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税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2-04-28 16:4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4423
目前六安市二手房买卖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回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发表于:2022-04-29 16:08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您的描述,您交易的房屋满5年,面积在90平米以上,不属于家庭唯一住房,那么交易涉及以下税费: 一、增值税 1.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二、个人所得税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三、契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三)个人购买第三套住房,契税税率为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六安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564-3342636,六安市政务中心不动产分中心办税服务厅电话:0564-3950277。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