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蓄洪区建设,户口迁出问题
留言时间:2022-06-05 16: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783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们的户口全部在霍邱老家,由于工作及教育需求,需要将小孩户口迁至合肥,想问下户口迁出后,购买安置房会不会受到影响(是不是现在迁出的人员,就没有资格参与购房及补偿资格),谢谢领导告知,顺祝家乡越来越好!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6-08 16:14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建发中心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描述情形,建议您认真比对以下方案内容。
1.计入安置人口情形
(1)当地户籍管理机关登记在册在本村的农业人口(乡镇迁建公告发布之日前,下同);
(2)原在迁建范围内有合法户籍,现在外服役的士兵、士官等服役人员、大中专院校学生;
(3)原在迁建范围内有合法户籍,现在服刑的人员;
(4)农业祖居已婚人口的配偶及其新生子女,现常住在本村的农业人口;
(5)原户口在本村,现常住在本村且其他地方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农业人口。
2.不计入安置人口的情形
(1)因婚姻离开原村组现不常住在本村组户口未迁出的人员;
(2)寄居、寄养、寄读及空挂户的人员;
(3)家庭人员死亡,户口未注销的;
(4)本方案出台前已享受过迁建安置政策的农业人口。
3. 特殊情形
其他特殊人员,经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公示无异议后,乡镇审核确认,并报县淮河行蓄洪区居民安全建设发展中心备案,计入安置人口。
感谢您的咨询和对家乡的祝愿,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直接致电0564-606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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