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菜篮子建设】申报“惠民菜篮子”门店的条件有哪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3-15 14:33 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
问 题:

申报“惠民菜篮子”门店的条件有哪些?

答 复:

惠民菜篮子门店具体申报条件有以下6条:1.经营企业应当在本市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或销售区域。其中,大型超市内设立的惠民直销区经营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超市便民店内设立的惠民直销区经营面积在30平方米以上。 3.经营的商品符合《六安市“惠民菜篮子”商品品种目录》规定,主要经营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安全规定。 4.履行保供稳价责任。 5.悬挂市发改委制发的“惠民菜篮子”商店门牌标识,活动期间惠民商品必须使用统一规定的标价签。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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