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未入住空置房物业收费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8-04 22:3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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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政府领导,本人在远大玫瑰买的房2018.年底交付,交房时即要求缴纳2019年一年物业费,否则不予拿房拿钥匙,2021年了解到民法典及2020年物业费管理办法,新房空置六个月以后为空置房,物业费缴费不得超过物业费全额的50%,因为房屋拿房一直空置符合空置房相关条件,本人就与万兴物业相关人员协商按照空置房政策计算物业费,但是物业一直说没有文件让我们自己去找相关文件资料,现在找到文件联系一直未达成意向,特请相关部门协调:1、前期未缴纳的,物业公司按照空置房政策征收2019-2022(按照50%比例缴纳),2、后期需缴纳的物业费,房屋装修期间物业按照空置房政策征收(按照70%比例缴纳),按月支付。
回复单位:六安开发区管委
发表于:2022-08-09 18:06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根据《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缴费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表示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六发改价格[2021]197号)目前六安市中心城区住宅小区没有正在执行的未入驻住户物业费优惠政策,综上,暂未有相关的空置房政策计算物业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联系电话:0564-363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