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
时间:2022年5月26日 15:00-17:00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邀请嘉宾:
访谈简介:本期访谈特邀请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滑晓琴围绕“《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的话题,采用直接问答的方法,与广大网友在网上交流,敬请参与,积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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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即将结束,我们不能与各位网友在线交流了。希望广大网友今后继续关心支持科技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诚挚的欢迎各位网民就关心的问题,通过其他方式与我们沟通联系。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的支持。谢谢大家!再见!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这一平台就“《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解读”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市科技局对关心、关注和支持我市研发投入的网友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非常感谢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我们提供一个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的机会。
研发投入强度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是衡量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省委、省政府把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的内容之一,先后出台了《关于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的意见》(皖小康〔2020〕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我省全社会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投入工作方案》(皖小康〔2020〕3号)等文件。近年来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虽保持持续增长,但在全省依然处于落后位次,为抓好我市研发投入工作,2020年7月,市科技局牵头起草了《六安市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2020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
《意见》共提出11条主要支持举措,分别是:1.对于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以上且为正增长的规模以上企业,按其R&D经费的1%予以补助,增量部分按5%给予奖励,R&D经费较上年为负增长的,补助资金减半。2. 开展研发投入“双十佳”评比活动。对全市R&D经费支出、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R&D经费支出强度)排名前10位的规上企业,分别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3. 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特级和一级建筑企业等建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活动。对R&D经费支出强度高于上一年度全省R&D经费支出/GDP的企业,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省级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型研发机构、“一室一中心”等研发平台。4. 依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5. 鼓励高校院所联合企业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含企业自立研发项目)。横向科研经费按合同由高校院所、企业自主管理、规范使用,对实际到账100万元及以上的单个项目,可视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首次纳入统计的科研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用于研发。6. 发挥各级各类产业基金、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金融资本的杠杆作用,促进银企联动、投贷结合,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支持R&D经费支出强度高于上一年度全省R&D经费支出/GDP的企业。7. 各地、 各有关单位要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 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同时把R&D经费支出作为对高校和科研院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8. 规模以上企业申报省级重点研发计划、省科技重大专项、数字经济、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三重一创”“科技创新”“制造强省”等财政科技相关资金,其R&D经费支出强度按省规定的标准执行。确保拨付的各项财政科技相关资金,足额用于研发。9. 加强对财政科技投入流向研发的统计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努力确保全市R&D经费支出/GDP稳步增长。10. 推行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研发费用辅助账或专账,推动项目研发投入单独列账、单独核算。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健全研发费用财务制度。11. 统筹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统计工作,对全市研发投入主要统计数据进行监测、分析、评估论证,实现统计信息共享和预测预警联动。继续新增符合条件的单位纳统,做到应纳尽纳。完善农林、卫生等领域的研发经费支出统计调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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