
9 市发改委 无意见
10 市自然资源局 1.建议删除 28 页“并在专家会环节增加绿色建筑技术内容审查”,理由:专家会文本为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图纸深度达不到对绿色建筑技术内容进行审查的要求,且在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中,已明确绿色建筑内容由项目单位报送住建部门审批。 采纳
2.第 28-29 页中涉及中心城区的范围及面积表述等内容建议衔接《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进一步核实、规范。 采纳
3.第 28 页“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建议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采纳
11 市教体局 无意见
12 市科技局 无意见
13 市经信局 无意见
14 市农业农村局 无意见
15 市城管局 无意见
16 市机关事务处 无意见
17 市文旅局 无意见
18 社会公众意见(邮箱反馈) 规划目标中,六安市绿色建筑发展主要指标表中,建议降低要求,
1)绿建对建筑质量的贡献不大,但是成本增加较多;建议2030年星级绿色建筑占比由40%调为30%。
2)装配式具有较大的质量管控风险,深圳市施工用铝模也可以算作装配式,就是比较清醒的做法;建议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比由55%调为50%。
3)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90万平米米这个目标较难实现;建议2030年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由90万调为50万。
未采纳 相关工作目标根据省考核要求及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制定。
重点是第五章,助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没有材料和技术的进步,建筑节能、绿色建筑都是空话。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都是常规做法,开展绿色建材认证的意义不大。鼓励在六安没有使用过的,但是在外省市已经有应用的新型建筑材料在建筑中应用。包括新型保温材料、隔声材料、低碳建筑节能一体化部品。
另外,建议增加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这方面深圳做的也比较好,六安可以参考。这是非常低碳环保的技术和做法,技术难度也不大。深圳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相关企业做下来是可以盈利的。深圳做得比较好的企业叫华威,老板也是安徽老乡。
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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