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口格列卫的报销问题
留言时间:2022-07-03 19:1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684
领导好!本人是舒城县的一名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多年一直服用进口格列卫治疗,也一直享受着政府格列卫进医保的优惠政策。想咨询一下今年的进口格列卫是否还在医保报销名录里面,是否可以按照往年的政策流程继续报销,望得到解答,谢谢!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7-07 08:59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医保报销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核查,您在医保系统中已申请通过了医保慢特病,格列卫(甲磺酸伊马替尼)属于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病种治疗方案的乙类药品,90%纳入医保符合规定费用。如果您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持社保卡在门诊慢特病窗口进行直接结算;如果在省内医疗机构,可到参保地的乡镇卫生院办理开通异地转诊维护,上传信息后可在该医疗机构持卡直接结算;如没有实现直接结算或到省外就诊,可现金垫付后年底到参保地乡镇卫生院报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疑问,请联系舒城县医保中心居民股,联系电话0564-866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