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目前我市四普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请具体介绍第三阶段工作任务有哪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07-25 17:05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问 题:

目前我市四普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请具体介绍第三阶段工作任务有哪些?

答 复:

  根据普查工作总体部署,四普第三阶段是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审核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逐级验收并上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召开总结会议。具体来说有:

  (1)普查数据质量审核。市、县分级开展普查数据质量审核,根据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安排,市对各县(区)普查数据和相关资料进行质量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开展普查数据补充完善工作,合格后上报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

  (2)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和资源目录建立。普查数据质量审核通过后,县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开展文物认定,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并公布本辖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建立全省文物普查档案和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相关文物资源目录按要求在各级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3)普查成果汇总验收与上报。市县普查机构逐级开展检查验收,编制普查报告,汇总上报普查成果。普查成果包括目录成果、图件成果、基础数据、报告成果和数据库成果。如验收工作存在困难的,由市普查机构向省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援助申请。

  (4)总结会议。开展市文物普查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工作成绩,表彰普查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奖励、表彰本地区文物普查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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