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2025年1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厚植绿色底色和成色,请问2024年我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
2025年1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厚植绿色底色和成色,请问2024年我市在推动绿色发展上做了哪些工作?
我们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规范有序发展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夏尔特拉叶集骄风一期风电、华电六安独立储能、首矿大昌用户侧储能建成投运。建立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库,累计培育各级绿色工厂120家。加快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更新新能源出租车208台、新能源公交车90辆。推行绿色低碳建造方式,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290.99万平方米,开竣工占比均达到100%。推进居民生活绿色创建,完成公共机构节约型机关创建403家,创建率96.64%。深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设,累计为全市306个项目提供污染物排放总量支持,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392个,豁免审批建设项目612个。
二是不断提高现代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争取中央、省资金3.76亿元,科学谋划实施生态环境类项目84个,生态环境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着力提高非现场监管水平,查办自动监控设备运行管理环境违法案件10件。实施金寨史河老城区段、舒城丰乐河民主河段2个EOD项目,总投资42.3亿元。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各级林长开展巡林调研979次,协调解决问题76个。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查办力度,共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7件。开展排污权交易,2024年全市排污权交易金额共计42.687万元。推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完成220家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完成219家重点环境监管企业信用评级,全市共有“良好”及以上等次企业211家。
三是继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加强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统筹,实行统一入企检查或合并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为企业减负。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奖励2件,共计奖励金额3000元。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44起,罚款金额约1126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6件,移送拘留案件2件,移送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开展“执法+服务”活动,开展监督帮扶48次。积极落实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制度,免罚案件8起,免罚金额12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