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奖扶情况的政策咨询。
留言时间:2022-06-30 11:4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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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是大化坪镇村民,年青时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仅育有男孩1个,办有独生子女光荣证。现本人及妻子年龄即将60岁,现咨询下,关于独生子女家庭奖扶如何申请?标准如何?我和妻子是否都能享受?还请予以解答。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7-04 12:5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只有一个子女或者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2)1973年至今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奖励扶助是按人申报,如夫妻双方都符合上述条件,均可申报。
申请程序:(一)本人向所在村委会申报,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二)村(居)民委员会评议并张榜公示; (三)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四)县卫健委复查审核、确认并公布。
奖扶金标准: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1女的每人每年1200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电话:0564-391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