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关键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征集时间:[ 2023-01-03 00:00 ] 至 [ 2023-02-03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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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关键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发挥优势,挖掘潜力,转换动能,提升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推动农业强市关键性工程,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促进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聚焦“供给保障强、科技装备强、经营体系强、产业韧性强、竞争能力强”的目标导向,以“两强一增”行动为引领,依靠科技与改革双轮驱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实施“138+N”“6969”工程,加快农业强市建设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实现乡村振兴在全省“走前头、做示范”。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农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保障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粮食总产稳定在70亿斤以上,生猪、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科技装备水平加速跃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88%。现代经营体系更加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至5.4万家。乡村产业韧性充分彰显,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68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超1500亿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升,年销往沪苏浙地区农产品超450亿元。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乡村振兴取得显著成效,农业强市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夯实根基行动,增强供给保障能力

1.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将726.89万亩耕地保有量和642.1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油料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建立健全撂荒地、冬闲田动态监测机制,引导农户和各类经营主体复耕复种,确保全市耕地应种尽种、良田粮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10万亩以上。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行为。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以下均需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不再单独列出)

2. 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田变大田”改革。按照“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措施配套建设原则,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现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应提尽提、旱改水应改尽改、新增耕地应增尽增。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保护机制,强化县区政府管护主体责任。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小田变大田”改革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推动田块“小并大、短变长、坡改梯、弯取直”,合理布局机耕路、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桥涵等附属设施,提高农田宜机化水平。继续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推进农田水利“最后一米”建设。到2027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46万亩,改造提升98万亩,累计完成“小田变大田”改造164.5万亩,新增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面积113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3. 全方位推进精耕细作。按照“稳面积、提单产、减损失”的路径,切实提升粮食产能。优选适合我市种植的主要粮食作物品种,定期发布主推品种和栽培技术,推行“按图索粮”和订单式生产,实现“单种、单收、单储、专用”,到2027年,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强化农技推广,开展农技人员对种粮大户一对一技术服务。指导种植主体做好稻麦、稻油品种搭配,合理安排茬口衔接。规范耕翻平整土地,实现水稻田表土细软、高不露墩、低不淹苗、泥水分清、田面整洁,小麦、油菜田三沟配套、稻茬深埋、泥土细碎、厢面平整。落实农业防灾减灾关键技术,抓好小麦赤霉病、水稻“三虫三病”、草地贪夜蛾、千金子等重大病虫草害防控,有效应对低温冻害、旱涝急转、高温热害等极端天气,加强粮食购销及仓储设施建设,最大限度降低粮食生产损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应急局、市水利局、市农科院)

4. 扎实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促进高山蔬菜、城郊蔬菜、设施蔬菜产业发展,到2027年,全市蔬菜面积达200万亩、产量达380万吨。树立大食物观,落实生猪生产支持政策,完善调控机制,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8.8万头;稳定家禽生产,推动牛羊扩群增量,提高奶业综合生产能力,肉蛋奶总产超60万吨。稳定71万亩水产养殖面积,推动稻渔综合种养产业升级,到2027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增加至180万亩,水产品产量达30万吨。加快发展食药用菌产业,到2027年,全市食药用菌产量、综合产值分别突破7万吨、7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二)实施固牢底板行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5. 强化动态监测帮扶。衔接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消除返贫致贫风险。每年一季度结合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确定年度监测标准。全面推行网格化监测,优化基层网格划分,加强基层网格员力量,开展网格员轮训,明确职责任务,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日常走访,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综合运用农户申报、基层排查、数据比对等快速发现和响应处置机制,实现应纳尽纳。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能力、发展需求,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精准落实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安全、小额信贷等衔接期各项帮扶政策,实现应帮尽帮。(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6. 加强资金资产管理。衔接期内,保持市、县区财政衔接资金投入总体稳定,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衔接资金发展产业、撬动社会资本、联农带农作用,实施一批效益好、带动性强的产业项目,到2025年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70%。加强扶贫资产分类管理,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主体,细化管护责任,保持其公益属性不变。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规范资产处置,防止资产流失,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要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特别是经营性资产跟踪监督和风险预警应对,推行“三三”管理模式,确保经营性项目资产运营权利职责明晰、监测预警及时、资产处置规范,持续发挥资产效益。(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 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加大产业帮扶力度,聚焦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健全完善帮扶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强化稳岗就业,拓展脱贫群众就业渠道,健全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机制,推进鼓励开发多种形式的公益岗位,总体实现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全力确保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总体稳定。以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为主攻点,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增加脱贫群众收入,确保脱贫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确保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确保脱贫群众收入与其他群众收入差距逐步缩小,确保收入下降的脱贫户占比大幅降低。(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提升科技装备水平

8. 提速发展智慧农业。全面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生产过程数字化转型升级,支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应用大数据监测技术,发展智慧观光农业、线上体验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到2027年,全市建成数字农业工厂18个、数字应用场景126个。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到2027年,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17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9. 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员在现代种业、先进技术、先进模式、先进材料、装备应用、农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服务。坚持跨界别、跨区域选拔科技人才,拓宽科技特派员选派渠道,建立科技特派员“需求库”和“备选库”。推深做实科技特派员“四个一”机制,提升行政村“一对一”服务实效,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与产业发展有偿服务机制和利益联盟,打通科技进村入户“最后一米”。到2027年,全市科技特派员总数稳定在2500人左右,科技特派团总数达到4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市农业农村局)

10. 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机补短板“4321”工程,加快补齐“四机具”短板,到2027年插秧机达3720台、播种机达2063台、复式开沟机达2292台、秸秆处理机达2750台;加强“三中心”建设,到2027年育秧中心达272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达130个、烘干中心达104个;强化“两基地”建设,到2027年创建全程机械化高标准综合示范基地6个、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7个;加大“一示范”支持力度,到2027年创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示范乡镇24个。深入开展农机需求调查,抓好丘陵山区和特色产业农机装备研发制造,积极寻求与国内外农机领域头部企业合作,每年完成3-5个新品农机研发任务。到2027年,小麦生产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1%以上,机插秧率达72%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11. 加大仓储冷链设施建设力度。新建改造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集配中心,配备预冷加工、冷藏保鲜等冷链设施,加快推进现代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基地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提升果蔬、畜禽、水产品等冷链流通能力和错峰销售能力,到2027年,全市累计建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350个、库容达14万立方米,打造长三角3小时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

(四)实施固本培元行动,健全农业经营体系

12.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护村集体对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落实集体所有权。认真总结裕安区二轮延包试点经验,组织各县区梯次开展延包工作,稳定农户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放活土地经营权。到2027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550万亩以上,占土地面积74.3%以上,其中300亩以上适度规模经营超过400万亩,占流转土地面积7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13.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引导有长期稳定务农意愿的小农户稳步扩大经营规模,逐步发展成家庭农场,到2027年,家庭农场发展至44000家。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到202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稳定在10000家左右。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改扩建、产品研发和产业升级,促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分工合作,到2027年,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4. 促进小农户生产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及农房等资源资产入股经营主体,通过股份合作、保底收益、二次分红等方式增加收入。引导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小农户专业化生产,提升组织化程度。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引导服务主体开展市场信息、农资供应、加工销售等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到2027年,土地入股面积达100万亩。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至2300家,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35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金融监管局)

(五)实施提质增效行动,增强乡村产业韧性

15. 持续推进“138+N”工程。围绕特色主导产业,按照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分类分级开展农村能人培训,采取外出考察、案例教学、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育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能够引领带动一方的乡村产业发展带头人队伍,每年市县两级培训带头人4500人左右。支持农村能人领办创办市场主体,推进适度规模经营,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经营,加快发展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小龙虾、皖西白鹅、霍寿黑猪、皖西麻黄鸡等八大特色产业,努力提升产业集聚度和亩均产出率。发展壮大旅游富民产业,深化农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乡村民宿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到2027年,从事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稻虾综合种养50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主体发展至1000家,皖西白鹅、麻黄鸡、霍寿黑猪规模养殖主体发展至1200家,新建200家以上旅游民宿,八大特色产业综合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16. 推深做实“6969”工程。进一步推进6个现代农业产业园提档升级,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单品种标准化生产,引入有实力的市场经营主体入驻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每年新入驻市场主体5家,省级园区新入驻市场主体不少于3家,到2027年,力争新申创2家国家级园区。进一步推进9大优势主导产业基地提标扩面,提升组织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稳步提升现有283个千亩连片、万亩集聚规模高效种养基地建设水平,累计建成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示范基地50个。进一步推进6个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园提级扩能,科学布局预制菜生产基地、商贸物流园和冷链仓储设施,引导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入驻园区,每年每个园区新入驻农产品加工企业5家以上、新投资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进一步推进骨干龙头企业提速发展,对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生产型、加工型、销售型涉农企业加强运行监测和政策扶持,推动龙头企业小升规、小升高和规模化发展,到2027年,新增10亿元以上龙头企业2-3家、5亿元以上龙头企业10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50家、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

17. 突出绿色食品“双招双引”。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产业招商专班、与上海对口合作农业产业专班作用,突出产业导向,聚焦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瞄准全国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及粮食、植物油、肉类等涉农领域10强企业进行精准招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帮助解决融资、用地、水电等难题。各县区每年招引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不少于1家。到2027年,农业产业招商引资年投资额超300亿元。借助农业展会、合作交流和专家论坛等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优秀人才签约落户,加速人才集聚。(责任单位:市投创中心、市绿色食品与生物医药招商组成员单位)

18. 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按照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路径,开展“一县一业(特)”全产业链示范创建,重点打造霍邱县小龙虾全产业链,金寨县中药材全产业链,裕安区茶叶全产业链,霍山县霍山石斛全产业链,舒城县蔬菜全产业链,金安区白鹅全产业链,叶集区水果全产业链。深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五个一批”工程,到2027年,将舒城县、霍山县打造成为产值超20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强县,推动霍邱长集、金寨江店产业园入围省级强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林业局)

(六)实施绿色发展行动,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19. 大力推进品种培优。深入实施种业振兴五大行动,全面完成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开展水稻、小麦良种选育和皖西白鹅、霍寿黑猪等品种提纯复壮,扎实推进市农科院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鼓励科研单位与种业企业合作,加快种业科研成果转化,探索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到2027年,收集保存各类农业种质资源200份,特色种质资源保护区(场、圃)达34个以上,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配套系)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农科院)

20. 持续推进品质提升。坚持农业资源利用集约化、投入品减量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落实农药购买实名制,积极推进化肥施用定额制,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和绿色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加大绿色技术和投入品推广力度,确保化肥使用量稳中有降、化学农药使用量持续下降。到2027年,化肥、农药利用率均提升至44%。建立农产品质量全程追溯体系,分行业、分品种筛选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建立品质评价方法标准,推动农产品分等分级,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持续实施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到2027年,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7%、87%。(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市农科院)

21. 全面推进品牌打造。优化提升六安瓜片、霍山石斛、皖西白鹅、六安小龙虾、霍寿黑猪、皖西麻黄鸡等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扩大对外影响力。依托本地优势特色品种,发掘申创六安稻米、六安脆桃、大别山油茶等新区域公用品牌。健全授权使用和企业准入制度,创新使用“母子”商标管理模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企业品牌,提升对外知名度和影响力。宣传靓化地方产品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等认证工作。到2027年,有效认证绿色食品700个、有机农产品400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10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0个,累计培育农业领域中国驰名商标16件、老字号产品27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商务局)

22. 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按照“有标贯标、缺标补标、低标提标”的原则,实施农业产业发展标准提升工程,构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标准化生产能力,打造标准化的“原料生产车间”,带动小农户按标生产。到2027年,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和有机农产品基地2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农科院)

23. 深入开展对口合作。抢抓长三角一体化、与上海市对口合作等重大机遇,组建国有资本参与、民营资本投入为主的市场化主体,构建六安农产品在沪在长三角销售新平台。建设“上海·六安绿色农产品直销供应基地”,鼓励本地企业在上海拓宽营销渠道,到2027年,引导新型经营主体新建六安农产品在沪销售窗口100个以上。充分利用上海市线上、线下集体采购和消费平台,对接上海机关、学校、医院等批量直采六安优质绿色农产品。不断提高本地农产品对外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和基地建设及供应合作专班成员单位)

(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24. 稳步推进乡村建设。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统筹县域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城镇开发、村落分布等空间布局,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县乡村功能衔接互补。加强农村水、电、路、网等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推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养老等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向基层“下沉”,切实填平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扎实推进生态振兴,巩固“两整一改”成果,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7年,新改造农村厕所15万户,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稳定在10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32%。建立健全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以“绣花”功夫新建或改造提升美丽乡村中心村462个。(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教体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医保局、国家电网六安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

25. 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派强用好乡村振兴专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推广无事找书记经验,持续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文化乐园、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乡村名嘴说”基层宣传宣讲,深入实施乡村文化暖心惠民工程,组织群众玩起来、乐起来。弘扬新风正气,摒弃陈规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深化为基层减负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平安乡村建设,增强农民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全面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深做实“重畅决”工作,抓好农村信访维稳,大力推进无越级访乡镇创建,到2027年60%的乡镇达到创建目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安管理,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安宁。(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信访局、市文旅局)

(八)实施改革赋能行动,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26.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慎推进金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开展有效探索。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开展闲置、废弃以及低效利用的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复垦,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探索制定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具体措施。推进农业生产“大托管”服务改革,为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创造条件,到2027年,全市托管土地面积达70万亩。

27. 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以县(区)为重点,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实现形式,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加强“三变”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引进,发挥主体带动作用。探索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及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股权化、集体资源资产股份化机制,鼓励农村公益事业项目通过“三变”改革形式建设。到2027年,农村“三变”改革实现所有行政村全覆盖,改革质量进一步提升。坚持党建引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到2027年,集体经济强村占比达25%以上。

28. 扎实推进人才振兴。进一步实施“鸿雁回归”计划,通过引才聚才用才留才,聚集一批扎根基层、服务农业农村实用型人才,推动实施科技下乡、能人返乡、青年留乡、企业兴乡“四乡工程”,带动更多信息、资本、技术、先进经营理念进入乡村。发掘培育各类人才资源,鼓励引导乡村发展引路人、产业带头人、政策明白人、农村经纪人、非遗传承人等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建功立业。加大乡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县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主要精力要放在乡村振兴工作上,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当好“一线总指挥”。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应对风险挑战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二)优化要素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格落实“四个优先”机制,做到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金融支农方式,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确保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到2025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10%。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和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用地政策,保障乡村发展用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量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闭环式、清单化管理机制,实行月分析、季调度和年考核,定期分析“三农”工作形势,开展争先创优激励评比,并将结果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县区予以激励表彰,对工作滞后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督查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9362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212室
其他渠道
1281684031@qq.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202313日,我单位对《六安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关键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8条,均已采纳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建议单位、代表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对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细化发展举措。

已采纳。增加“以高质高效为主攻方向,推动茶产业发展。引导茶园科学栽培,适度开辟新茶园,改造提升低产茶园,支持发展夏秋茶。推行茶园密植栽培模式,推进茶园全程机械化生产。引导茶叶加工升级,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或研制名优茶加工清洁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引导茶品牌整合营销,探索建立市、县区共管的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模式,健全“六安瓜片”“霍山黄芽”“舒城小兰花”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准入机制。引导茶文旅融合发展,举办茶文化节、茶艺技能大赛等茶事活动,推动茶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科教等产业深度融合。”等内容。

2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细化对农业生产服务的推进举措。

已采纳。文件明确“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和服务范围,提供信息咨询、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品牌打造等综合服务。鼓励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推广“村集体+服务组织+金融+保险+农户”的模式,探索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3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修改为“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改扩建、产品研发,促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分工合作”和“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

4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绿色食品产业企业的招引办法和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产业招商专班、与上海对口合作农业产业专班作用,聚焦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瞄准全国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及粮食、植物油、肉类等涉农领域10强企业进行精准招商。借助农业展会、合作交流和专家论坛等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优秀人才签约落户。”

5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立足本地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入驻园区,鼓励支持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装备升级改造和智能化应用,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和“支持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实现延链增效”。

6

社会公众意见

进一步进一步明确的金寨县等老区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稳慎推进金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开展有效探索。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

7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统筹运用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8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企业申报绿色食品等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依托本地优势特色品种,积极申创新区域公用品牌,优化提升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健全授权使用和企业准入制度,创新使用“母子”商标管理模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企业品牌。强化市场营销和品牌策划,宣传靓化地方产品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等认证工作”。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3年3月1日 16时16分

202313日,我单位对《六安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农业强市关键性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部门和公众征求意见,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梳理汇总反馈意见和建议8条,均已采纳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建议单位、代表

修改意见

采纳情况

1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对茶叶等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细化发展举措。

已采纳。增加“以高质高效为主攻方向,推动茶产业发展。引导茶园科学栽培,适度开辟新茶园,改造提升低产茶园,支持发展夏秋茶。推行茶园密植栽培模式,推进茶园全程机械化生产。引导茶叶加工升级,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引进或研制名优茶加工清洁化、智能化生产设备。引导茶品牌整合营销,探索建立市、县区共管的区域公用品牌使用模式,健全“六安瓜片”“霍山黄芽”“舒城小兰花”等区域公用品牌使用准入机制。引导茶文旅融合发展,举办茶文化节、茶艺技能大赛等茶事活动,推动茶产业与休闲、旅游、文化、科教等产业深度融合。”等内容。

2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细化对农业生产服务的推进举措。

已采纳。文件明确“培育发展一批起点高、规模大、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综合性全程农事服务中心,进一步延伸服务链条和服务范围,提供信息咨询、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烘干仓储、加工销售、品牌打造等综合服务。鼓励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模式,推广“村集体+服务组织+金融+保险+农户”的模式,探索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

3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修改为“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改扩建、产品研发,促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产业链各环节开展分工合作”和“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功能,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升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技术指导、市场营销等能力,推动合作社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

4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绿色食品产业企业的招引办法和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充分发挥绿色食品产业招商专班、与上海对口合作农业产业专班作用,聚焦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瞄准全国农业产业化百强龙头企业及粮食、植物油、肉类等涉农领域10强企业进行精准招商。借助农业展会、合作交流和专家论坛等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企业、优秀人才签约落户。”

5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扶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立足本地产业优势,积极培育和引进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入驻园区,鼓励支持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装备升级改造和智能化应用,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和“支持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省、市级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加工,实现延链增效”。

6

社会公众意见

进一步进一步明确的金寨县等老区农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稳慎推进金寨县宅基地改革试点,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宅基地资格权、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方面开展有效探索。扩大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试点范围。”。

7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统筹运用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建设高标准农田,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8

社会公众意见

建议进一步明确对企业申报绿色食品等绿色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支持政策。

已采纳。文件中明确“依托本地优势特色品种,积极申创新区域公用品牌,优化提升现有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健全授权使用和企业准入制度,创新使用“母子”商标管理模式,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区域公用品牌打造企业品牌。强化市场营销和品牌策划,宣传靓化地方产品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达标合格农产品等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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