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转让
留言时间:2022-03-25 20:48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876
我家2013年,在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街道西环街农业银行对面,买了一套上下两层的住房,已办理房产证。当时连同土地使用证一起买下的,做过公证。但是土地证没有转让过来。请问现在转让土地证的话,要带哪些东西,怎么收费的呢?
回复单位: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2-03-30 20:1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您反映的裕安区新安镇西环街住房,房产证已办在自己名下,且为商住用途,但土地证仍为原卖房人的,且为划拨性质,现要求把土地证过户到自己名下。过户土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1、土地证上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通过税务部门评估,收取过户税收和土地收益金后,可以办理土地过户;2、土地证上土地用途为商住的,需到区自然资源局补办土地出让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以交税过户。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联系区自然资源局,电话:0564-396668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关心与支持!