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开办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问题咨询
留言时间:2022-06-01 19:4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5344
尊敬的相关领导:您好! 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加,我想咨询一下个人如要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需要准备哪些手续?需要具备哪些资质?在县城城区或辖区乡镇开办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可以向哪些部门咨询?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6-06 18:1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县发改委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充电桩用电报装业务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居民客户在自有产权或拥有使用权的停车位( 库)建设的充电设施。 第二类:其他非居民客户(包括高压客户)在政府机关、公用机构、大型商业区、居民社区等公共区域建设的充换电设施。二、手续方面:居民客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物业出具同意使用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小区客户需提供);非居民客户需提供身份证、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产权单位许可证明、停车位(库)平面图、物业出具允许施工的证明等资料;需安装高压变压器客户还需提供政府发改部门批复文件、营业执照等材料。材料完备后到属地供电营业厅办理报装,经勘查现场具备接入条件,然后自主委托施工单位实施建设,经县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后装表接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与县发改委联系。电话:0564-608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