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矿藏勘查、开采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5-27 15:11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矿藏勘查、开采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收、征用林地初审的受理条件是什么?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 复:

受理条件:1.占用征收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面积低于10公顷的,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林地及其采伐迹地面积低于35公顷的,林地面积低于70公顷的;2.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规定的使用林地条件和范围;3.在国家林业局下达的年度林地使用定额之内。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人将材料报至县政务服务中心社会经济综合窗口或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申请  2、审查:县林业局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县林业局决定申请人申请事项是否上报市林业局  4、办结:出具上报文件,连同申请人申报材料一起报送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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