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办】经常听到四上企业,请问什么是“四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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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10 16:23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问 题:
经常听到四上企业,请问什么是“四上企业”?
答 复:
我们所说的“四上”企业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与住宿餐饮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它们分别有不同的纳统标准要求: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需要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
(2)限额以上批发业需要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零售业需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需要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3)规模以上服务业有3个标准: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4)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及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都要入库纳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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