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名城二期,乱收取车辆管理费
留言时间:2022-07-12 14:4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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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名城二期,我家地下车位是自己购买的,因本人自2021年12月中旬从小区搬离后,已近半年回该小区停车。。现准备将车位出租给小区其他住户,但物业要求将前半年的车辆管理费补齐。我车子都没停,为什么要交车辆管理费?管理了什么??物业费已交,为什么还要补齐车辆管理费??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7-18 18:3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了解,该小区收费标准已公示。车辆管理费并非是不停就不收,车辆管理费内容包含了地库能耗、保洁、设施设备的维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市场局七里站市场所0564-332967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