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部门和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要求业主必须按照推拉窗的开启方式和窗框形状
留言时间:2022-03-3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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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好!我是徽盐龙湖湾小区业主,我在装修时物业强制要求我必须按照他们规定和开启方式安装封阳台窗户(要求与其要求的形状完全一致),我在咨询物业要政策文件时,物业说是城管部门要求,并且有相关文件规定,我想咨询一下城管部门到底有没有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业主封阳台安装窗户必须要和物业要求的形状和开启方式完全一致,并且明确规定不允许安装平开窗,希望城管部门的领导能尽快给我明确的规定,目前装修进度因为物业的强制阻拦不得不搁浅,工人的误工费和装修违约责任也需要业主自己承担,我希望我们生活在文明、法制的六安,不希望物业公司的霸权主义,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回复单位:金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4-06 19:46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街道、社区现场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反映徽盐龙湖湾业主装修封闭阳台的窗户是否必须按照物业提供的尺寸、款式安装的问题:
1、根据六安市《关于加强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六建房【2021】4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物业公司可以对阳台窗子格式颜色形式等进行统一要求,以保证小区外立面统一。
2、根据《关于加强六安城区住宅小区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督促有关(临时)管理规约的实施,对外立面统一进行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书面承诺遵守相关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拒不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的。(临时)管理规约约定的,装饰装修车辆、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等相关要求,物业公司须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前期临时管理规约》及《住宅装饰装修办法》上注明不可改变小区外立面,及注明未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的违章装修材料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
3、为保证园区外立面统一和后期园区整体品质,物业公司可以对外立面进行一定程度的管控,提高园区整体品质。为保证外地面统一,物业公司须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应告知业主对窗户格式颜色及形式的要求,将小区美化统一做为服务标准,同时也提高业主安全保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其它需要反映和咨询的问题,请您直接与东市街道长安社区联系,联系方式0564-33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