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续聘
留言时间:2022-06-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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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21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目前在区直单位见习协议即将到期,想与原单位续聘,需要哪些手续?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7-04 12:51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与您本人联系,已告知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相关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最长不超过12个月,您于2021年8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见习单位为金安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2年7月31日就业见习期满,期满后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终止。如果想继续留在区自然资源局,与其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需具体咨询区自然资源局和相关部门,遵照区聘用人员录用相关要求执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相关具体事宜,您可咨询金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64-5150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