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哪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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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8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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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公众聚集场所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哪些条款?
答 复: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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