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光伏发电项目哪些地类不得占用或严禁占用?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22 13:00 信息来源: 12345热线
问 题:

光伏发电项目哪些地类不得占用或严禁占用?

答 复:

(1)耕地不得占用。耕地又分为水田、旱地。 (2)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Ⅰ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是指中国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草原:重要放牧场,割草地,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Ⅰ级保护林地:主要是指国家的自然保护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等,不允许任何经营性的活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是指东北、内蒙古国有林区的国家重点森工企业的施业区,由国务院或原国家计委批准建立的国有林业局的经营范围组成,其间各类土地由国有林业局等林业单位经营管理、依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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