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1524523599269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来信标题: 金寨县购房补贴政策
来信时间: 2022-07-18 15:52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请问金寨县农村户口,目前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还能享受800元/平米购房优惠政策吗?属于异地搬迁的还有额外的补助政策吗?望回复,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金寨县政府
办理时间: 2022-07-20 20:10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目前金寨县正在开展新一轮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工作,有偿退出范围如下:1.颁发了不动产权证或有其它合法来源手续的;2.因合法继承、赠与或经依法批准的其它方式在农村占有和使用宅基地的;3.其他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有偿退出的。具体补偿标准为:1.地上房屋拆除补偿:框架结构666元/㎡,砖混结构480元/㎡,砖木结构390 元/㎡,土木结构 280元/㎡,简易结构180元/㎡。2.宅基地退出补偿:已确权登记发证且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给予80元/㎡的补偿;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给予40元/㎡的补偿。3.自愿永久退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资格权的每户补偿2万元。退出农村宅基地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没有购房优惠政策。金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于2016年4月1日开始,2019年元月结束,上级下达金寨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住房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暂无与水库移民易地搬迁的相关补助政策。 已与留言人联系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金寨县农业农村局、金寨县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分别为:0564-7356678、735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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