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医保参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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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6 16:38
信息来源: 市医保局
问 题:
医保参保时间?
答 复: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参保缴费、享受待遇, 参保居民应在上一年度的9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参保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个人参保费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按自然年度享受医保待遇。对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次年2月28日。对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新生儿在出生后的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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