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信件编号: | 15242616515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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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廉住房 |
来信时间: | 2022-06-14 15:26 |
来信内容: |
请问六安市廉租房怎么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在哪里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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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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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6-16 20:48 | ||||||||||
回复内容: |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年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现已无“廉租房”一说。 具体公租房申请条件和流程,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137号)规定: 1. 申请对象。 申请人为住房困难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生、住房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住房困难特殊群体。 2. 申请步骤。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单位坐落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申请书原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办理的正式录(聘)用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申请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年(含)以上的证明材料(企业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原件或验原件,收复印件);房屋档案查询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原件)。 3. 以上规定已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您对照申请对象具体要求、资产认定条件和详细申请步骤对照申请。具体操作办法与操作流程,请您前往单位坐落地街道办事处或单位所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咨询,具体审批职责由两区房产部门负责。 如您有其他问题,可与两区房管部门联系,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0564-3925645;裕安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0564-392566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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