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书香雅苑小区继续高额收取物业费(拒不整改)
留言时间:2022-06-12 14:05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605
尊敬的叶集区领导: 你们好! 叶集书香雅苑小区自2020年12月交房开始后,对小区高额收取物业费。高层1.2元/平米/月洋房1至3搂1.2-1.4元/平米/月,4楼以上以收取1.8元/平米/月。这个收费标准严重高于我们叶集区同等规模和档次的小区。 2021年4月小区业主自发组织结对前往区政府反映情况,当时由区主管领导及城建局、住建局领导主持,进行了三方约谈。会上书香雅苑小区物业告知在场三方人员,之所以洋房4楼及以上楼层收费1.8元/平米/月,是因为这1.8元里还有0.4元增值服务费。何为增值服务费,物业负责人告知为每月给业务清理地板垫、清理厨卫设备等额外增值服务。本人及其他几位业主代表表示不需要额外增值服务如何收费。现场经三方沟通确认,0.4元增值服务由业主自由选择,不需要的可以不缴纳此0.4元/平米/月的增值服务费,,不需要增值服务的只需要按1.4元/平米/月缴纳物业费即可。已经缴纳的可以退款。 此决定现场由区副书记朱书记及城建局、住建局等领导见证,并现在把意见告知了物业负责人。但是在后续物业费收缴过程中,物业一直以未收到区政府下发的书面通知为由继续按1.8元/平米/月的高额标准收缴,一直未予整改。 2022年5月以来,书香雅苑物业在小区大屏及楼道通知收缴物业,我们不需要增值服务的业主质问物业为何不按2021年区政府要求办理,被物业告知:未收到叶集区政府书面通知,当时在信访局办公司的要求不存在约束力,并按时没有纸面通知领导说的话没用。 恳请区政府再次关注叶集区书香雅苑小区物业高额收取物业费拒不整改一事,恳请区政府为业主主持公道。 致礼!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2-06-20 15:4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现行政策法规,普通商住小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指导价,包括物业综合服务费、二次供水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维护费三项内容。特约增值服务费用不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间就某一项或几项专属于某个业主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该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且必须符合物有所值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在获得增值服务收费的权利前必须已履行了提供服务的义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提供专属于你的服务,则物业服务公司无权收费。目前,物业公司与住户签订有增值服务费协议并在物业收费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因您双方已签订合约,如果您认为物业行为不合理,建议通过法律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电话:0564-648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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