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关于摩托车报废的政策
留言时间:2022-04-23 18:3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0881
据网传,2022年起,二轮摩托车不再强制报废。请相关部门领导证实一下网传消息的真假,并对二轮摩托车强制报废的有关规定做一下详细的解读。另外补充两个问题,1、如果强制报废的政策仍然存在,那么像有些摩托车已接近报废年限,但是车辆的成色及性能保持在七八成新,是否可以申请延期报废。2、如果已经取消了强制报废年限,那么行驶证副页上面的报废年限文字是否可以抹去。谢谢回复。
回复单位:霍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4-24 22:00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摩托车报废标准是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而不是根据摩托车的车辆技术状况。所以,即使车况良好,达到使用年限必须强制报废。目前,关于二轮摩托车不再强制报废的消息国家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对摩托车强制报废的年限是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五条等十一款规定,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达到规定年限应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至今国家未出台新的机动车报废标准。假如已经取消了强制报废年限,那么行驶证副页上面的报废年限文字是否可以不标注,均由新的部令标准决定。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县交管大队车管所电话:0564-390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