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装修楼下漏水
留言时间:2022-05-27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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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装修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部位的防水层造成楼下漏水,使我房屋受到损坏,该找哪个职能部门终止楼上违法行为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6-02 17:43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县住建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单位工作人员联系投诉人共同来到现场查看,现场发现该投诉人楼上住户在公共部位搭设阳光房造成屋面渗水,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因用户装修或使用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的”,现不予受理。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属于工程质量监督范围内的投诉,应通过合法途径,向其他有权部门投诉”。若涉及乱搭乱建问题建议由县城管执法局或城关镇政府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与霍邱县住建局联系,电话:0564-6024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