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各学段资助政策分别是什么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10 15:40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各学段资助政策分别是什么样?

答 复:

1.学前教育阶段:对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特别是对建档立卡家庭儿童、低保家庭儿童、特困供养救助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进行资助。每人每年资助标准不低于800元,每个县区都有自己的统一资助标准。

2.义务教育阶段: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特困救助学生、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进行资助。 标准:小学寄宿生1250元/年,非寄宿生625元/年;初中寄宿生1500元/年,非寄宿生750元/年。
3.普通高中教育阶段:①国家免学费。对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是:省示范高中850元/学期、市示范高中700元/学期、一般普通高中350元/学期。②国家助学金。资助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具体界定有三档:1200元/年、2200元/年、3500元/年。
4.中等职业教育阶段:①国家免学费。对中职在籍在校学生中的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它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含住宿费)。②国家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中的涉农专业学生、大别山连片特困地区(霍邱、金寨、叶集区)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有三档:1200元/年、2200元/年、3500元/年。③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在籍在校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5.高等教育阶段(大学生):可以享有五类资助:①国家助学金。资助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专科大学生,资助标准分为2500元/年、3500元/年、5000元/年三档;硕士研究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②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在籍在校大学生,本专科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每年30000元。③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在籍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大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④滋蕙计划。资助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专科新生。考入省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可在入学前,到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办理助学贷款:本专科大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大二贷款:3+15=18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目前各县区正在开展贷款受理工作,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办理。贷款受理时间为7月15日至9月20日。市教体局网站上也公布了各县区的贷款受理热线,学生也可拨打热线电话咨询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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