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2.冲还公积金贷款
留言时间:2022-05-22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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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
1.看新闻报道,六安出台楼市新政,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舒城购房也适用吗,具体怎么操作。
2.父母购房,加入成年子女名字,父母和子女能共同用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吗?
感谢详细回复一下
回复单位:舒城县政府
发表于:2022-05-23 16:00
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并且和您取得联系。现回复如下:1、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规定:职工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商品房网上备案之日起为准,一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购房发票(购房收据需另附POS单或现金进账单)原件及客户购房合同的备案号;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已付房款,且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逾期后不再办理。2、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纪要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我市取消“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二手房)提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政策。因此,父母和子女不能共同用公积金冲还公积金贷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致电我部咨询电话:0564-8622144。舒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办公地址:舒城县城关镇桃溪路中段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