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浙东水尚游泳健身会所”霸王条款的投诉意见
留言时间:2022-06-26 17:0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664
本人于本月19日在“ 浙东水尚游泳健身会所”为孩子办理暑期游泳课程,因为该场所位于商城地下二层,回来孩子向我表示在里面感觉胸闷,不想在那里学习。 阅读该馆会员守则后,更是发现第一条便是申明“会员因不当使用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受伤或死亡,由会员全权负责本俱乐部概不负责”,看后全身冷汗!考虑受训的对象只是10岁不到的儿童,没有自主安全意识,这样的声明是不合法的,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且守则中还有其他诸多不合理的规定,考虑到孩子的自身安全和心理负担,并且孩子并没有开始该馆的任何课程,向商家协商退款。商家对待退款问题却是各种推诿,全程只考虑到他们自己的利益,给出的方案也只能是按照他们的方式解决。 协商无果后,这里只好申请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商处理,望予以处理。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7-07 12:36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双方协商,健身会所负责人已为该学员办理了转卡。经我单位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金安区市场局中市市场所0564-33378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