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市发改委 征集时间:[ 2022-11-03 00:00 ] 至 [ 2022-12-03 00:00 ] 状态: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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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现将我委牵头起草的《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2年11月3日至2022年12月3日。

二、征集方式:

(一)登录六安市人民政府网“全市政府网站意见征集平台”(http:www.luan.gov.cn/hdjl/yjzjk/yjzjk/index.html)或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征集调查”栏目(http://fgw.luan.gov.cn/hdjl/zxdc/index.html)留言;

(二)书面信件。邮寄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04室,邮编:237000;

(三)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5246313@qq.com;

(四)联系电话:0564-3379760。

来信请注明“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意见建议”字样及来信人姓名、联系方式,真诚欢迎您提出宝贵建议!

附件:1.《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2.《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

《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精神,促进六安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稳定快速发展,特编制本次《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依据

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上位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规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4号);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2.政策文件

(1)《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发改能源〔2015〕1454号);

(2)《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3)《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611号);

(4)《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

(5)《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466号);

(6)《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7)《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

(8)《安徽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

3.规划文件

(1)《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人民政府,2021.4);

(2)《金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2021.4);

(3)《六安市裕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2021.7);

(4)《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2021.3);

(5)《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间稿);

(6)《六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7)《六安市成品油零售网点“十四五”规划》;

(8)其他相关专项规划。

4.规范、导则和标准

(1)《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

(2)《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33009-2013);

(3)《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管理规范》(NB/T33019-2015);

(5)《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技术规范》(NB/T33017-2015);

(6)《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36278-2018);

(7)《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2018);

(8)《城市公共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管理服务规范》(GB/T37293-2019)。
    二、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叶集区行政区域,总面积4150平方公里。金安区下辖5街道、14镇、3乡,分别为:中市街道、东市街道、三里桥街道、望城街道、清水河街道、木厂镇、马头镇、东桥镇、张店镇、毛坦厂镇、东河口镇、双河镇、施桥镇、孙岗镇、三十铺镇、椿树镇、城北镇、中店镇、先生店镇、翁墩乡、淠东乡、横塘岗乡。裕安区辖3个街道、12个镇、7个乡、1个经济开发区,即鼓楼街道、西市街道、小华山街道、苏埠镇、韩摆渡镇、新安镇、顺河镇、独山镇、石婆店镇、城南镇、丁集镇、固镇镇、徐集镇、分路口镇、江家店镇、单王乡、青山乡、石板冲乡、西河口乡、平桥乡、罗集乡、狮子岗乡、六安市裕安区经济开发区。市开发区下辖8个社区、5个行政村。叶集区辖姚李镇、洪集镇、三元镇、孙岗乡、史河街道、平岗街道共6个乡镇(街道)。

(二)规划年限:2021至2025年。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

(三)专项规划内容

1.前言

2.六安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发展现状

4.充电设施需求预测

5.发展策略与重点任务

6.充电设施布局原则

7.充电设施布局规划

附件2









































































附图.zip

网络渠道发表意见

电话渠道
0564-3379760。
来信来访渠道
六安市行政中心6号楼304室,邮编:237000;
其他渠道
电子信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5246313@qq.com;

其他渠道意见及采纳情况

单位/公众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第16页,将“公交车保有量预测”所含的“截至2021年底,六安市共有公交车1113辆,其中电动公交车719辆。

2022年共计采购100辆电动公交车,将投入运营。根据近期公交车配置计划,预测2025年公交车保有量为1343辆,其中电动汽车约1069辆。”建议修改为:“截至2021年底,六安市共有公交车1113辆,其中电动公交车719辆。根据近期公交车配置计划,预测2025年公交车保有量为1343辆,其中电动汽车约1069辆。”

已采纳。

 

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建议“史河街道办事处充电站”名称调整为“固叶路充电站”,位置调整为“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固叶路东)”。

二、建议“皖西路停车场充电站”名称调整为“金叶新城充电站”,位置调整为“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皖西路与朱或路交界口”。

三、建议“未名广场换电站”调整为“叶集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位置调整为“叶集汽车客运站”。

四、建议在叶集经济开发区新增“邻里中心北侧停车场充电站”“香樟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双创大厦东西楼停车场充电站”“高质板材园充电站”“绿色板材园朱吸小区周边充电站”“纵一路临时停车场充电站”“塘湾小区村部停车场充电站”。

五、建议在叶集主城区新增“胜天渠生态停车场充电站”“明强公园充电站”“人民广场停车场充电站”“未名湖人民公园北停车场充电站”。

已采纳。

 

市城管局

建议:我局正在牵头编制《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近期将组织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站时,结合《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已采纳。

 

市机关事务处

建议:增加市行政中心规划点充电桩(快充+慢充)数量,为下一步预留充足空间。

已采纳。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议:1.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建议对照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2.建议在规划名称后注明规划实施时在文本中补充期限;同充电设施的建设方式说明,明确涉及新增用地需求、布局及规模;

3.建议持续加强与在编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六安市国土空间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

4.建议将第52页中“城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明确私人充电设施配置比例和要求”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明确充电设施配置比例和要求”。

已采纳。

 

裕安区发改委

建议:在原有基础上拟增加我区区域充电式换电站5-10座,规划我区每个乡镇充电式换电站至少建设一座。

已采纳。

 

金安区政府

提供金安区“十四五”期间公共充电站规划新建项目汇总表。

部分采纳。

 

大量社区、村庄的充电桩新建点考虑纳入到区、镇的规划中;小区大部分考虑新建私人充电桩。

 

其他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数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市开发区等14家政府和单位无意见。

征集小结(结果反馈)反馈时间:2022年12月28日 11时46分

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采纳情况

 

2022年11月3日,我委公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六安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2月3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站公开、书面信件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征求了市直部门和各县区意见。截至12月4日,共收到35条反馈意见。其中,已采纳20条,部分采纳1条,无意见14条。详情如下:

单位/公众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网络反馈

金安区西商农贸城周边有充电桩没有纳入规划范围。

采纳。

 

网络反馈

建议在叶集区孙岗乡建设充电站,满足周边村民出行需求

采纳。孙岗乡已有充电站规划。

 

网络反馈

我司已与安徽水利和顺大酒店达成协议,在佛子岭路与解放路交口向西200米北侧酒店公共停车场建设120千瓦直流快充枪口18个,该站暂定名“水利和顺大酒店站”目前正在办理备案中,计划在2023年1月动工,2023年3月投入使用,请市发改委综合考虑六安主城区整体布局将该站纳入2023年计划建设充电站中,防止周边重复布局导致资源浪费和非科学合理布局。

采纳。

 

网络反馈

一、该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3.1.2充电设施现状缺少已建成运营的“高速龙湖天充电站”该充电站位于和谐东路与南屏路交口向北100米东侧,配置240千瓦直流快充枪口8个,7千瓦交流枪口4个。与7.1.2和谐名城2023年新建的充电站过近,仅一路之隔,与市民广场新建充电站也仅一路之隔,不符合科学合理布局宗旨。该站目前日满载可服务车次200余台,但目前每天也就几台车在充电, 处于严重桩多车少情况。请科学合理布局。 二、该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中3.1.2充电设施现状缺少已建成运营的“光明南苑站”该站位于梅山南路38号,光明南苑小区西门北侧停车位,该站配置120千瓦枪直流快充口10个,日满载可服务车次200余台,该站与光明路停车场建成运营的充电站距离200米不到,7.1.2中光明路停车场扩建与科学合理布局宗旨相悖,该站与光明路停车场充电站目前利用率也极其低。上述两座已建成充电站日服务车次已可达近500台次。建议周边无需再扩建或新建。 三、该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3.1.2充电设施现状已建成运营的“索伊君澜大酒店站”实际充电瓦数为120千瓦,与7.1.2安丰路索伊电器厂西门停车场新建距离不到200米,目前已建成的充电站已有10把直流快充枪口,利用率已经极低,再规划新建资源浪费,布局不合理。 四、该专项规划7.1.2计划建设充电站缺少“正东凯旋名门站”该站位于裕安区闻堰路与响洪甸路交口向北150米东侧公园停车场,配置120千瓦枪口8个,7千瓦交流枪口2个,目前已动工,将在2022年底投入运营,请周边勿重复布局。

采纳。

 

市交通运输局

建议:第16页,将“公交车保有量预测”所含的“截至2021年底,六安市共有公交车1113辆,其中电动公交车719辆。

2022年共计采购100辆电动公交车,将投入运营。根据近期公交车配置计划,预测2025年公交车保有量为1343辆,其中电动汽车约1069辆。”建议修改为:“截至2021年底,六安市共有公交车1113辆,其中电动公交车719辆。根据近期公交车配置计划,预测2025年公交车保有量为1343辆,其中电动汽车约1069辆。”

已采纳。

 

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建议“史河街道办事处充电站”名称调整为“固叶路充电站”,位置调整为“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办事处停车场(固叶路东)”。

二、建议“皖西路停车场充电站”名称调整为“金叶新城充电站”,位置调整为“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皖西路与朱或路交界口”。

三、建议“未名广场换电站”调整为“叶集新能源汽车换电站”,位置调整为“叶集汽车客运站”。

四、建议在叶集经济开发区新增“邻里中心北侧停车场充电站”“香樟公园停车场充电站”“双创大厦东西楼停车场充电站”“高质板材园充电站”“绿色板材园朱吸小区周边充电站”“纵一路临时停车场充电站”“塘湾小区村部停车场充电站”。

五、建议在叶集主城区新增“胜天渠生态停车场充电站”“明强公园充电站”“人民广场停车场充电站”“未名湖人民公园北停车场充电站”。

已采纳。

 

市城管局

建议:我局正在牵头编制《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初稿,近期将组织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在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充电站时,结合《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

已采纳。

 

市机关事务处

建议:增加市行政中心规划点充电桩(快充+慢充)数量,为下一步预留充足空间。

已采纳。

 

市自然资源局

建议:1.该规划已列入《六安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目录清单》,建议对照文件要求和《安徽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衔接技术导则(试行)》进一步深化规划成果;

2.建议在规划名称后注明规划实施时在文本中补充期限;同充电设施的建设方式说明,明确涉及新增用地需求、布局及规模;

3.建议持续加强与在编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六安市中心城区停车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六安市国土空间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有关规划的衔接;

4.建议将第52页中“城市规划、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明确私人充电设施配置比例和要求”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应明确充电设施配置比例和要求”。

已采纳。

 

裕安区发改委

建议:在原有基础上拟增加我区区域充电式换电站5-10座,规划我区每个乡镇充电式换电站至少建设一座。

已采纳。

 

金安区政府

提供金安区“十四五”期间公共充电站规划新建项目汇总表。

部分采纳。

 

大量社区、村庄的充电桩新建点考虑纳入到区、镇的规划中;小区大部分考虑新建私人充电桩。

 

其他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数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公司、市开发区等14家政府和单位无意见。

 

文件

文件暂未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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